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新增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金额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控股项目公司按房地产行业经营惯例为商品房购买人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在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该项贷款担保额度余额不超过50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上述担保中未安排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近期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根据公司最新发展战略规划,为满足2018 年度公司经营需要,提请董事会批准公司新增对外担保,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年度原有担保计划依然有效。本次新增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的全资、控股项目公司按房地产行业经营惯例为商品房购买人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在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该项贷款担保额度余额不超过50亿元。

上述议案拟提请董事会同意并报请股东大会审议,在2019年度担保方案未经下一年度(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前,并且公司董事会没有作出新的议案或修改、批准之前,本议案事项跨年度持续有效。

具体期限以公司的全资、控股项目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有关合同为准,同时授权公司的全资、控股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的全资、控股项目公司按房地产行业经营惯例为商品房购买人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在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该项贷款担保额度余额不超过50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为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属于日常经营活动,本次担保为阶段性担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商业惯例。公司能够严格遵守证监发2005【120】号文的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情况。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2018年9月30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578,783.23 万元,占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50.80%。

截止2018年9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225,765.70万元,占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19.82%。鉴于近期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本次重组标的资产涉及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按房地产行业经营惯例为商品房购买人提供了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当前公司对外担保全部属于此类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没有逾期担保。除以上披露以外,公司未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和其他公司及个人提供担保。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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