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部門正評估逐步取消商品房預售許可

財聯社9月21日訊,財聯社記者獲悉,監管部門日前向多地下發函件要求,研究商品房預售許可保留與否。一地方住建局擬定的材料顯示,建議降低商品房預售制帶來的高槓杆效應,逐步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全面實施現售。該地的房協緊急向會員單位徵求意見,請會員單位就商品房預售許可的存廢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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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廣東省房地產協會當天向各副會長單位下發《關於請提供商品房預售許可有關意見的緊急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稱,廣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已擬訂了“關於商品房預售許可事項調整”的材料,並將於9月25曰上報住房城鄉建設部。

廣東省住建廳擬訂的相關材料提出,商品房預售制度存在導致工程爛尾、違法違規銷售、交易不公平、房屋面積管理職能難以釐清、不平衡發展和低效率競爭等風險,建議降低預售制帶來的高槓杆效應,逐步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全面實施現售。《通知》稱,為了解決預售所帶來的管理風險、消費風險、社會風險、金融風險,建議在當前建立房地產市場長效機制的“窗口期”,對預售制進行改革,降低預售制帶來的高槓杆效應,逐步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全面實施現售。

廣東省房協相關人士表示,目前通知正在徵求意見過程中,是否會正式發佈還待最終意見的彙總和研究。

《通知》稱,日前,住房城鄉建設部向廣東、湖北、四川、江蘇、河南、遼寧等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下發《關於對現有行政許可事項進行清理論證並對已取消下放落實情況進行全面評估的函》。要求,對商品房預售許可進行深入研究,建議保留或提高許可條件的,要列明法律法規依據外的理據,充分論證繼續保留或提高許可條件的合理性、必要性;建議取消的,要同步研究提出事中事後監管措施。

《通知》同時提出,考慮到當前的信貸政策持續收緊,開發企業資金壓力普遍加大,如直接取消預售,一方面,房地產開關企業融資的週期必然大幅變長,一旦遇到市場變動衝擊,極易出現資金鍊斷裂,導致工程爛尾。另一方面,可能會出現階段性供應“休克”,相應的矛盾會集中爆發,影響社會穩定和市場健康發展。

因此,建議在一些城市逐步試點取消預售制度,對於新出讓土地,逐步實行現售。並擬定取消預售,全面實施現售的時間表,分階段推進。第一階段若干年內保留預算許可,把預售條件的工程形象進度提高至主體結構工程封頂;第二階段全面實施現售,並將時間表向社會公佈,讓房地產行業和社會公眾都做好充分的準備。

通過逐步提高商品房預售許可條件,引導市場有序適應改革,使開發企業降低資金槓桿,充實開發經營的資本金,有利於防範化解行業和金融風險;有利於房地產行業內部的優勝劣汰加速進行,提升房地產開發品質,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有利於把土地、資金等稀缺資源,向優質房企配置傾斜;有利於提高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抗風險能力,降低購房人的購房風險,維護購房人的合法權益。

《通知》稱,自1994年《房地產管理法》頒佈以來,商品房預售制度實施已近25年。商品房預售制度的改變,事關房地產行業發展模式及其配套制度的重塑,更直接關係到房地產企業的資金安排、建設計劃乃至戰略規劃等重大事項的調整。

商品房預售制度的“創始人”為香港商人霍英東。1953年,霍英東提出“預售樓花”,並提倡分期付款。這一制度隨後由香港傳入內地,並在1994年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隨後《城市房地產經營管理條例》、《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等法律文件中予以明確。隨後這一新房銷售方式被廣泛運用。

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8月15日發佈的《2004中國房地產金融報告》指出,在時下上海、北京等房地產市場熱點城市,房地產開發商將未開發的樓盤提前預售,這愈發加劇了消費者超前購房行為。報告稱,“很多市場風險和交易問題都源於商品房新房的預售制度,目前經營良好的房地產商已經積累了一定的實力,可以考慮取消現行的房屋預售制度,改期房銷售為現房銷售。”

隨後的十多年時間裡,也是不是有取消商品房預售的呼聲傳出,但至今並沒有地區真正取消這一制度。

監管部門正評估逐步取消商品房預售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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