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解困境,申請人千里致謝忱

2018年10月9日,申請人祁某某遠從青海給都江堰法院寄來了一份“有溫度”的包裹:兩面分別裱有“義正辭嚴鋤強扶弱、劍膽琴心救困濟危”“智勇雙全伸正義、人民法官為人民”的錦旗和一封感謝信,以表達對法院真摯的感激之情。

司法救助解困境,申請人千里致謝忱

司法救助解困境,申請人千里致謝忱

司法救助解困境,申請人千里致謝忱

被重傷至三級傷殘,祁某某起訴討賠償: 2008年3月27日, 祁某某被李某某、蔣某、顏某打成重傷,同年11月18日,李某某、蔣某、顏某因故意傷害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4年、4年,被送往四川某監獄服刑。2009年9月,祁某某向都江堰法院起訴李某某、蔣某、顏某人身損害賠償,要求賠償其195900.52元。2009年11月,經都江堰法院調解,祁某某與李某某、蔣某、顏某達成調解協議:李某某、蔣某、顏某賠償祁某某醫療費等費用共計19萬元,於2010年3月30日前給付清結。

司法救助解困境,申請人千里致謝忱

被執行人服刑,無財產可供執行:2010年4月19日,祁某某向都江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於被執行人李某某、蔣某、顏某皆在監獄服刑,沒有履行能力。都江堰法院依法對三名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和國土、房管、車管進行調查,但窮盡執行手段,也始終未找到三被執行人的可供執行財產。 2011年5月,顏某刑滿釋放,同年7月,蔣某刑滿釋放,2012年8月,李某某刑滿釋放,迫於法院的壓力,三被執行人主動提出,各借一萬元給付給祁某某以了結案件,但因差距太大,祁某某未同意,後三被執行人外出打工,不知下落。2013年5月,蔣某又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司法救助解困境,申請人千里致謝忱

被執行人分得安置房產,仍無法履行賠償款:2013年6月,都江堰法院經調查瞭解,蔣某和李某某分配到了災後安置房屋(土地性質為集體)。蔣某有一套房屋系蔣某與其父母共同所有,李某某有兩套房屋,均系李某某與其父母和其姐共同所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中第六條:“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的規定,蔣某的那一套房屋,不能拍賣、變賣或者抵債,李某某的兩套房屋,也只能處置一套,且該套房屋李某某隻有25%的財產權利,即使拍賣成功,李某某分得的款項扣除拍賣佣金等費用後,所剩無幾,且騰退存在巨大困難。2013年6月18日,都江堰法院依法查封了蔣某和李某某的房屋。

司法救助解困境,申請人千里致謝忱

司法救助解困境,申請人祁某某千里致謝忱:都江堰法院十分重視祁某某與李某某、蔣某、顏某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從執行立案後,一直不間斷採取各種措施查找三被執行人的可供執行財產,但截止2018年,案件一直無執行條件,被執行人李某某、蔣某、顏某也一直未能履行其賠償義務。而申請人祁某某家處貧困民族地區,家中父母年事已高,體弱多病,沒有固定經濟來源,李某某、蔣某、顏某的犯罪行為已致申請人祁某某三級傷殘,失去勞動能力,且治療傷病已經花光所有積蓄,家庭生活十分困難,都江堰法院經調查核實,確認祁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條件後,隨即為其申請了司法救助。在都江堰法院執行法官的努力下,2018年10月,申請人祁某某拿到了75936元救助金,緩解了其生活上的困難。

司法救助解困境,申請人千里致謝忱

“在此謹向都江堰法院執行局何勇及各位法官道一聲辛苦,並表示最誠摯的謝意,感謝各位法官在辦案過程中為我提供公證、高效的服務······通過這個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權威和神聖,也深深為貴院這個優秀文明團隊的敬業精神所感動。”信中的每一句言語都表達了祁某某對都江堰法院誠摯的感激之情。祁某某遠從青海寄來的這一封感謝信和兩面錦旗,不僅是對都江堰法院執行幹警辛勤工作的認可和肯定,更是都江堰法院堅決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這場硬仗的動力。在“決勝執行難”這場沒有硝煙的戰場上,都江堰法院將舉全院之力奪取最後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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