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疲勞駕駛釀事故

典型案例:疲勞駕駛釀事故

一、事件經過:

2018年8月7日下午3時許,蒲城縣蘇坊鎮齊某駕駛陝EQY796五菱牌輕型廂式貨車,沿312縣道由東向西行駛至25KM+200M處,將前方同向大荔縣埝橋鎮楊某駕駛的綠佳牌電動輕便兩輪摩托車碰撞,致電動車乘坐人馮某受傷,楊某當場死亡,車輛受損,釀成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一起。

二、事故成因

齊某疲勞駕駛機動車且超速行駛發生交通事故,是形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因素

三、法律過錯及事故認定

齊某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二款:“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六條一項:“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線標明的速度。在沒有限速標誌、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行駛速度:(一)沒有道路中心線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3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40公里。”之規定。故

齊某負本次事故全部責任;楊某、馮某不負本次事故責任。

渭南交警溫馨提醒

珍愛生命,切勿疲勞駕駛!做文明交通參與者,共創文明城市!

典型案例:疲勞駕駛釀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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