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叶挺烈士后人起诉“暴走漫画”案一审宣判 ,迅速成为舆论焦点。
2018年5月8日,被告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通过其自媒体账号“暴走漫画”发布短视频,恶搞叶挺烈士《囚歌》中“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给你自由!”部分,造成不良影响,引发公众不满。叶挺烈士后人一纸诉状将西安摩摩公司诉至法院。
![热议叶挺烈士名誉权案:“期盼已久大快人心”“一个成功判例胜过一万句说教”](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西安摩摩公司制作的该视频篡改了《囚歌》内容,亵渎了叶挺烈士的大无畏革命精神,损害了叶挺烈士的名誉,不仅给叶挺烈士亲属造成精神痛苦,也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民族和历史感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故被告西安摩摩公司上述行为已构成名誉侵权。
法院一审判决西安摩摩公司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道歉,消除其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并判决被告西安摩摩公司向原告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
![热议叶挺烈士名誉权案:“期盼已久大快人心”“一个成功判例胜过一万句说教”](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对这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微博及时推送宣判消息和法院答记者问,回应群众关注▼
判决结果一公布,社会各界反应强烈。
微博上,“叶挺烈士后人起诉‘暴走漫画’案一审宣判”迅速成为热搜关键词▼
微信上,央视新闻等媒体对案件进行报道▼
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媒体指出“这个期盼已久的消息大快人心”▼
人民法院报次日头版发表评论《先烈名誉不容亵渎 法律绝不姑息养奸》,深度解读案件意义,认为此案的判决结果“警示所有的网络媒体运营商:在网络创作时应心存敬畏、严守底线、尊重历史、弘扬正气”▼
人民网评论《叶挺家属起诉侵权者案宣判的重大意义》,认为“挖空心思制作恶趣味内容,自家盈利不少,伤害的却是全民族的共同情感”▼
光明日报评论《亵渎英雄和经典必须受到法律严惩》,“不懂历史的民族没有根,忘记英雄的民族没有魂”▼
有网友评论肯定案件判决意义,认为“一个成功判例胜过一万句说教”▼
有网友表示革命先烈不容侮辱,网络自媒体不能失去道德底线▼
有网友认同法院的判决,认为对亵渎英烈的行为应予严惩▼
今年,是英烈保护法实施的第一年;9月30日也是我国第五个烈士纪念日。在这个节点,人民法院宣判“叶挺烈士后人诉‘暴走漫画’案”,捍卫烈士名誉,严惩诋毁先烈、伤害民族感情的行为,彰显司法公信力的同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閱讀更多 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