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启动河长制湖长制示范县乡打造示范河湖创建活动

陕西省河长办于近日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示范县乡打造示范河湖的通知》(陕河长办发[2018]30号),在全省开展河长制湖长制示范县乡打造示范河湖创建活动。

《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为发挥河长制示范引领作用,按照河长制工作全覆盖的要求,每个市(区)至少创建一个河长湖长制工作示范乡(镇、街办)、每个县(市)乡(镇、街办)至少打造一条(段)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堤固的示范河(湖),实现“一县一乡一亮点”。

《通知》从基础工作扎实有特色、机制运行规范有创新、治理措施得力有经验、工作成效突出有亮点四个方面对示范县乡创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从I0个方面细化了示范河湖创建标准。以上创建工作主要包括总河长、河长主动带头履职、推进年度工作要点任务、提升辖区内水质达标率、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基础工作、做好河湖日常管护、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等内容。

《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县乡在今年10底前全面启动示范县乡创建工作;各市(区)河长办确定县(市)乡(镇、街办)打造示范河湖名单,启动示范河(湖)创建工作;2019年12月30日前,省河长办会同成员单位对示范县乡进行评估和示范河湖进行抽查,并确认示范县(市)名单。

《通知》还将各地开展创建示范县乡打造示范河湖活动成效纳入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明确了激励措施。并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查考核、加强宣传交流、加强信息上报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确保工作落实落细,助推创建活动有力有序推进。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8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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