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廣告

互聯網廣告

互聯網廣告就是通過網絡廣告平臺在網絡上投放廣告。利用網站上的廣告橫幅、文本鏈接、多媒體的方法,在互聯網刊登或發佈廣告,通過網絡傳遞到互聯網用戶的一種高科技廣告運作方式。

與傳統的四大傳播媒體(報紙、雜誌、電視、廣播)廣告及備受垂青的戶外廣告相比,互聯網廣告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是實施現代營銷媒體戰略的重要一部分。Internet是一個全新的廣告媒體,速度最快效果很理想,是中小企業擴展壯大的很好途徑,對於廣泛開展國際業務的公司更是如此。

2018年上半年,全國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共查處互聯網廣告案件8104件,同比增長64.2%;罰沒金額達到11668.70萬元,同比增長17.0%。

互聯網廣告


追本溯源,網絡廣告發軔於1994年的美國。當年10月14日,美國著名的Wired雜誌推出了網絡版Hotwired,其主頁上開始有AT&T等14個客戶的廣告Banner。這是廣告史上里程碑式的一個標誌。

網絡優勢

可以追蹤、研究用戶的偏好,這是互聯網相對傳統媒體營銷的優勢,也是其精準營銷的基礎。這幾乎是互聯網的天然優勢——比起傳統媒體,每個ip背後的網民的上網行為、瀏覽習慣、註冊的個人信息,都可通過技術手段獲取、挖掘,通過對上述內容的長期積累和深度分析,廣告 [2] 商便有機會深入瞭解用戶行為和喜好,按照每個用戶的行為特點、地域、興趣愛好等挑選最匹配的廣告信息。一個旅遊愛好者與一個汽車愛好者,在訪問同一個網站的頁面時,看到的廣告並不相同,因為系統已經記錄了他們的行為習慣和喜好,使得廣告的設定不再千篇一律。當然,達到這種精準性需要多樣的技術支持。

分類

從廣告形式上來看,互聯網廣告可以分為:搜索廣告、展示類廣告、分類廣告、引導廣告、電子郵件廣告五大類。

互聯網廣告

傳統廣告發展至今已經形成了固有的一套體系,而對於互聯網廣告這一新的廣告方式,發展的還不很充分。許多廣告主認為,強制就意味接受,侵犯即意味著影響。但一般情況下這樣只會讓受眾更加反感,尤其是互聯網廣告。互聯網侵犯廣告(強制廣告、強制註冊、彈出頁廣告)使得一些企業收到適得其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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