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駐總部經濟園區,享受稅收地方留存高達50%獎勵
政策來源
黔江,秀山,彭水,酉陽,上海,湖北……
以總部經濟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的年納稅額的地方留存部分,由區財政按30%-50%獎勵給企業用於擴大再生產或經營。
政策優勢(聯繫)
(1)運行方便:(139)
◇無需實體入駐;(962)
◇原地經營;(80494)
◇手續簡單。
(2)支付快捷
◇當月納稅,次月底前獎勵資金到位。
(3)持久保障
◇政府發文;
◇簽署三方協議;
、入駐方式
(1)新公司
入駐園區的方式分為新公司、分公司或遷移。通過成立上游鏈條的新公司,可以合法取得可抵扣進項增值稅專用發票;同時,可以將公司不斷增加的盈利進行分流,降低公司企業所得稅的稅負成本,控制公司的整體稅負。
(2)分公司
拆分公司,將業務分流到稅收優惠政策多的地方是最常見的稅務籌劃方式,且手續最為簡單。通過註冊獨立核算的分公司一方面可以直接享受優惠政策,另一方面可以合理分流利潤,解決銷售收入不斷增加,費用等扣除項目不足的問題。
(3)遷移
企業在不改變經營場地的情況,可以將總部直接遷移到工業園區就能最大程度的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只是清稅相對比較麻煩,可以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進行操作。
(4)個人獨資企業
在以上三種方式都不能滿足企業需求的情況下,我們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建議企業辦理個人獨資企業,最大限度的降低稅負,並協助企業申請個人生產經營所得稅核定徵收。核定後個稅實際稅點在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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