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視=犯罪

把很多很多事,我們總結起來,可以用兩個字來概括,那就是“漠視”!

好多年前的聚氰胺、黑磚窯事件,傳銷、網貸套路貸,最近的疫苗事件和滴滴順風車事件還有區塊鏈,仔細查起來都露出個別企業和企業管理者都生命的漠視,賺錢不擇手段的醜惡嘴臉!

雖然有的為企業和管理者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可是最受傷的還是受害者,有的受害者永遠的離開了再也回不來,有的身體和心靈上的創傷長時間得不到康復,更有甚至家破人亡妻離子散!而對於這些責任人的處罰永遠也抹不平受害者的創傷!

我們不禁言問,現在的企業和個別國人到底怎麼了?他們所做的每一件事,無不暴露出一個共性“漠視生命,不擇手段”!

每一次案情的爆發,雖然責任人和企業都受到了處罰,可是這都是遲到的正義,來的太晚太晚!僅僅憑藉我們5000年的儒家文化和祖輩們的善良傳統美德來約束,已經毫無意義!答案只有兩個,一是國民的維權意識,二是司法機關的嚴厲打擊!三是對國家機關的監督。三者密不可分!

筆者孰知的一個案子,一位受害者被生意合夥人騙得一無所有,債臺高築,無奈之舉撥打110甚至最後把騙子弄到派出所,然而換來的是公安民警的一句話,這個事我們處理不了,你到法院起訴吧!可是那位受害者連吃飯都是問題,哪來的訴訟費!也失去了最佳的報案機會!後來,受害人與被害人之間發生了多次衝突,也動用了菜刀等,好在受害人終於因為理智才沒有讓事態惡化!就這件事來說,如果最後發生了命案,最後無非用“法律意識淡薄,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等等一概而論!而當初接警的公安人員可能還成了抓獲兇手的功臣!

我們除了嚴厲打擊奪人錢財、殺人害命、製假售假等等漠視生命,賺錢不擇手段犯罪行為外,也需要喚起國民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也同樣要查處監管不力、漠視百姓訴求的官僚行為!

“漠視”=犯罪

漠視=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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