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發文加強長租公寓監管!不得強制或誘騙租客使用「租金貸」

上海、浙江兩地分別下發規範文件,就長租公寓的租金貸、房間空氣質量、沉澱資金流向等焦點問題提出明確監管要求,“強制或誘導簽訂租金貸、出租房屋不符合空氣質量要求”等行為將涉嫌違法違規。

囤房漲價、甲醛毒屋、租金貸陷阱....近期長租公寓行業風波不斷,屢上頭條。

在諸多行業亂象中,租金貸帶來的後遺症更為突出。隨著多家長租公寓“爆雷”倒閉,很多租客面臨“沒房住,債要還”的窘境。因此,有租客痛斥企業方“一走了之,不負責任,讓租金貸變成了害人貸”。

南都記者注意到,目前已有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浙江等多省市已針對長租公寓釋放監管信號。其中,上海、浙江兩地分別下發規範文件,就長租公寓的租金貸、房間空氣質量、沉澱資金流向等焦點問題提出明確監管要求,“強制或誘導簽訂租金貸、出租房屋不符合空氣質量要求”等行為將涉嫌違法違規。

多地發文加強長租公寓監管!不得強制或誘騙租客使用“租金貸”


長租公寓跑路、租客揹債,租金貸成害人貸?

近期,上海老牌長租公寓“寓見”公寓資金鍊斷裂,將租金貸再次推向輿論焦點。

多地發文加強長租公寓監管!不得強制或誘騙租客使用“租金貸”


有寓見租客背上雙份貸款。

在此次事件中,上千名租客背上數萬元的“租金貸”。因寓見和第三方金融機構的尾款糾紛,不少租客被重複扣款或背上雙份貸,債務累計十餘萬元。對於剛入社會的年輕人來說,是一筆沉重的負擔。

據公開報道統計,截至目前已有六家長租公寓爆雷,具體包括好租好住、愛家愛公寓、長沙優租客、愷信亞洲、杭州鼎家、上海寓見等。這些企業的業務規模和客群並不完全相同,但爆雷原因和留下的棘手問題卻驚人地相似。

南都記者瞭解到,長租公寓的業務模式相近。租客利用個人信用向第三方機構申請貸款,一次性付清整年租金。然而,這筆錢被長租公寓公司收入囊中後,卻按月、按季等週期支付給房東,同時中介公司則在一定時間內佔有大量預付款,並以此為籌碼繼續高價收房。隨著行業的野蠻生長,租金貸帶來的隱患也越來越大。

長租公寓企業鏈接了租客和業主,一旦這條鏈條中斷,首當其衝受到損失的也是這兩個群體。

以寓見為例,早在10月初就有媒體報道稱“寓見拖欠業主工資,業主換鎖趕租客”。寓見“閃崩”後,很多業主認為“自己也是受害者”,打算收屋逐客,及時止損。

另一方面,租客面臨的情況可能更糟糕。上千名受影響的租客裡,有的採用季付或年付,租期未滿;有的提前退房卻拿不回押金等結算款;有的綁定了租金貸卻無法解除,即使被業主“逐客”也要繼續分期還款,否則可能影響個人信用記錄。寓見公司的經營危機可能讓旗下租客“房財兩失”。

多地釋放監管信號,浙江規定“定期通告租金及沉澱資金使用”

南都記者初步統計,近2個月來,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浙江等多省市已針對長租公寓釋放監管信號。其中,上海、浙江這地分別下發規範文件,就長租公寓的租金貸、房間空氣質量、沉澱資金流向等焦點問題提出明確監管要求。

多地發文加強長租公寓監管!不得強制或誘騙租客使用“租金貸”


浙江省出臺長租公寓監管政策。

9月30日,“上海發佈”官方公眾號刊文《關於進一步規範本市代理經租企業及個人“租金貸”相關業務的通知》。該文由上海市住建委等五部門聯合發佈,詳細列出10條監管舉措。其中規定,企業合作開展個人“租金貸”業務,應當事先徵得原始房東書面同意,不得強制或誘騙租客使用個人“租金貸”,個人“租金貸”貸款合同和住房租賃合同應當分別簽署,切實維護房東、租客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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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釋放長足公寓監管信號。

10月18日,浙江省城鄉住房工作協調委員會辦公室(簡稱“浙江省城住委員會”)出臺了《關於促進長租公寓市場平穩健康有序發展的指導意見》,針對租金貸、空氣質量、沉澱資金流向等焦點問題作出系統性監管建議。

關於“租金貸”,《意見》提出“四不得”和“知情權保障”要求,嚴格規範租金貸有序發展,確保房東和承租人對租金貸業務知情同意。

關於“房屋空氣質量”,《意見》規定,“長租公寓企業要承擔租賃住房空氣質量合格的主體責任。租賃住房房源特別是經過改建、裝修後的房源,必須符合空氣質量相關要求,承租人可以要求長租公寓企業提供空氣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等材料。”

關於“沉澱資金使用”,《意見》顯示,長租公寓企業需“定期通告租金收付情況”,並將相關條款寫入協議。締約後,企業方應當“按照約定每季度或每半年向全體住房房源委託出租人、長租公寓承租人,通告住房租金收入、支付總額,按期或者逾期支付,以及經營住房委託出租業務所產生的沉澱資金使用等情況。”

《意見》還顯示,近期浙江省各地住建部門將會同相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公開曝光典型案例,重點整治包括“強制或誘導簽訂租金貸、出租房屋不符合空氣質量要求、哄抬房租”在內的多項侵害群眾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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