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营造高压态势 铁腕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在行动

“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上提一级,挂牌督办。”昨日,记者从洛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获悉,该市将“打”“治”“建”压茬跟进,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的生存空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完善制度,形成良好工作格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以来,洛阳市高度重视,迅速开展工作。中央、省委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后,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李亚第一时间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先后5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并提出明确要求。洛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尚英照多次深入各县(市、区)一线督导扫黑除恶工作。

根据部署,洛阳市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切实做到“四结合、四同步”,坚持将扫黑除恶与加强重点行业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同步推进,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同步推进,与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同步推进,与打击非法宗教、邪教结合起来同步推进。这为该市深入持久、精准有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重要的工作路径,推动该市迅速形成“市县乡村联动、法检公司协同、相关部门配合”的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良好工作格局。

这一工作格局的形成,离不开该市健全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党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该市各级各部门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健全各项机制、组建工作专班。《洛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结合该市实际,详细规划了3年专项斗争,完善了会议制度、协调沟通制度、线索移交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工作督查制度、通报提示制度等6项制度,制定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移交核查反馈有关规定》《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协调会商有关规定》两个规定。

另外,该市还迅速成立了专业队伍:公安机关组织了200多人的扫黑除恶侦办力量;检察机关成立了涉黑案件检察组,统一行使涉黑案件批捕、起诉等职能;法院设立专业合议庭、专业审判团队,专职审理涉黑案件……

广泛宣传,激发群众参与热情

街头商铺的电子屏、小区的宣传栏、乡村街道上……该市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内容随处可见。

“今年,我市组织开展了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宣传年活动,引导全市上下全面宣传发动,扩大惩治黑恶、震慑犯罪的影响,不断鼓舞群众,营造浓厚氛围。”洛阳市扫黑办相 关负责人说,该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六进”要求,采取张贴通告、悬挂横幅、开展集中宣传周活动等形式,充分利用成员单位行业资源,在汽车站、火车站、机场、景区、电影院等人群密集场所投放宣传资料,宣传相关政策、公布举报方式,并协调三大电信运营商,连续向群众推送扫黑除恶短信,有效提升了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同时,将举报箱安放到离群众最近的地方,积极发动群众检举揭发。

公安机关印制《扫黑除恶宣传手册》,定期在洛阳电视台《解码洛阳》栏目举办扫黑除恶专题访谈,在全市1400余辆公交车的车载电视上、1600余部电梯的液晶屏幕上、8个重要路段的电子大屏幕上轮番播放扫黑除恶宣传短片;伊川县通过扫黑除恶知识有奖问答、有奖竞猜等方式,有效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西工区依托“雪亮工程”,在有线电视开机画面上显示举报方式,覆盖25万户70余万人;瀍河区成立“瀍检法治宣讲团”,深入社区、企业、医院、学校等开展专项斗争宣讲,实现宣传全覆盖……在宣传发动中,全市各县(市、区)打造了具有地域特色的亮点,创造了许多鲜活经验,推动全市形成了“铺天盖地、随处可见”的宣传氛围。

打建结合,提升专项斗争实效

近日,狄某民等19人涉黑案及8名公职人员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件公开开庭审理。

该市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敢于重拳出击,注重打建结合,切实提升治理效果。该市充分发挥基层

综治中心、网格员和平安志愿者的作用,加强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注重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市纪委监察委牵头完成《狄某民涉黑案件剖析报告》,制作狄某民涉黑案件警示教育片。市委组织部以“河洛党建计划”全面进步年为主线,深入开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专项行动;出台《全市村两委换届选举治安和综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组织、民政、纪检监察、综治、信访、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联审机制,将478名“不适宜”人员排除在候选人之外,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59个。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后,该市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指导意见,明确了12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和团伙的标准条件,广泛搜集线索,确保实施精准打击。

该市通过发动群众“报”、行业部门“查”、信访台账“筛”、复查案件“挖”、包村入户“问”、约谈考察“找”等方式,主动摸排线索。市委政法委牵头,对近年来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开展“回头看”,摸排线索31条,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涉黑涉恶漏罪漏犯线索大排查,市司法局扎实开展“交、揭、查”工作,其他部门结合行业实际广泛收集涉黑涉恶线索。

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案件,该市坚持“有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每起案件都做到查清首恶骨干、抓获全部涉案人员、摧毁经济基础。比较重大的涉黑涉恶案件全部由市公安局牵头侦办,各县(市、区)办理的涉恶团伙案件,全部由市级督办,确保案件顺利推进。政法部门协同纪委监察委及时跟进,确保彻底打掉“保护伞”。

下一步,洛阳市将继续把“打”“治”“建”压茬跟进,坚决深挖彻查,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同部署、同落实,建立完善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确保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与“保护伞”案件同步查处,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笔者:常向阳 赵昱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