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勝:實現農民在鄉村振興中的主體地位

中共中央、國務院出臺的《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為億萬農民描繪了一個美麗的鄉村發展藍圖。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必須按規律辦事,處理好各方面關係。角色錯位、關係紊亂就會把好事辦糟,把好棋下壞。因此,我們必須有好的頂層設計,有良好的“起手式”。這裡,我們約請省內有關專家結合我省實踐進行集中探討。

實現農民在鄉村振興中的主體地位

陳文勝

農民是鄉村振興的承載者,也是鄉村振興的受益者,還是鄉村振興效果的衡量者。農民沒有積極性,鄉村就必然難以振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體學習時提出,“要堅持不懈推進農村改革和制度創新,充分發揮億萬農民主體作用和首創精神,不斷解放和發展農村社會生產力,激發農村發展活力。”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把“堅持農民主體地位”作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基本原則,它不僅是鄉村振興的根本要求,而且是鄉村振興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更是以人民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場所決定的。

尊重農民首創精神是實現主體地位的前提

中國農村改革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其中最基本的經驗就是尊重農民的首創精神,推動農村一次又一次的制度創新。農村改革之前的體制沒有辦法解決中國人的吃飯問題,政府財政又特別困難。沒有錢就給政策,從包產到組再到包產到戶,讓農民成為生產主體,殺出一條血路。鄧小平就特別指出:“我們改革開放的成功,不是靠本本,而是靠實踐,靠實事求是。農村搞家庭聯產承包,這個發明權是農民的”“農村改革中的好多東西,都是基層創造出來,我們把它拿來加工提高作為全國的指導”。農村幅員廣闊,區域差異很大,即使是同一區域內的不同鄉村,也因資源稟賦、區域位置、治理水平等不同而存在較大差異,政府是包辦不了的,也缺乏用行政力量自上而下推進改革的經驗。只有尊重基層實踐、尊重農民創新,由農民和基層先行先試,再總結推廣。

在當前的鄉村振興中,政府同樣沒有那麼多的財力和人力去包辦面積比城市更廣闊、問題更復雜的鄉村,也只有充分相信農民、依靠農民,給農民和基層更多的自主權,全面放開農民的手腳,調動農民和基層大膽實踐、大膽創新的積極性,才能找到適合各地情況的有效辦法,制定出為農民所接受、為農民所歡迎的政策措施,形成鄉村振興的原動力。

尊重農民平等權利是實現主體地位的基礎

正如鄧小平所言,“生產關係究竟以什麼形式為最好,恐怕要採取這樣一種態度,就是哪種形式在哪個地方能夠比較容易比較快地恢復和發展農業生產,就採取哪種形式;群眾願意採取哪種形式,就應該採取哪種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來。”目前農民不平等問題主要表現在城鄉居民基本權益、城鄉公共服務、城鄉居民收入、城鄉要素配置、城鄉產業發展的不平等,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就是城鄉財產權利不平等和要素下鄉的制度瓶頸問題。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新形勢下深化農村改革,主線仍然是處理好農民和土地的關係。”這就需要解放思想,大膽突破城鄉二元的土地制度瓶頸,破除束縛農民不合理的限制和歧視。如“三權分置”的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就不僅使農民一直沒有得到的財產權利得到實現,實現了財產權利的城鄉平等,有效調動了農民的積極性,而且還激發了市場各類主體的積極性、創造性,帶動城市要素進入鄉村,提高鄉村各類資源要素的配置和利用效率,實現了城鄉要素配置的平等與城鄉產業發展的平等。

尊重鄉村價值與自主發展是實現主體地位的關鍵

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的轉變、對美好生活的追求決定著中國整個社會的未來方向,而美好生活最大的動力在鄉村,生態文明建設最大的發展空間在鄉村。因此,鄉村的價值不再只是提供農產品的生產基地,農業不再只是鄉村發展的全部內容。鄉村美麗的田園山水、獨特的生活習俗、悠久的文化傳承等價值相對於城市的比較優勢不斷凸顯出來。恩格斯曾預言,隨著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階段,城市和鄉村之間由對立向融合轉變。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城鄉融合發展,這是順應工業化、城鎮化到一定階段中國社會發展趨勢的必然要求。從而把鄉村發展擺在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國家戰略高度,必然要求鄉村迴歸到主體地位。但這決不是為了拯救鄉村,而是把發展理念上升到“四個全面”和“五位一體”的大戰略上來,以應對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的政治、經濟、文化與社會、環境等時代難題,推進發展動力變革。

實現鄉村振興,關鍵就是要使農業發展不再服從工業發展的需要,農村發展不再服從城市發展的需要,農民發展不再服從市民發展的需要,推進鄉村由被動地接受反哺和扶持、被動地接受帶動和輻射,到成為與城市並行發展主體的轉變,實現鄉村自主發展,煥發鄉村追求內在發展的自發力量。因而,也就必然要求以農民主體地位的立場、站在屬於農民的鄉村,去聆聽農民自己需要什麼樣的生活、需要什麼樣的鄉村,給鄉村社會以充分的話語權、自主權,以激發農民的主體作用,創造真正屬於他們自己的生活,讓農民成為鄉村振興的真正主體。

(作者系省社科院中國鄉村振興研究院研究員、《中國鄉村發現》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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