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的工资10月发,用新税法还是老税法?

邹梦雨 绿洲财务

9月的工资10月发,用新税法还是老税法?

国家新的个税法规已经开始实施,有些企业在10月发放9月的工资,或者是10月1日以后才开始发放国庆节的节日补贴。这种情况,应该按照新税法来上税,还是老税法呢?

下面,我们来看看这个案例:

乌鲁木齐xxx商贸有限公司,在发放员工工资时,采取的是当月10日发放上月工资。由于公司原因,李某的工资是2个月一结算,也就是说在10月10日,公司将发放李某8月与9月的工资,并且补发节日福利。

请问,这种情况下,哪个月的工资按照新税法计算,节日福利怎么算?

9月的工资10月发,用新税法还是老税法?

【按照财政部税总98号文的“决定”和“通知”安排,2018年第四季度,工资薪金所得仍然按月计算缴纳,纳税人2018年10月计税工资包括扣缴单位于10月1日-30日期间发放的全部工资。】

也就是说, 无论公司发放的是哪个月的工资,或者是节日福利,只要是10月1日-30日期间实际发放的,都应合并作为10月份工薪所得(注意这一点:应在11月15号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可以按照个税新法过渡期的减除费用和按月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么,如果是当月工资当月发放呢?如果是9月25日发放了9月工资,但是由于节假日原因,公司在10月向税务局申报缴纳个税,这个又应该怎么计算?

无论9月期间实际发放的是8月还是9月的工资,只要是9月1日-30日期间实际发放的,都应合并作为9月份工薪,所得按照旧标准和旧税率。

也就是说,新税法适用于“工资实际发放日期在10月1日以后的”,如果实际发放日期在10月1日以前,那么按照旧税法计算。

9月的工资10月发,用新税法还是老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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