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10月1日-31日,不要在莆田「亂飛」哦!

提醒|10月1日-31日,不要在莆田“乱飞”哦!

提醒|10月1日-31日,不要在莆田“乱飞”哦!

莆田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佛教論壇期間

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起降飛行

活動安全管理的通告

莆政〔2018〕27號

為確保第五屆世界佛教論壇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莆田市人民政府決定在佛教論壇期間加強對我市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起降飛行活動的安全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適用於輕型和超輕型飛機、輕型直升機、滑翔機、滑翔傘、三角翼、動力三角翼、動力傘、熱氣球、飛艇、無人機、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飄氣球、繫留氣球、孔明燈、大型風箏等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在地面及空中進行起降、飛行活動。經依法批准用於佛教論壇安保和應急救援等飛行活動的,不受本通告限制。

二、擁有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嚴格遵守《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等相關規定,依法申報飛行計劃和空域,不得擅自飛行。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含仙遊)的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飛行、升放前,必須經當地管制部門批准,並報負責重大活動空中安全的機構或部門同意

三、對未經依法批准擅自飛行、升放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的,有關部門將按照《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等規定進行處罰。對擾亂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公安機關會同氣象、體育、農業、林業、海洋與漁業、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市場監管、文廣新等部門對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進行登記。

五、群眾發現有違反本通告規定行為的,可撥打110報警電話舉報。

六、本通告

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0月31日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1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