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对我市环境监察工作开展专项稽查

8月28日,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对我市执行《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 “按日连续处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查封、扣押”、“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办理和环境监察执法规范化、处罚案件合法性、合规性进行了开展专项稽查。

稽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座谈交流方式对我市2018年污染源专项检查、信访投诉案件办理、 “双随机”执法检查等环境监察工作和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进行稽查。并针对执法人员提出的案件办理中证据收集、文书制作规范以及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等热点、难点问题,稽查组均给予了积极指导。

今年以来,我市持续强化环保执法,集中力量开展“蓝天碧水”等系列攻坚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截止目前,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12件,其中查封15件、移送公安机关4件、限产停产整治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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