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衛華:爲企業減負應減稅降費並舉

下一步大規模減稅降費措施呼之欲出。

10月7日,財政部部長劉昆在接受新華社採訪時表示,2018年減稅降費力度預計超過1.3萬億元,超過年初確定的1.1萬億元的政策目標,“而且還在研究更大規模的減稅、更加明顯的降費措施”。

“目前,降低宏觀稅負是非常明顯的政策思路,也是黨中央國務院一項非常英明的決策。”中國稅務學會理事、中山大學嶺南學院財稅教授楊衛華在接受時代週報記者專訪時認為,我國的減稅政策主要出於兩方面考慮:一方面,減稅是促進經濟尤其是實體經濟發展的需要,特別在經濟下行之時,需要通過稅刺激經濟發展;另一方面,通過減稅刺激經濟發展已經成為一種世界潮流。

合理宣傳減稅政策很重要

時代週報:近年來,國家一直在推減稅政策,如2016年我國開始實行新增不動產進項稅額抵扣,其實是實打實的減稅政策,但效果反應比較緩慢。應該如何區分和統籌看待減稅的短期與中長期效果?在實施減稅決策時,如何解決居民實際感受與名義稅負之間的不同?

楊衛華:我國從本世紀初開始提出減稅的政策指導,以前的稅制改革是提保持原稅負,從2003年開始提優化稅制結構、結構性減稅,通過有增有減、以減為主達到最終減稅、推動經濟發展的目的。

政府減稅之後,企業感受不明顯有多種原因:一、不同企業得到的實惠不同,一般得到實惠的就不說話了,得不到實惠的才發聲;二、一方面一些減稅政策沒有落到實處,另一方面稅確實減了,但費可能又增加了;三、我國一直實行價內稅,把價跟稅合在一起,沒有把價外稅明確表露出來,使得一些減稅無法直觀顯現,百姓得到實惠但不一定感受得到。比如增值稅由17%降到16%,購買者其實受益了但感受不到,因為沒有告訴購買者,降1個點跟沒有降有什麼區別;又或者國家降了1個點,但市場價格卻沒有變化,購買者沒有受益,利益被某些企業的中間環節拿去了。所以我建議標價明稅,商品的價格是多少,稅金是多少,什麼稅是多少,有利於百姓接受稅收制度,也有利於百姓加強對政府收入的監督。

另外還需要探究,怎麼才能使政府的減稅初衷能夠最大限度地表現出來,讓社會全體有明顯感受。宏觀上,我們應該建立一種反映減稅效應的機制,但現在還沒有。

時代週報:我國目前的減稅政策體系有哪些需要改進的地方?

楊衛華:我國要減稅降費,總體上要從以下五個方面先做好工作:

第一,頂層設計和穩步推進相結合。首先,通過研究做好頂層設計,明確減稅數額、目標、措施及方法;其次,中國國土範圍大,各地情況千差萬別,必須頂層設計和穩步推進相結合,走一步再總結,及時分析跟蹤減稅的效果是否符合目標,有問題及時調整。

第二,減稅總設計要取得社會共識,取得企業和百姓的理解。要做政策宣傳和社會討論,讓大家能夠理解政府這麼做有什麼好處、會出現什麼問題、是不是有利於大多數的群體,而且宣傳必須實事求是、恰如其分、正面合理。以營改增當中的運輸業和運輸服務業為例,當時一些企業反應非常強烈。運輸公司原來交的稅屬於交通運輸業,營業稅按3%來交,車站等服務部門按5%徵稅。營改增之後,原來徵5%營業稅的企業,增值稅改成6%,原來徵3%營業稅的交通運輸業,增值稅稅率變成11%。一些企業認為加重了負擔,但實際上是合理的,因為原來按5%徵稅提到6%的企業,很少進項抵扣,而運輸業的3%提到11%則有很多進項抵扣,比如買汽車可抵扣17%。這就是宣傳不到位造成的誤解。

第三,要注意,減稅不等於稅收總量不增加,稅收總量的增加不等於不減稅。從全國來看,如果規模不變,減稅之後稅收總量就不應該增加。但也有可能減稅了,同時因為規模擴大、經濟發展速度增加、稅收徵管強化等原因,稅收總額不一定減少,這一點宣傳時要講清楚。

第四,減稅的方式應該具有多樣性,多種措施形成減稅體系,互相配合,協調使用。不要只盯著降低稅率,降低稅率是一個重要而且必要的措施,但縮小徵稅範圍、加大企業研發費用的加計扣除、再投資退稅、增加出口退稅等,也都是減稅措施。

第五,明確減稅目的:促進經濟特別是實體經濟的發展,促進稅收負擔的公平。只有公平才能調動企業的積極性,才能促進企業的合理競爭。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其中包括良好的稅收環境。

營改增降稅率分步實施

時代週報:大規模減稅要讓企業和居民明顯感受到,首先應設定好減稅規模,並加以強調。有專家認為,應首先設定如五年5萬億元的減稅計劃,你如何看待這一建議?5萬億元的減稅幅度大不大?

楊衛華:我同意先設定好減稅規模。五年5萬億元的減稅計劃,就是一年減1萬億元,但1萬億元用什麼標準來衡量?有不同看法。另外5萬億元是怎麼算的?至少有兩種不同算法,一種是以基年為標誌,然後制定政策,用定比算出5年當中要減掉多少—如果不做這種改革,可能會多收5萬億元,我贊成這種做法;還有一種,簡單地理解成今年要比上一年減1萬億元,其實這是做不到的。

時代週報:第一大稅種增值稅仍將是下一步減稅的主力軍。從2018年5月1日開始,增值稅17%和11%的稅率各降1個百分點,年內會否再次加大減稅力度?從社會反應來看,稅率一次性下調2個百分點的效果優於分兩次每次下調1個百分點,在你來看,年內稅率是否會一次性下調2個百分點?

楊衛華:有人認為營改增的目的是減稅,我認為不是。營改增的目標是優化稅制結構,同時帶來減稅效果。我個人認為今年內增值稅不會再降,如果要降,也可能從明年1月1日起,一次性降2個百分點比較好,1個百分點的效果不太明顯,而且稅收需要相對穩定,降得太頻繁也不好。

但今年還可以從其他方面努力,一是改變目前出口退稅當中,徵稅率高於退稅率的不合理現狀,實行出口零稅率政策,徵多少退多少,讓產品以不含稅的價格進入國際市場,從而增強我國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二是對增值稅的計稅依據作出適當調整,在增值稅的計稅價格中,不再含消費稅。現在是成本+利潤+消費稅組成價格,如果消費稅挪出來,計稅價格低了,交的稅也就少了;三是減稅改革中不一定完全是減稅,但要讓百姓看到減稅效果,嚴格實行價稅分離:明確標出價跟稅,讓購買者知道國家是這樣收稅的,瞭解到即使商品價格上升了,也不代表沒有減稅。

時代週報:除了降低稅率,增值稅下一步的減稅方向是將稅率三檔(6%、10%和16%)並兩檔。如何並兩檔?有專家認為,政策最快10月份出臺,並預計“16%、10%合併至12%”概率最高,你的看法是?增值稅稅率降低是一步到位還是分步實施?

楊衛華:除了出口退稅零稅率,我國增值稅稅率有16%、10%和6%三檔。目前的稅率存在兩大問題:首先是稅率偏高。增值稅作為流轉稅,比重太大不利於發揮稅收的調節作用。流轉稅按比例徵收,對富人和窮人都一樣,誰消費得多誰就多交稅,而且比例稅率本身有累退性,對高收入者有好處,對低收入者沒有好處,這是不公平的;其次,稅率檔次過多。根據增值稅原理,現在採用銷售稅金-進項稅金=應納稅金的辦法,單一稅率才是最科學的,不存在多徵少扣或者少徵多扣的問題,所以還是減到兩檔比較合適。

根據我國目前的情況,我個人認為最合適的稅率是12%和6%:下降太多財政承受不了,定得太高企業難以發展。所以應該把稅率目標階段調長遠一點,分步實施,一檔由16%調到14%,再調到12%;一檔由10%調到8%,再調到6%。分步實施有兩個好處:一方面對國家財政不會造成太大影響;另一方面市場也容易適應,有利於穩定市場秩序。

個稅應實施五級超額累進稅率

時代週報:除了增值稅,我國企業繳納的另外兩大稅種是企業所得稅、消費稅。其中,有專家建議將企業所得稅稅率從25%下調至20%,這個建議是否可行?一下子下調5個百分點合適嗎?

楊衛華:目前企業所得稅基本稅率是25%,低稅率是20%,還有一些小微企業按10%交稅。企業所得稅是改革後的稅率,跟流轉稅相比矛盾並沒有那麼大,未來可以從三方面改革,首先,稅率還有調低空間,但目前從25%調到20%是不現實的,不能為了減稅而減稅,政府要提供公共產品,這也是大眾所需要的。我建議企業所得稅基本稅率可以由25%調到23%、20%降到18%,各降2個百分點,其他照樣減半徵收,明確對高新技術企業繼續實行15%甚至更低的稅率;其次,適當擴大小微企業的認定範圍。小微企業可以發揮船小調頭快的作用,也是為人民生活提供生活必需品的企業,是解決就業最重要的場所;最後,像研發費用等可以考慮進一步提高加計扣除的比例,以前是150%,後來有的增加到175%,可以考慮增加到200%。

時代週報:再看消費稅。目前,消費稅稅目稅率調整迎來好時機:範圍過寬、稅率過高的消費稅,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消費升級。11月,首屆中國進口國際博覽會將召開,是否可能以此為契機,大幅度降低消費稅?

楊衛華:消費稅是不是可以減少徵稅範圍、降低稅率?我個人認為,目前消費稅的徵稅範圍—除了個別稅目比如化妝品可以縮小以外—其他暫時沒有可以縮小的空間。此外,消費稅應該由含稅價格改成不含稅價格,再重新調整稅率,有一些稅目的稅率可以降低。

時代週報:個人所得稅法剛剛修正,但仍存在繼續修正的空間。社會一直對綜合所得最高邊際稅率45%的下調充滿了期待,剩下的3個月裡,這一期待是否有可能實現?最高稅率會不會下降至35%?

楊衛華:這一輪個人所得稅制已經改完,我認為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由3500元提高至5000元是科學的,因為已經將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單獨抵扣了,但需注意實行指數化管理,即根據物價上漲相應提高額度,才是科學的。

45%的最高邊際稅率,是我一直反對的。目前,45%的稅率已經變成一些國家攻擊我國稅負重的靶子,同時、高稅率也影響我國有效引進高素質、高質量的人才。我個人傾向進一步的改革,是將3%-45%的七級超額累進稅率,改為5%-35%(5%、10%、17%、2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累進不是等比而是擴大,即收入越高、稅率差距越大,這樣有利於調節高收入人群。另外,每月超過一定數額還可以考慮加成徵收。

減稅降費應同時進行

時代週報:有專家認為,為了讓減稅政策有效,在積極財政政策的實施期間,任何增稅的政策都不宜出臺。你如何看這個問題?

楊衛華:我不贊成完全不出臺增稅政策,稅率可以不增加,但稅目可以調整。比如即將出臺的房地產稅,可以將城鎮土地使用稅和一些相關稅種合併在一起,擴大徵稅範圍,這對於一些納稅人是減稅的,但對另外一些納稅人則是增稅的。

現在只對經營性的住房徵稅,可以考慮擴大到對部分非經營性住房包括國營部門、機關事業單位的用房。另外,家庭住房徵稅不是對所有住房都徵稅,應按各地不同情況制定標準。以上海為例,可考慮人均第一個60平方米是保障性住房,不徵稅;考慮還有改善性住房,第二套減半徵收,其中的30平方米不交稅;第三套按照法律規定徵收。我認為超過第三套房的還可以考慮累進徵收,佔有的越多交的稅越多,改變目前“有些人沒房住、很多房沒人住”的狀況。還有對開發商拿了一年未使用的地徵房地產稅;建好的房子兩年沒賣出去的,照樣交房地產稅,以此改變供求矛盾,有效遏制房價輪番上漲。不過要注意,靠徵稅改變房價是不現實的,壓低房價更是不可能。

時代週報:減稅降費意味著國家稅收收入的讓渡,減稅降費政策設計除了給企業等社會主體減負之外,還要考慮財政可承受能力。如何在大規模減稅降費的同時保證財政正常運行?

楊衛華:政府要兼顧兩方面關係。第一,兼顧需要與可能的關係。在任何條件下,減稅的需要是無限的,可能則是有限的,應該根據可能來考慮需要。所以政府要明確減稅減到什麼程度、怎麼減比較好。政府首先要堅持公共財政,稅收主要不是用於搞經濟建設,而是為經濟建設提供基礎,政府提供公共產品,經濟建設則應該主要由企業提供;其次,堅持減政節支,減稅跟減政相結合,只有減少政府一些不必要的部門,同時節約支出,否則減稅很難達到目標;最後,減稅不可能無限度地減,而是應該適度地減。

第二,減稅和降費同時進行。我認為,應該更多地注重降費而非減稅。為什麼這麼說?一是因為我國的宏觀稅負只是偏高;二是稅的徵收依法進行,費就不好說了。我國現在究竟有多少種費?誰也說不清楚。而且這些費大多不是通過法律來規定的。當今企業負擔加重,最根本還在於費而非稅。只簡單強調降稅可能導致一個結果,依法律規定徵收的稅降低了,如果政府入不敷出,就有可能加大收費,加重企業和百姓的負擔,這是值得警惕的。

本文源自時代週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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