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車:不得上道路行駛

叉車不屬於機動車輛範疇,是特種設備,按規定不得上道路行駛。由於此類設備在結構、機械性能等方面的特殊性,使得這一類“怪獸”一旦在道路上亮相,就具有很大的“攻擊能力”,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因此,如果需要轉場作業,則必需按規定由其他車輛運載到目的地。否則,容易引發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

叉車:不得上道路行駛

叉車:不得上道路行駛

2018年06月28日上午,蕉嶺縣某木製品廠的湯師傅完成一項作業任務後,駕駛廠裡的叉車想橫過205國道返回廠區。剛駛出大門,駛上205國道路面,看到過往車輛比較多,他就停了下來,等待時機橫過。叉車的一對叉臂像變形金剛的利器直插前方,而且不容易被路人觀察到。就在等待過程中,一輛摩托車從南面的叟樂村方向駛來,正好撞到了叉臂上。摩托車駕駛人連人帶車就像奔跑的快馬被突然絆倒,霎時人仰馬翻。摩托車駕駛人受傷不輕,摩托車也損壞嚴重。

叉車:不得上道路行駛

叉車:不得上道路行駛

叉車:不得上道路行駛

從事故視頻中可以看到,叉車的那一對嚇人的叉臂,就像怪獸的一雙“隱形”的獠牙,把摩托車狠狠撂倒在地。在這宗事故中,湯師傅駕駛叉車上道路行駛,違反了交通法規相關規定,應當承擔其該承擔的事故責任。

溫馨提示:

叉車與機動車屬於兩種不同的車輛,叉車屬於特種設備,駕駛叉車需要具備操作證。而機動車屬於一般車輛,是在道路上行駛和運輸的車型,駕駛人必須擁有駕駛證才能駕駛。因此,駕駛證和操作證是兩個完全不同的證件。

交警提醒,由於叉車的燈光、制動、車速等方面均不符合機動車上路的標準,因此叉車不能領取機動車輛牌照。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車輛上道路行駛必須懸掛號牌,因此叉車不能直接在道路上行駛,如需轉廠作業,必須由其他車輛運載到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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