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老人之死,究竟是谁的责任?

近日,一报道称南宁一老人被发现在家中死亡多日,两岁孙子坐其身边靠喝自来水幸存,我也多次听说过这样的新闻,每次听说都唏嘘不已。

据了解,老人有25岁的儿子在广东打工,儿媳已离婚改嫁,家中只有2岁孙子和60岁老人。60岁老人的死因暂不清楚,不过其子能够放心的把两岁的孙子交给他照顾那么身体估计就没有什么大问题。

但是从这个事情中能够引出一个问题,就是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该由谁来负责?

网上将矛头直指村委会和镇政府,指责相关部门不作为,反同情25岁儿子在外打拼的辛苦。我对做出这样评论的人的价值观打一个大大的问号。自古以来,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责任与义务。乌鸦尚懂反哺之情,羊羔亦懂跪乳之恩。自古有云,父母在不远行。死去老人的25岁的儿子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怎么能任性的推给地方政府和基层组织呢?当然各位网友也不要对这个25岁的儿子有太多的抱怨,他肯定也不希望他的父亲发生这样的事情。他肯定也希望父亲和儿子陪在身边,只是他肩上家庭的重担,迫使他不得已离开家乡出去奋斗。假设有一种可能,当天他的儿子,打电话咨询父亲,并了解到父亲身体的不舒服,并劝导父亲去治病,或许就没有这么一件悲剧了呢???

同时我们也要探索一种新的养老机制,将一定范围内所有的留守老人们都交给固定的几个人照顾打理,每日固定巡查几次。或许上面的悲剧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避免,让在外奋斗的青年也更加放心。当然咯,这需要各位村民的自发组织和政府的帮忙。

总之,在外的年轻人们,在外奋斗的时候不要忘了留守在家的老人小孩。不要借口说你有多忙,压力多大。你挣钱比得上生命更重要吗?不要忘了你的父母在那个缺吃少穿的年代用锄头和汗水怎么样将你养育成人。

留守老人之死,究竟是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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