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政人〔2018〕46號
合肥市人民政府關於刁文靜等同志
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研究決定:
刁文靜同志任市政府辦公廳副主任,免去其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法制專員職務;
謝華友同志任市房地產管理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徐立賢同志任市醫改辦(醫保辦、醫改監督稽查局)副主任(副局長),免去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總工程師職務,因機構撤銷,原任市醫改(醫保)辦(市醫改監督稽查局)籌備處副主任職務自然免除;
張良才同志任市濱湖新區建設管委會調研員;
韓光輝同志任市交通運輸局總工程師(試用期一年);
晉俊同志任市房地產管理局總工程師(試用期一年);
崇勁松同志任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發展局局長;
周毅同志任合肥巢湖經濟開發區經貿發展局局長(試用期一年);
章浩同志任合肥巢湖經濟開發區建設發展局局長(試用期一年);
賈賢勇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副調研員;
吳釗同志任市委、市政府信訪局副調研員;
免去汪新華同志市林業和園林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劉峰同志市政府辦公廳秘書一室主任職務;
免去吳雅靜同志市口岸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專職副主任職務,保留原職級待遇;
免去陳林同志市政府辦公廳副調研員職務;
免去戴俐秋同志市政府駐上海聯絡處(上海招商處)副調研員職務。
特此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5日
-- END--
來源 | 安徽高層參考
編輯 | 齊秋凡 校對 | 王小凡 審核 | 金亞雲
往期精選
閱讀更多 鳳凰網安徽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