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途末路:連環殺手楊新海落網紀實《十一》

代號為“8.15”系列殺人案一

在楊新海瘋狂作案的前兩年裡,的確一度讓警方陷入茫然,甚至誤入歧途。

從2000年起,在豫南及豫皖交界處發生了一系列入室殺人案,其中大部分發生在以漯河為中心、半徑100公里以內的豫南地區,而貫穿豫南的107國道西側10公里以內的村莊,是案發的重點區域。

兇手經常使用的作案工具是帶木柄的四磅八稜鐵錘,以至於許多案發地的村民現在仍對一個"掂小錘的人"心懷恐懼。警方後來透露,此人經常騎著自行車四處晃盪,沿途偷盜,踩好點後才伺機入室殺人。

據警方透露,2003年1月6日駐馬店市西平縣人和鄉劉莊村案件發生之後,河南省公安廳一位領導判斷兇手已經逃往漯河,於是在現場只呆了40分鐘之後就趕往漯河查找,但是沒有發現任何線索。直到楊新海落網後才知道,楊新海當夜作案之後,確實步行數十里趕到漯河,但到天亮又乘頭班車逃到了許昌。所以等天亮人們發現人和鄉慘案的時候,楊新海已在近百公里以外的許昌了。

這其中還有一個令人啼笑皆非而又扼腕頓足的情節。一次,楊新海作案後逃到另一個城市,在大街上行走時,心細的巡邏警察發現他行色匆匆,穿著被露水打溼的衣服,鞋上還沾有泥巴,便懷疑他有盜竊嫌疑,遂把他帶進派出所審查。審查中,楊新海明白現在不說實話就等於自投羅網,就如實報出了自己的真實姓名和住址,警方經與楊新海老家的派出所聯繫,證實確有此人,便對他放鬆了警惕。正在這時,派出所接到上級指令,要求他們立即在轄區內設卡,協查鄰縣剛剛發生的一起特大凶殺案的嫌疑人,而這起特大凶殺案正是楊新海剛剛作下的。派出所人員奉命立即外出設卡,當然再也顧不上審查楊新海了,只好讓他在派出所為外出設卡的警員做麵條。楊新海老老實實地為他們做了一頓很好吃的手擀麵條,等設卡的警員回來後,一邊吃麵條,一邊大聲談論著通報中殺人案件的情節。

楊新海當然聽出了那正是他剛剛作下的案件,更知道他們的設卡堵截是一無所獲,故意湊上去問:"你們說的是哪裡發生了殺人案子?"

設卡的警員此時才注意到這邊還留置了一個叫楊新海的人,見他已經完成了擀麵條的任務,便沒好氣地說:"多嘴!這是你管的事嗎?這裡沒你的事了,你走吧!"

楊新海似乎還不想就此離開,裝作可憐地要求說:"我餓得很,讓我吃一碗麵條再走吧?"

警員不耐煩地說:"吃什麼麵條,快滾!"

楊新海故作怏怏不快地離開了派出所,可是一旦出了門就趕快溜之大吉。

代號為“8.15”系列殺人案二

還有一件事也令人很不好理解。

在一個寒冷的冬天,楊新海殺人後像一個被獵人追蹤的野狼一樣,在漫天風雪中東躲西藏。白天,他裝作做小買賣的樣子,盲無目的地到處遊逛;晚上,隨便走到哪裡,只要他認為安全,就在那裡蜷臥過夜。

一天傍晚,他逃到一個遠離村莊的葡萄園裡。冬天的葡萄園,萬木蕭條,果農們剛剛給葡萄樹剪過枝,站在葡萄園的這一邊,透過一簇簇的葡萄樹,可以望得見對面的麥田。在葡萄園的一角,靠近路邊的地方,有一間果農們夏天看守果園的小屋,此刻已人去屋空。小屋沒有門窗,屋內臟兮兮的,屋頂上,有幾根枯草在寒風中抖動。楊新海覺得這間破屋子是他今晚最好的棲身地了,於是,他在屋外隨便拾了幾根果農們丟棄的葡萄枝,鋪在小屋的地上,把身上的衣服一裹,睡在了潮溼的地上。

這時,公安機關正在到處設卡堵截,捉拿殺人兇手。楊新海睡到半夜,忽然被一陣雜沓的腳步聲驚醒,他想睜開眼睛看時,一道雪亮的手電光柱對著他直射過來,刺得他睜不開眼。他還沒有動彈,隨後一個威嚴的聲音傳過來:"誰?幹什麼的?"

楊新海知道遇上公安巡邏人員了,他揉著眼睛坐了起來,呆在那裡假裝著發楞,一副任憑發落的樣子。

這些人正是當地派出所拉網清查的民警,他們當即把楊新海帶到了派出所。

派出所值班室裡,有幾個民警正在圍著火爐烤火,見帶進來一個人,有人扭頭看了看他,仍然繼續烤火。楊新海一進屋,立即有一種熱烘烘的感覺,他覺得,這比睡在野外小屋裡強多了。

帶他進來的民警讓他蹲在地上,開始問話。

"你叫什麼名字?"

"楊新海。"

"是哪兒的人?"

"正陽縣汝南埠鎮楊陶莊村人。"

"你是幹什麼的?"

楊新海抖了抖手中的氣球,嘆了口氣說:"在家裡窮得吃不上飯,出來做點小買賣。"

問話的民警似乎對他的這個回答很不滿意,便問:"做小買賣的?做小買賣為啥不住旅社?"

楊新海拍了拍髒兮兮的衣服說:"我不是怕花錢嗎?我的生意本小利薄,哪兒住得起旅社啊。"

儘管楊新海回答得非常合乎情理,但問話的民警仍然覺得他很可疑,又對楊新海隨身攜帶的東西進行了檢查。民警們把楊新海的蛇皮袋子裡的東西全倒出來,很隨便地撥拉著氣球、指甲剪之類的小商品,撥拉著撥拉著,在這些小商品中間,滾出了一個小手電。一個民警拿起來看了看,又隨手扔進了蛇皮袋子裡。忽然,在小商品中間夾著的一張地圖引起了一個民警的注意,他將地圖拿起來看了看,調侃地問:"你小子做小買賣還帶著地圖啊?"這一問使楊新海吃驚不小,但他很快平靜下來說:"一個學生把它扔在路上,我揀起來的。"

問話的民警看了看手錶,已是凌晨3點多鐘了,他伸了伸懶腰,打了個哈欠,對楊新海說:"先委屈你一下。"說著,掏出手銬,把楊新海銬在屋子裡一張椅子上,便休息去了。

這時,值班室裡只剩下楊新海一個人了,他直起身朝外看了看,門外也沒人看守。他想,要是趁這機會弄開手銬逃跑,完全可以跑掉。但他不願意跑,因為他報了真實姓名和住址,越跑就越容易懷疑,跑掉了也可以再抓回來,如果不跑,說不定很快就會被放走。

第二天上午,派出所並沒有馬上放楊新海走,而是又找來幾個女的對他進行辨認,楊新海雖然猜不出這些女的是因哪一起案件被叫來的,但他卻可以坦然地面對辯認。他自己心裡清楚,即使是他作的案,這些女的也不會認出他來,因為他作案時從來就沒有碰到過一個活人,凡是經他作的案件,所有的當事人全被他殺死了。

事情的結果果然不出楊新海所料,辨認完以後,那些女的一個個搖著頭走了。至此,派出所對楊新海的審查也就結束了。民警們為他打開了手銬,讓他去打掃所裡的積雪。楊新海乾了一會兒,幹得滿頭大汗,一個民警還對著他笑了笑,意思是乾得很賣力呀!打掃完積雪,他們又讓楊新海往值班室裡搬了些煤塊,就讓他走了,走時送給了他兩個熱騰騰的大饅頭。楊新海此時真的餓了,他接過饅頭,三口兩口就吃進了肚子,爾後,就像"鯉魚脫卻金鉤去,搖頭擺尾不再來",重新步入了犯罪的海洋。

代號為“8.15”系列殺人案三

由於自小家境貧困,楊新海對金錢的追求目標並不是很高,不過是腰裡能有個三兩萬元足矣!他認為,三兩萬元對於他來說,簡直就是天文數字。剛開始作案的時候,他曾想,要是弄個三兩萬元,就洗手不幹,逃到邊疆地區去,隱姓埋名過一輩子平民生活。但隨著作案次數的增多,他知道自己欠下的血債越來越重,罪行越來越大,再想剎車也已經來不及了。他索性破罐子破摔,一有機會就作案,手裡沒有錢就搶劫,逐漸走上了一條盜竊、搶劫、殺人、弓雖.女乾的惡性循環道路。

他盜竊和搶劫的目的就是為了享受。他知道自己早晚會被抓住,他更知道被抓住後會是個什麼結果,所以,他要在沒被抓住之前,抓住一切可以抓住的機會,盡情地享受。他像一個坐在火山口上玩火的惡魔,時刻都有葬身火海的危險。

楊新海有了錢就到城市裡去,在城市裡,他經常光顧娛樂場所和一些地下澀情服務場所。他去過迪廳、歌廳、歌舞廳,去過洗腳城、洗頭洗面店、美容美髮廳,也去過各種各樣的按摩館。他到這些地方,並不是單純為了消遣,主要目的是嫖娼。因楊新海是一棵貧脊的土壤上長出的歪苗苗,自小就在女人面前有一種天然的自卑感,特別是見了漂亮女人,有時連頭也不敢抬。在這些場所裡,那些漂亮的女孩子見了他還搞微笑服務,這使他找回了一個男人的自尊,同時,也在這些女人的身上盡情地發洩著獸慾。

但是,楊新海有錢的時候畢竟很少,所以,大多數的時候,他是到縣城或鄉鎮的一些藏汙納垢的場所去嫖娼。那些地方價格低,條件也比較差,而且周圍四通八達,很容易被人發現。

後來,楊新海知道了這些地方大都有派出所的耳目,還有的老闆就是派出所的內線,所以,他在一個地方嫖娼後,只要不被當場抓住,就立即轉移,以免事後惹出麻煩。

即便如此,他還是多次被派出所抓住過,被抓住後大多是罰幾個錢就被放了,很少遇到危險的時候,只是偶爾遇到些小麻煩。

一次,楊新海在一個路邊的洗頭屋嫖娼後,出了門匆匆往汽車站走。他剛剛上了公共汽車,就上來幾個便衣警察,徑直走到他面前,亮出了警官證,說:"跟我們走一趟。"遇到這種場合,楊新海從不逃跑,也不對抗,而是順順當當地跟著他們走。

警察把他帶到派出所,問:"知道把你帶到這裡來幹什麼嗎?"

楊新海心想,幹什麼?帶到派出所裡還能有什麼大事?我殺人的事你們不會知道,要是知道了我殺人的事,也不會把我帶到派出所裡來,大不了是抓我嫖娼,想罰我幾個錢唄。但他假裝糊塗地回答:"不知道。"

民警直截了當問:"你剛才去沒去洗頭?"

楊新海也直言不諱地回答:"去了。"

"洗了頭又幹什麼了?"

對此,楊新海早有思想準備,但他卻故意不承認,說:"洗了頭就走了。"

警察聲色俱厲地問:"嫖了沒有?"

楊新海裝作很委屈的樣子說:"我真的沒嫖。"說著,從外衣口袋裡掏出1200塊錢遞了過去,說:"不過,你們硬說我嫖了,我也說不清楚。要不這麼著吧,我的身份證沒帶,我把這些錢押在你們這兒,等我回家拿了身份證再來取。"

兩個訊問他的警察相視一笑,說:"你把態度放老實一點,不老實有你的好看。"

楊新海唯唯諾諾地說:"是,是,我一定老實。"

兩位警察從楊新海手中接過錢,把他關進一個鐵籠子裡。楊新海心裡明白,只要他們接下錢,就沒有多大事了,往鐵籠子裡關他,只不過是想嚇唬他一下,別讓他出去以後亂說交罰款的事。但楊新海表面上還是裝得很害怕,因為他的西服夾層裡還藏有5000多塊錢,他怕他們再進一步搜查他,如果把那5000塊錢搜出來,破點財是小事,要是引起他們的懷疑,那麻煩就大了。

由於楊新海裝得很像,警察果然沒有仔細搜查他,他在鐵籠子裡蹲了不到半個小時,就被放出來,臨走時,一個警察遞給他20塊錢,說:"給你點回家的路費,記住,拿了身份證再回到派出所接受處理。"楊新海點著頭說:"好,好的。"但心裡卻說:"只有傻瓜才信你的話。你連我的住址都沒有問,讓我回來找你幹什麼呀?說白了,其實是怕我回來找你要錢,故意說大話嚇唬我的。"楊新海也不和民警爭論,只顧低著頭走出了派出所。

楊新海絕不在他殺人的作案區域內嫖娼,他知道,他殺人後警察可能會找賣淫女瞭解線索,他怕警察通過訪問會找到他的活動蹤跡。

就這樣,楊新海有了錢就去他認為較為安全的地方嫖娼,多次因嫖娼被抓,又多次利用警察的粗心大意和只重罰款不重審查的弱點,一次次矇混過關。但這不能說是警察故意放縱犯罪,因為由於公安機關內部缺乏及時必要的溝通,有的值勤警察也許就根本不知道有殺人案這回事。

代號為“8.15”系列殺人案四

即使在豫南發生一連串作案手法極其相似的案件之後,警方仍然沒有把它們聯繫起來,據警方人士分析,原因在於各省各地公安部門溝通還不暢達,未能建立互通的網絡信息,因此對一系列相似的案件沒有通盤的審視,缺乏高屋建瓴的分析,也就不可能及時組織各地公安機關相互配合,協同作戰。

這種漫無頭緒的狀況在一次較為偶然的溝通後終於發生了變化。

據駐馬店市西平縣警方一位人士透露,2002年10月22日,西平縣宋集鄉翟胡村案件發生不久後,漯河警方有人來到西平,談起案件,大家覺得發生在漯河臨潁的"8·15"案件與西平案有些類似。西平刑警大隊就專門派人去臨潁查看。2002年11月8日,駐馬店市上蔡縣邵店鎮高李村案發,4人被殺,其中兩人被姦屍,另有一人重傷。西平刑警大隊也派人趕到現場,結果發現作案手法幾乎就是臨潁案件和西平案件的翻版,他們迅即將這一重大發現報告給河南省公安廳,西平縣公安局的報告引起了河南省公安廳領導的重視,立即命令省廳刑偵局介入這一案件。

河南省公安廳刑偵局迅即將發生在豫南的多起殺人案的有關材料調集起來,進行綜合分析,他們驚奇地發現,這些案件,不僅作案手法相似,作案時間相似,危害結果相似,而且從現場提取的毛髮所作的DNA鑑定中,還發現了有幾起案件中的毛髮DNA圖譜相同:

發生在臨潁縣的"8·15"案件,河南省公安廳刑事科學研究所以"(2001)公物證鑑字第3993號鑑定書"作出鑑定,固定了遺留在現場毛髮的DNA圖譜,並確定這些毛髮為一男子所留。

發生在鄧州市的"7·28"案件,南陽市公安局將現場收集到的毛髮和精子一起送湖北省公安廳,要求進行刑事科學技術鑑定。鑑定結論證實,其DNA圖譜與"(2001)公物證鑑字第3993號鑑定書"確定的DNA圖譜基本一致。

發生在上蔡縣的"11·8"案件,公安機關在現場死者的屍體上及地面上分別提取5根蔭毛,經送河南省公安廳刑事科學研究所進行物證檢驗,其DNA圖譜與"(2001)公物證鑑字第3993號鑑定書"排出的DNA圖譜,為同一男性所留。

發生在尉氏縣的"11·16"案件,公安機關在勘查現場時,從受害人當晚所睡的大床西側地面上找到毛髮7根,並在受害人身上所蓋的被子上找到毛髮2根。物證檢驗報告證實:現場地面提取毛髮與"(2001)公物證鑑字第3993號檢驗報告"中送檢的蔭毛為同一男性所留。

截至目前,DNA檢測尚且是我國刑事科學技術中最先進的手段之一,它檢測的準確率在9999%,一系列案件中的DNA檢測再清楚不過地表明,這些惡性殺人案件為同一男子所為。

2002年11月中旬,河南省公安廳會同漯河、臨潁、駐馬店、西平、上蔡、南陽、鄧州等市縣警方在西平召開辦公會,分析認定:臨潁、鄧州、西平、上蔡、尉氏5起案件應為一人所為,於是作出了併案偵查的決定,以最先發現這類案件的臨潁"8·15"案件為基礎,將這些案件定名為"8·15"系列殺人案,並決定,由河南省公安廳牽頭,成立"8·15系列殺人案偵破指揮部",省公安廳主管刑偵的副廳長為指揮長,省公安廳刑偵局局長和發案的市級公安局負責人為副指揮長,各有關發案的縣區公安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指揮部辦公地點設在漯河市,漯河市公安局局長兼任指揮部辦公室主任。至此,警方終於從紛繁的線索中理清了方向。

偵破指揮部一成立,馬上投入緊張的工作。很快,一張"8·15"系列案件發案示意圖在偵破指揮部辦公室裡懸掛了起來,每起案件的發案時間、發案地點都清晰地標在了示意圖上,每起案件的有關卷宗材料也一一集中在了指揮部領導的案頭。然後,在偵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從全省各地公安機關抽調精兵強將,對每起案件的案發現場進行逐一查看,根據犯罪分子在每個發案現場留下的痕跡,組織刑偵專家集中進行去粗存精、去偽存真的分析和篩選,力求弄清犯罪嫌疑人的真實面目。

偵查員們經過縝密科學的分析,判斷案犯是一名有前科的人,而且熟悉農村生活,具備較強的野外生存能力,年齡在25-40歲之間。隨後,將系列殺人案的系統材料和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特徵發至全省各級公安機關,佈置對符合這些特點的人進行排查,在全省範圍內展開了一張搜捕犯罪分子的大網。偵破指揮部領導則不停地奔波於各個案發地之間,對破案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一旦發現線索,則組織重兵出擊。

從2002年11月底,河南公安機關把偵破重點放在排查1995-2001年8月以來因入室盜竊、搶劫、弓雖.女乾的勞改、勞教釋放人員身上。根據案犯在臨潁和上蔡等地作案現場遺落的體毛,警方還對其中一些重點嫌疑人員抽取了血樣進行DNA對比,有些重點人員沒能見到本人,就抽取其父母的血樣,但是仍舊沒有發現線索。在此期間,也有不少在逃殺人犯落網,但是都與此案無關。

據說,在偵查方向明確以後,西平縣公安局刑警隊熱情最高。他們認為,既然目標鎖定在1995-2001年8月以來因入室盜竊、搶劫、弓雖.女乾的勞改、勞教釋放人員身上,要是再找不到犯罪分子,就是我們刑偵人員的失職了。於是,他們抽出專人,花大力氣開始排查工作。辦公會議結束之後,西平縣公安局刑警隊一名副隊長帶領一個辦案組,在32天內跑遍豫南10個監獄,查詢對比了1995-2001年8月間釋放的、年齡在25-40歲之間的人員的指紋或腳印3萬多份,與犯罪分子在現場遺留的指紋和腳印相比對,但沒有發現有關係列殺人案的一點線索。

未完待續,下集在主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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