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发文加强长租公寓监管!不得强制或诱骗租客使用“租金贷”

上海、浙江两地分别下发规范文件,就长租公寓的租金贷、房间空气质量、沉淀资金流向等焦点问题提出明确监管要求,“强制或诱导签订租金贷、出租房屋不符合空气质量要求”等行为将涉嫌违法违规。

囤房涨价、甲醛毒屋、租金贷陷阱....近期长租公寓行业风波不断,屡上头条。

在诸多行业乱象中,租金贷带来的后遗症更为突出。随着多家长租公寓“爆雷”倒闭,很多租客面临“没房住,债要还”的窘境。因此,有租客痛斥企业方“一走了之,不负责任,让租金贷变成了害人贷”。

南都记者注意到,目前已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浙江等多省市已针对长租公寓释放监管信号。其中,上海、浙江两地分别下发规范文件,就长租公寓的租金贷、房间空气质量、沉淀资金流向等焦点问题提出明确监管要求,“强制或诱导签订租金贷、出租房屋不符合空气质量要求”等行为将涉嫌违法违规。

多地发文加强长租公寓监管!不得强制或诱骗租客使用“租金贷”


长租公寓跑路、租客背债,租金贷成害人贷?

近期,上海老牌长租公寓“寓见”公寓资金链断裂,将租金贷再次推向舆论焦点。

多地发文加强长租公寓监管!不得强制或诱骗租客使用“租金贷”


有寓见租客背上双份贷款。

在此次事件中,上千名租客背上数万元的“租金贷”。因寓见和第三方金融机构的尾款纠纷,不少租客被重复扣款或背上双份贷,债务累计十余万元。对于刚入社会的年轻人来说,是一笔沉重的负担。

据公开报道统计,截至目前已有六家长租公寓爆雷,具体包括好租好住、爱家爱公寓、长沙优租客、恺信亚洲、杭州鼎家、上海寓见等。这些企业的业务规模和客群并不完全相同,但爆雷原因和留下的棘手问题却惊人地相似。

南都记者了解到,长租公寓的业务模式相近。租客利用个人信用向第三方机构申请贷款,一次性付清整年租金。然而,这笔钱被长租公寓公司收入囊中后,却按月、按季等周期支付给房东,同时中介公司则在一定时间内占有大量预付款,并以此为筹码继续高价收房。随着行业的野蛮生长,租金贷带来的隐患也越来越大。

长租公寓企业链接了租客和业主,一旦这条链条中断,首当其冲受到损失的也是这两个群体。

以寓见为例,早在10月初就有媒体报道称“寓见拖欠业主工资,业主换锁赶租客”。寓见“闪崩”后,很多业主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打算收屋逐客,及时止损。

另一方面,租客面临的情况可能更糟糕。上千名受影响的租客里,有的采用季付或年付,租期未满;有的提前退房却拿不回押金等结算款;有的绑定了租金贷却无法解除,即使被业主“逐客”也要继续分期还款,否则可能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寓见公司的经营危机可能让旗下租客“房财两失”。

多地释放监管信号,浙江规定“定期通告租金及沉淀资金使用”

南都记者初步统计,近2个月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浙江等多省市已针对长租公寓释放监管信号。其中,上海、浙江这地分别下发规范文件,就长租公寓的租金贷、房间空气质量、沉淀资金流向等焦点问题提出明确监管要求。

多地发文加强长租公寓监管!不得强制或诱骗租客使用“租金贷”


浙江省出台长租公寓监管政策。

9月30日,“上海发布”官方公众号刊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代理经租企业及个人“租金贷”相关业务的通知》。该文由上海市住建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详细列出10条监管举措。其中规定,企业合作开展个人“租金贷”业务,应当事先征得原始房东书面同意,不得强制或诱骗租客使用个人“租金贷”,个人“租金贷”贷款合同和住房租赁合同应当分别签署,切实维护房东、租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多地发文加强长租公寓监管!不得强制或诱骗租客使用“租金贷”


多地释放长足公寓监管信号。

10月18日,浙江省城乡住房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浙江省城住委员会”)出台了《关于促进长租公寓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针对租金贷、空气质量、沉淀资金流向等焦点问题作出系统性监管建议。

关于“租金贷”,《意见》提出“四不得”和“知情权保障”要求,严格规范租金贷有序发展,确保房东和承租人对租金贷业务知情同意。

关于“房屋空气质量”,《意见》规定,“长租公寓企业要承担租赁住房空气质量合格的主体责任。租赁住房房源特别是经过改建、装修后的房源,必须符合空气质量相关要求,承租人可以要求长租公寓企业提供空气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等材料。”

关于“沉淀资金使用”,《意见》显示,长租公寓企业需“定期通告租金收付情况”,并将相关条款写入协议。缔约后,企业方应当“按照约定每季度或每半年向全体住房房源委托出租人、长租公寓承租人,通告住房租金收入、支付总额,按期或者逾期支付,以及经营住房委托出租业务所产生的沉淀资金使用等情况。”

《意见》还显示,近期浙江省各地住建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公开曝光典型案例,重点整治包括“强制或诱导签订租金贷、出租房屋不符合空气质量要求、哄抬房租”在内的多项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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