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某中學體罰學生陡坡「蛙跳」死亡,懲戒教育怎樣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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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某中學體罰學生進行陡坡“蛙跳”,竟然致使學生死亡,對學生進行懲戒教育怎樣才是合理?

對學生進行懲戒教育致使學生死亡這樣的悲劇上演讓我們非常痛心,內心很不是個滋味。作為教師來講和學生和學生家長都是無冤無仇的,教師看到學生犯了錯誤對學生進行教育,教師的目的是讓學生把錯誤改正過來。這個的悲劇出現,讓教師始料不及。我想作為教師來講他的內心是充滿了內疚,作為家長來講,孩子的死亡一定會痛不欲生。


那麼該不該進行懲戒教育的?答案是應該的!我們都知道沒有規矩不能成方圓,學生犯了錯誤對學生進行懲戒,不光是教育了學生的本身。而且對其他同學也有個警示作用。這就是我們所說的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沒有懲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學生犯了錯誤,對學生一味的表揚。會讓學生的行為更加肆無忌憚,無法無天。

但是懲戒教育應該合理,懲戒教育應該體現出它的藝術性。

首先,班級要制定規則,明確班規班紀!老師和班裡的學生要商討學生班級規則,如果學生違反了這些班規,班紀如何去處理?要組織家長和學生代表深入研究每一項班規,班級的細則。讓所有的家長同意簽字,也就說教師如果處罰學生應該讓家長知曉情況!減少老師處罰學生的隨意性,甚至有的時候讓學生自己,去處罰自己。比如說我們制定了班級裡衛生方面的法規,如果學生違犯了這些法規,那麼按照條例,就應該自己多為同學服務兩天多做兩天的值日,學生自覺的自動的去執行這項法律法規。


第二,懲戒教育目的是為了讓學生改正錯誤,教師應該應該在懲戒教育之前讓學生了解自己的出發點,讓學生知道什麼是對與錯,什麼是榮辱,讓學生心悅誠服,知道懲戒是為了自己的進步!

第三,對學生進行懲戒教育應該有個度,懲戒就是為了讓學生知錯能改。 懲戒的方式和措施絕不能是以暴制暴。而是應該讓學生記住自己的教訓,切記不能矯枉過正。像上面所提到的讓學生進行蛙跳這就是一種過度的懲戒,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悲劇。

第四,學校懲戒教育最好有專人來執行。學校要成立懲戒管理管理委員會。學生犯了錯之後,教師沒有權利去處罰學生,教師不能親自去懲戒學生,教師所能做的就是要詳細說明學生所犯的錯誤,把詳細材料遞交給有懲戒管理委員會。懲戒委員會進行深入調查。瞭解具體情況,有專人對犯錯誤的學生進行相應的懲戒。比如在新加坡學校還可以對學生實行鞭打,那都是有專人負責的。


第五,對學生進行懲戒教育後應該及時的對學生進行心理輔導,讓學生感知到懲戒是為了讓他改正錯誤,有所進步。不能讓學生產生破罐破摔的心理。

當然懲戒的措施和程序都需要有法律上的依據,所以還是期盼有關部門兒儘快的出臺對學生進行懲戒的管理辦法,要求這些懲戒管理辦法一定製定非常的詳盡。


我是松高尋鶴,專心教育研究多年。願意為您在教育上的問題排憂解難,期待您的關注!也歡迎您的轉發和評論!


松高尋鶴


教育是我的主業,我來實話實說。

湖南某學生陡坡“蛙跳”死亡,我覺得完全純屬意外。

學生的真實死亡原因是什麼?

權威部門沒有公佈相應的屍檢報告,大家也不好猜測。

按照常識,一個16歲的高二學生,蛙跳20多米長的斜坡,不可能導致死亡。

如果跳一跳都有生命危險,那部隊的軍人還需要訓練嗎?

客觀地說,蛙跳是導火索,只是外因,內因應是孩子的身體有問題。

那麼,既然孩子死了,不管孩子是心臟病發,還是什麼原因猝死,肯定要找人負責。

毫無疑問,學校就老老實實成為了“背鍋俠”。

說句不好聽的,那四位相關責任人太倒黴了!

這也說明,懲戒教育有風險。為了規避風險,老師是不能懲戒學生的。

教育部嚴禁老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這是不能觸碰的紅線。

所以,老師教育學生總是提心吊膽的。

老師教育學生如履薄冰,甚至還要看學生臉色。

話不能重說,更別說打罵,又談何懲戒呢?

美國、新加坡等國家的學校有懲戒教育。這懲戒有明文的實施細則,有一套規範的程序,學生和家長一早就知曉。比如違反校規校紀,曠課多少次,就要挨多少板子。

學生犯錯了,讓學生認識錯誤,接受相應的懲罰。

學生不會提出異議,還必須口服心服,就更別說找老師晦氣了。

這些國家將懲戒教育合法化、規範化、透明化,其做法是很值得借鑑的。

目前,我國是不提倡懲戒教育的。談懲戒的合理性,完全就是笑話。

學生出問題,就收拾老師,誰還敢嚴管學生?

老師學會明哲保身,只能小心翼翼的把學生當成公主、少爺供起來。

沒有了懲戒教育,單靠溫和說教,讓學生放任成長,只會貽害了學生。

很多老師表示,學生又不是我的娃,我幹嘛要拿自己職業前途開玩笑?學生能否成才,就看自身造化吧。

懲戒教育搞不好就被立案調查,誰還敢管教學生?

——我是“小李滔滔”,謝謝您的關注、點評、點贊!


小李滔滔


當機率特別小的偶然事件跟老師有了關係,那麼,必然會引起社會無數人指責老師。然爾,合適嗎?合理嗎?

我想,這個問題,值得深思。

作為老師,是否可以對學生進行懲戒教育呢?說實話,我是認可懲戒教育的,畢竟口頭上的說服教育只能起到一定作用,有時候,針對不同的學生,在不同的情景下,是的的確確需要懲戒教育的。

然爾,問題就來了。

懲戒教育的度應該如何把握?

直到現在,沒有任何一個部門,給出特別清晰的說明。於是,懲戒教育就成了說不清道不明的體罰教育。

為何呢?

舉個我朋友的例子吧,一次考試過程中,發現某男生在作弊,他讓某男生把小抄拿出來,可是那男生不僅不拿,相反還特別橫地嘟噥了幾句,為了整個考試秩序,我的朋友那讓男生出去,男生活不肯,我朋友便想把男生拉出來,可誰曾想,這一拉出事了。那男生就跟碰瓷似的,直接倒在地上,家長來後各種鬧。最終,除了處罰外,我朋友還拿了五萬塊錢,這事才算了。你說說,這拉了一下,就是五萬!簡直比碰瓷的還狂啊!

可是有什麼辦法呢?

跟我朋友相比,這四名責任人更加冤!

試想一下,蛙跳啊,我們小時候誰沒有玩過呢?而如今呢,一個正常孩子怎麼可能在蛙跳過程中出現意外,甚至丟了性命呢?

這說明,孩子本身必然有恙,就算沒有蛙跳,也會出事的。

只不過,不巧不晚,恰巧趕上了。這一趕上,可就出大事了。

總而言之,很多人都呼籲懲戒教育,然爾到了老師身上,又有多少人敢運用這種方式呢?

拜託,我們就是普通人,一個月兩千多工資,還要養家餬口呢,可不敢做那般高風險的事情!我想,這是很多一線老師的真實想法,可是,這又能怪誰呢?


說文寫作


一學生蛙跳死亡,一學生跳樓死亡——面對悲劇,我們應當如何?

開學不到一月,已經有兩起學生意外死亡事件:

據媒體報道,9月16日下午1點左右,湖南邵陽市新邵縣第二中學高一新生張某宇在被罰“蛙跳”過程中倒地,送醫院後搶救無效死亡。
就在前一天,安徽歙縣歙州學校高二學生王某某不幸墜樓身亡。據歙縣公安機關公佈的初步調查結果,該校高中部學生處主任因王某某不遵守開學典禮會場紀律,用筆紙拍了一下王某某的頭部;以及在年級晨會時,當場用話筒叫王某某站到主席臺邊的階梯上,面對學生隊伍站立,時間約三四十分鐘,直至晨訓會結束。

兩個孩子的生命,就此凋謝!

兩個完整的家庭,就此破碎!

毫無疑問,這是悲劇!

三水三心以為:悲劇發生了,悲痛是應有之義。但悲劇的真正意義,不僅僅是“引起恐懼與憐憫”(亞里士多德的《詩學》),而是“把美的東西毀滅之後”,讓我們“認識到悲劇主角所贖的不是他個人特有的罪,而是原罪”(《作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用人話來說,就是,悲劇會引起我們強烈的情感不適,然後,盡力去避免它——這才是理性的思維,雖然,理性,需要冷靜,而有時,冷靜卻意味著冷酷,特別是在現實生活的悲劇面前!

兩起事件,都涉及到了教育的方式方法問題!

一時之間,對於體罰或變相體罰,兩種聲音尖銳對立,以至於“懲戒”也躺槍,一些人以此為例,反對體罰,進而也反對懲戒。三水三心 以為,真正理性的做法,應是從以下幾個維度的思考:

一,發生悲劇就禁止,這是懶政

毫無疑問,按照現行的法律也好,師德規範也好,這都涉及到了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違紀,被處罰蛙跳,這是典型的“變相體罰”;學生違紀,老師用紙和筆拍(有媒體引用家長的說法是“打了幾巴掌”),這無疑就是體罰;而“面對學生隊伍站立,時間約三四十分鐘”,這又屬於“變相體罰”!

於是,我們就要採取“禁止”的管理思維了——很多地方,也因為這兩起事件,再次發文,明確要求:禁止!

似乎,“禁止”,成了我們管理中的一種最重要的手段——因為見效最快啊!

試想,順風車,發生了幾起事故,不就禁止了嗎?

學生食堂吃四季豆,發生了食物中毒,不也就禁止了嗎?

而在中國(乃至世界)存在了數千年的“體罰”,不也早就禁止了嗎?

我一直很奇怪,每年交通事故那麼多,為何沒有禁止汽車!

不少的某些人員,貪汙受賄,為何沒有禁止?

說句不客氣的話,遇到問題就禁止,這不是積極的管理行為,在本質上,這就是懶政!

二,面對問題理性分析,這是初步的作為

我們應該積極思考的,是如何來科學的管理和教育學生,如果經過科學的程序,是符合教育規律的,是符合學生成長規律的,即使發生了一些事情,也要堅持——錯誤的,堅決摒棄;正確的,必須堅持,只是需要不斷尋求更科學合理的方式和方法,這才是積極作為!

1.認真分析教育本來的意義。

教也好育也好,其實用一句話來說,就是教人以知,育人以德。但知識和道德,並不能截然分開,知中有德,德中有知。前段時間隨同一位知名教授到某地檢查一個德育項目,我們都感到可笑,因為,在他們看來,德是德,知是知!

知識需要掌握,所以,有識記的說法;技能需要習得,所以有培養;品德需要養成,所以有規範!看,最後還不是“規範”?所以,古人總結得好:不以規矩不成方圓!

2.認真分析人成長的規律。

那麼,是不是所有的人都不守規矩呢?這就涉及到人的本性問題。關於”性本善“”性本惡“”性無善無惡“的爭論,至今不休。但事實上,人的本性,應該是生物性!你說,生物行有善惡之分嗎?你能說老虎吃羊就惡?你能說青蛙吃蟲就善?

所以,我非常贊同弗洛伊德的“三我”——本我自我和超我!那如果超我不能控制本我,怎麼辦呢?那就需要外力的制約!

這個外力,就是規矩,就是規矩後面可能受到的懲罰!舉例說,看到一堆錢,你想拿不?如果超我沒有控制本我,那就有法律來制裁!所以,才有監獄!

不然,如果所有的人都是道德的我,那要監獄幹什麼呢?

3.認真分析教育和管理之間的區別和聯繫。

我們經常說,教育學也是管理學!其實,只要有人,就涉及到管理!你想,一群猴子,不也有一個猴王嗎?

但教育和管理,又有著本質的區別:教育,導人以善;管理,則治人以惡。什麼意思呢?教育,要把所有的人,想象成善良的人,最終把所有的人,培養成善良的人;而管理,首先是把人想的很壞——你看,制定法律的人,不就是想把人往最壞裡想嗎?

4.要分析“懲戒”與“體罰”之間的區別。

很多專家學者,都對體罰,做了非常清楚的界定:體罰是一種懲罰手段;必須訴諸身體;必須造成身體或心理的痛苦等等。關於體罰,我最贊同朱永新教授的觀點:體罰近乎無能!他進一步分析,在大多數情況下,體罰,其實是老師發洩怒火的一種方式!

那麼,懲戒呢?懲戒的詞典意義是“懲罰以示警戒”,也就是說,懲罰是手段,警戒是目的!那麼,如何懲戒更為科學呢?這就是下面我要談到的內容:

三,面對悲劇制定實施細則,這才是真正的作為

我們還要避免,只想不做或者只做不想兩種趨向。你思考了,思考清楚了,後面就是要做。那麼,怎麼做呢?三水三心以為:

1.集合各利益攸關方的意見,形成共識。對於學生來說,學校(包含教師)、家長、學生,是直接的利益攸關群體,學校需要作為主體,主動召集攸關方,聽取意見,當然,最好還有專業的法律工作者參與。


2.結合各方的意見嗎,制定懲戒條例草案,經廣泛討論後形成定案。也就是說,這一懲戒方案,是大家制定的,大家都應該遵守,違反了,就應該受到相應的處罰,你不能有不同的意見。

3.懲戒條例的主要內容,應該針對不同的年齡階段認知水平不同的特點,加強針對性。

懲戒可以從學習、紀律、衛生、交往等方面制定,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做了什麼應該怎麼辦,都應具體。

舉個例子,不完成作業,這在各階段的學習中都存在,一次不完成,在懲戒書中寫出有說服力的理由,要求書寫工整,沒有汙跡(起碼,算是練練字嘛!);某一段時間內,兩次不完成作業,到辦公室接受老師的批評,並寫出保證;三次呢?接受全班的批評一次,和家長一起寫出保證;哪有朋友會問,四次五次呢?(這種情況也不是沒有,本人曾經遇到過一個從來不交作業的學生,但好在我不值得他都會寫,只是沒有效果。)

再比如,在集會上不守紀律,該如何處理?這裡做一個幾乎殘酷的分析:如果學校的懲戒細則上,寫清楚了,違反集會紀律,面對學生罰站30分鐘。那麼,教師按照這個細則,進行了罰站處罰,那麼,任何情況下,學校也好、當事教師也好,都不應承擔任何責任!

你想,這是不實際在保護學生,也在保護教師呢?

4.懲戒的主體要明確。

由誰來懲戒?這其實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現在,絕大多數地方出現問題乃至悲劇,基本上都是由班主任或者任課教師造成或者成為最後的責任承擔者。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戒尺”不能還給老師,學校應有“懲戒”——與人民網商榷》,其核心就是,這個懲戒權,是學校某個學生管理部門的職權,教師個體不應該有這個職權。為什麼呢?教師懲戒,很容易就在情緒下,出現尺度把握的問題!有心人可以去分析各地的體罰,將學生打傷的,都是如此!但如果交給學校的相關部門,就可以避免情緒的干擾!

5.學生和學生家長應有申訴權。

懲罰決定作出後,應該以正式文本告知學生以及學生家長,並明確其申訴權——如對這個處罰決定不滿,可以進行申訴!

看起來很複雜,但事實上,這也是依法治校的體現啊!

6.懲戒的各個環節應清晰。

據此,我們就應該明確了,要對學生進行懲戒,需要以下幾個步驟:一是教師提出書面的懲戒請求並附相關材料;二是學校相關部門進行審核;三是學校相關部門出具懲戒告知書並送達學生及家長;四是學生積極長進行申訴;五是學校相關部門進行懲戒!

那麼,在這一點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該如何作為呢?

毫無疑問,我們目前在這裡探討的,沒有任何可以操作的空間,因為,面對一些嚴重的違紀行為,我們事實上是不可能採取“讓學生身體感到疼痛”的措施的——以為,法律法規都明確禁止啊!

所以,這需要有關部門出臺一些配套的措施,甚至有必要對某些法律進行修改!

三水三心曾經寫過一篇文章,談及懲戒,結果,絕大多數網友都持反對態度,核心問題,不敢!為什麼不敢?沒有保障!為什麼沒有保障?這就需要其他人來回答了!

總之,作為教育人,我們需要積極的思考現階段教育的問題,即使最有有了懲戒權,我們還是要慎用,畢竟,我們的孩子。我們的學生,的絕大多數都是積極進取的,都是一心向善的!


三水三心


哇跳也能死人,以樣沒聽說過,這個學生的身體素質要太差了。當然學生死了老師肯定有責任。但責任大小要分具體情況來看。如果學生本身體素質好,因哇跳勞累過度而死亡,老師的責任就大,反之老師的責任就小。


呼南高鐵


如果老師讓過馬路走斑馬線出車禍了,那怎麼辦呢?做錯了受到懲罰是必須的,出了事誰也不知道,蛙跳時間死亡的幾率比飛機失事的幾率還要小吧,不用教育局出手,那老師已經會自責了,也許自己都會辭職,老師心裡也難受,如果老師是害你的孩子,那槍斃都沒錯,如果是愛,是教育,還是原諒老師吧。


老牛129939265


首先這個學校的老師這種體罰學生的做法就是錯誤。請問什麼叫蛙跳?青蛙一跳能跳多少米?1米4米,百米千米。別的話都別說了,我就讓這個班級的老師一出來跳一千米蛙跳。他要能跳過一千米,這個責任由我來付。!首先。作為一個負責任的班主任。你得了解你的學生的本身的身體素質。你一高興就讓學生學蛙跳。那麼作為學生的家長,我要一高興讓你拿根繩上吊可以嗎?可以嗎?對不起,我是一個網絡旁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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