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掉爛好人的標籤

所謂的爛好人,只是不會拒絕。

從小我們接受的思想灌輸就是要做一個善良的人,仁義禮智信,德智體美勞。

從小我們都習慣去縱容別人肆意在我們的生活中,指手畫腳,指指點點,甚至很多人倚老賣老的去指責我們。

於是我們學會了忍氣吞聲,說會了儘量去不跟別人爭吵,不會直接表達自己的真實想法。

曾經有人問過我,你跟別人發生過真實的情感交流嗎?

直到這一刻,我的內心不在平靜了,開始考慮朋友的問題

什麼是真實的情感。我認為就是遵從自己內心的喜怒哀樂,還有就是在別人不對的時候我們勇敢的指出他的錯,甚至是勇敢的去拒絕別人所謂的“好意”,

我記得有一次和幾個朋友一起去吃飯,大家好久沒見,其中一個朋友說大家都喝點酒吧,當然沒有問題,其實五個人都多少可以喝點,我們就拿了兩瓶白酒,大家都分一下,能喝多少就喝多少,一開始節奏都是慢慢來,突然 一個酒量很不錯的朋友就說,這樣沒意思。要求大家都放開,說喝完在去拿酒,這個時候大家其實都是拒絕的,但是礙於面子都沒說話,過了幾秒一個朋友說,晚上還有事,不太方便放開喝,我們都表示理解。但是酒量好的那個朋友就說怎麼了,不給面子嗎?我們其餘三個人都勸說,有事就算了 不喝也可以,本來都是好意,但是這個插曲過後。大家貌似都點到為止。

其實這個結局雖然不那麼愉快,不那麼理想,但是我感覺是最好的狀態,所以要會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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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對方,總需要一個合理的理由,有時理由是正當成立的,有的理由則是自己為了拒絕別人而刻意偽造的。對於一個並不善於或者懶得說謊的人來說,假借藉口對於我,會顯得是一件勉為其難的事情。於是乎,對於我而言能迴避則儘量迴避,譬如:儘量會不接這種要求的來電,或者刻意避開這種有整機意願的場合。因為不敢於直接拒絕對方,或者沒有好的辦法可以委婉的拒絕他人,於是老是採用迴避的辦法。因為不想面對這種場合,所以儘量躲開,就好像消失了一樣。其實,這種辦法是拒絕當中最最低端的,因為沒有表明自己的態度,或者不敢表明自己的態度(因為害怕直接拒絕別人的不良後果,比如影響到上下級關係,朋友之間的關係)而刻意迴避別人的訴求,反而會給別人“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形象。相反,如果能夠從雙方的利益角度出發,客觀溫和的陳述出自己的意見和要求,可能最後的拒絕也可以取得對方的諒解,從而也實現了自己“禮貌地拒絕他人”的目的。

在實際操作中,需要注意到的是,表達拒絕的願望是,能夠真誠懇切的表達出自己的想法,即是對方沒有立即在心理上取得諒解,在以後的交往過程中也不會造成“沒有禮數”的不良印象。

其次,如果過於在乎別人對於自己的評價和看法,也很容易導致在人際關係中的失衡。儘管在當下,我們必須特別注重別人的感受,但人際交往畢竟還是一件以“我”為主的事情,如果自己因為太過於重視別人的意見和想法,很容易就會被別人的意見左右,甚至被牽著鼻子走,在不觸及原則的前提之下,首先“以我為主”,其次能夠採納別人好的建議和想法,這才是穩定健全型人格應該具有的氣質:理性、客觀、有自己的看法和見解,積極包容吸取,“以我為主”,同時又保留了自己的開放性。當然,這說來都是比較輕鬆的,但是在具體的操作中還有賴於自身不斷的調整和琢磨。但是總體的原則基本還是要“以我為主”,這也是保留自己個性和獨立性的一種方式。

拒絕,其實在我看來,就是如何平衡好做自己和遷就他人的微妙關係。如果,在交往當中發現自己也能夠接受,那麼可以試著去適應別人。相反,如果因為不會拒絕,而導致自己在人際交往過程中背上了沉重的心理包袱,那麼就要學著試著拒絕。畢竟,我相信做自己始終才是一件最舒服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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