「文萃」張桂文 王青 張榮:中國農業勞動力轉移的減貧效應研究

張桂文,遼寧大學經濟學院,教授

王青,遼寧大學經濟學院,教授

張榮,河南職業技術學院,講師

【文獻來源】《中國人口科學》2018年第4期

【文萃】

改革開放40年來,中國農村的變化最為世人矚目,一是絕大多數農民擺脫了貧困;二是人類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農業勞動力非農轉移。

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中國非農產業就業人員佔比從1978年的29.5%上升到2016年的72.3%,提高了近43個百分點。農業勞動力轉移總量從1978年的3 150萬人提高到2016年28 171萬人,提高了近9倍。同期,按2010年貧困標準衡量,中國共有7億多人實現了脫貧,農村貧困發生率從1978年的97.5%降到2017年末的3.1%,取得了農村反貧困的輝煌成果。然而,目前中國仍有3 046萬貧困人口,相當於北歐五國人口總數的1.15倍,不僅貧困人口基數大,而且多集中於深度貧困地區,生存環境惡劣,貧困發生率普遍在20%左右,減貧成本高,脫貧難度大,常規性扶貧措施難以收到實效。近年來,脫貧人口返貧現象呈增加趨勢,脫貧攻堅仍面臨巨大挑戰。

長期以來,農村貧困和農業勞動力轉移一直是學術界高度關注的熱點問題,但對農業勞動力轉移的減貧效應進行深入、系統研究的學術成果較為匱乏。學者們對農業勞動力轉移減貧效應的研究多停留在經驗實證層面,雖然也有部分學者分析了勞動力轉移對農村減貧的重要作用,但很少有學者系統地分析農業勞動力轉移對減貧的作用機理。學者們運用統計和計量方法對農業勞動力轉移的減貧效應進行了大量的實證檢驗,但由於檢驗樣本、研究變量及研究方法選取上的差異,研究結論分歧較大。

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借鑑已有研究成果,結合改革開放40年來中國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深入分析勞動力轉移對減少農村貧困的作用機理,在優化變量選取的基礎上計量檢驗中國農業勞動力轉移的減貧效應,不僅有利於彌補學術研究的不足,促進中國農村減貧工作的開展,而且對其他發展中國家也具有重要的參考與借鑑作用。

發展經濟學二元經濟理論的核心問題是農業勞動力的非農轉移。農村貧困人口所擁有的資源十分有限,勞動力幾乎是其僅有的資源。農業勞動力轉移對農村減貧的作用機理主要有4個方面:(1)通過非農就業增加農民的非農收入。發展中國家傳統農業部門生產力水平很低,只能維持生計工資水平,農村整體上處於貧困狀態。由於農業的天然弱質性,小農經濟條件下農民難以通過農業生產擺脫貧窮和落後的窘境。而非農產業具有聚集效應和規模效應,突破了小農經濟分散化所引致的低效率,降低了生產成本與交易成本,自然風險與市場風險都明顯要小於農業部門。一般來說工業部門的勞動邊際生產率較高,從而其工資水平要高於農業部門。農業勞動力轉移到非農產業,不僅增加了自身非農就業收入,還會通過收入轉移提高其家庭的整體收入水平,這對農民脫貧致富具有重要的作用。

(2)促進農業規模經營提高農民的農業收入。伴隨著勞動力的非農轉移,農業剩餘勞動力逐漸減少,人均耕地經營面積會不斷增加,從而為農業規模經營創造了條件,有利於提高農業勞動力生產率,進而增加農業收入。

(3)提高人力資本存量增強農民的收入掙得能力。根據貝克爾的人力資本投資收益率模型,只有當人力資本投資預期收益的貼現值大於其投資成本時,人們才會進行人力資本投資。由於進入非農產業就業不僅能夠獲得高於農業收入的工資性報酬,還會因技能水平的提升進一步提高工資收入,甚至可以通過職業生涯規劃獲得更多的預期收入,這不僅提高了轉移勞動者的人力資本投資意願,也增強了其人力資本投資的能力。勞動力遷移可以促進人力資本投資,通過“人工效應”、“配置效應”、“創新效應”提高勞動者的勞動生產率,使其相應的投資獲得回報和收益。人力資本投資不僅使勞動者自身的收入水平得到提高,而且還會通過家庭代際之間的傳遞作用增強未來一代人或幾代人的人力資本投資,使得自己子女乃至後幾代人能夠獲得更高的收入,促進整個家庭甚至家族整體收入水平的提高,對於擺脫貧窮的代際傳承具有重要作用。

(4)降低農業人口占比提高農民的政策影響力。根據按照奧爾森的利益集團理論,農民由於人數眾多,利益高度分散,屬於弱勢群體。伴隨著農業勞動力的轉移,農業人口比重逐漸減小,農民作為弱勢群體的局面將會得到改變,農民由於成員數量少,利益高度集中,其內聚力更強。隨著農民群體博弈力量增強,農民的政策影響力也會得到提高,逐漸促使政府的制度安排和政策選擇偏向農民這一群體。這種制度安排與政策選擇的轉變,有利於政府更多地考慮農村、農民、農業問題,增強政府對農村貧困人口轉移支付的力度,對於農村減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理論實證的基礎上,本文對20世紀90年代末期以來中國農業勞動力轉移的減貧效應進行了計量檢驗,結果表明,農業勞動力佔比每降低1個百分點,可使貧困發生率平均降低0.5708個百分點,說明中國農業勞動力轉移顯著促進了農村減貧;同時,農業轉移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國家財政支農力度、農村金融發展水平、農村基礎設水平對減少農村貧困也發揮著重要作用;但勞均耕地面積對農村減貧的作用不顯著,這與中國農業的小規模經營和部分土地撂荒密切相關。

從以上研究結論不難看出,作為發展中國家,中國利用勞動力市場,通過勞動力資源的鄉城流動與合理配置,有效地促進了農村減貧。但是,經過改革開放40年的轉型發展,中國扶貧工作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同時也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困難。

其一,中國二元經濟轉型已進入劉易斯轉折階段,加上人口老齡化的影響,不僅中國農業勞動力轉移的速度已趨於下降,農民工的平均年齡也在上升。2009~2013年農民工數量的平均增長速度為3.60%,2014~2017年下降到1.60%;從農民工年齡結構看,50歲以上的農民工佔比從2013年的15.2%增加到2017年的21.3%,而同期21~30歲的農民工佔比從30.8%下降到27.3%。農業勞動力轉移的速度在下降,農民工的平均年齡也趨於上升,這種情況不可避免地會影響農業勞動力轉移的減貧效應。

其二,農業轉移人口非市民化嚴重影響了農業勞動力轉移的減貧效應。受二元經濟體制改革滯後的影響,中國農業勞動力轉移表現為非永久性的特點,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非農產業就業,卻不能在城市定居。農業勞動力非永久性鄉城遷移雖然緩解了農民工進城就業所帶來的城鄉居民的利益矛盾,也使農民工在失去城鎮就業崗位時可以回到農村以農業謀生。然而,隨著農業勞動力轉移規模的不斷擴大,農民工非市民化不僅導致大量的農村空巢村,嚴重影響農業生產和農民生活,而且出現了農村貧困向城鎮遷移的問題。大量農民工多在非正規部門就業,就業穩定性差、勞動強度大、收入水平低,更難以享受與城鎮居民同等的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社會福利,這些農民工正在成為城市的邊緣群體。

其三,目前的農村貧困人口不能只依靠勞動力轉移實現脫貧。這些人或年齡較大,或受教育水平較低,難以適應城市勞動力市場需求;一些人雖有能力從事農業生產,但在小農經濟條件下,若沒有工資性收入作為補充,農民家庭也註定會陷入貧困;一些因病致貧或因病返貧的家庭只能依靠政府救助維持基本生存。

為了解決這些難題,本文認為,現階段扶貧工作需要打破常規,堅持精準扶貧和精準脫貧的基本方略,繼續發揮農業勞動力轉移的減貧效應,綜合運用人力資本投資、農業規模經營、財政、金融政策等手段,實現減貧目的。現階段要著重做好以下工作:(1)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一步發揮農業勞動力轉移的減貧效應。要提高城鎮綜合承載能力,增加農業轉移人口的就業崗位和生活空間;加大人力資本投資力度,提高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能力;健全農業轉移人口的社會保障體系,避免農民工成為城市貧困群體。(2)開展土地三權分置改革,促進土地經營權流轉,通過土地規模經營增加農民的農業收入。(3)深化財政與金融體制改革,為農村減貧提供更有成效的財政和金融支持。(4)實施差別化的扶貧政策。建立健全農村貧困識別和動態監測體系;提高精準扶貧的資源利用效率;因地制宜,採用多元化扶貧方式;通過技術創新與科技推廣,增強農村貧困地區的脫貧能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