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賀州一男子借錢給他人後只因這一操作,43.5萬元差點打「水漂」

有熟人或親戚遇到難事

向你借錢

借或是不借?

借出去的錢沒有得到償還

又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以案釋法」賀州一男子借錢給他人後只因這一操作,43.5萬元差點打“水漂”

「以案釋法」賀州一男子借錢給他人後只因這一操作,43.5萬元差點打“水漂”

「以案釋法」賀州一男子借錢給他人後只因這一操作,43.5萬元差點打“水漂”

案件回顧

2013年8月-2014年3月

八步區蓮塘鎮的葉某

分多次借給彭某、李某夫婦共計130萬元

彭李夫婦向葉某出具了

3張借條

約定利息為本金的25%

「以案釋法」賀州一男子借錢給他人後只因這一操作,43.5萬元差點打“水漂”

之後彭李夫婦未能按約定給付利息

2016年2月3日

經雙方結算

彭李夫婦重新出具130萬元的借條給葉某

2017年4月7日

彭李夫婦通過銀行償還葉某100萬元

後經催收

兩人未償還餘款43.5萬元

於是

葉某持後面簽訂的借條

將彭李夫婦訴至法院

「以案釋法」賀州一男子借錢給他人後只因這一操作,43.5萬元差點打“水漂”

法院審理

法院一審認為

2016年的借條出具後

葉某並沒有將借條中約定的款項

以任何形式借給彭李夫婦

駁回了葉某的訴訟請求

「以案釋法」賀州一男子借錢給他人後只因這一操作,43.5萬元差點打“水漂”

一審判決後

葉某上訴至賀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二審期間

代理律師提供了

2013年借款與2016年借款之間

存在內部聯繫的補強證據

最終二審法院判決撤銷一審法院的判決

支持葉某的上訴請求

判決彭李夫婦償還葉某欠款43.5萬元

「以案釋法」賀州一男子借錢給他人後只因這一操作,43.5萬元差點打“水漂”

律師建議

儘管葉某的訴訟要求得到了支持

但幾經週轉

耗費了大量的時間成本和人力成本

那麼,市民在借錢幫助親戚朋友時

應該注意哪些事項呢?

「以案釋法」賀州一男子借錢給他人後只因這一操作,43.5萬元差點打“水漂”

賀州市律師協會副會長鍾晨告訴小賀

借貸的時候

一定要出具借條

並將款項通過銀行轉賬或匯款方式

打到借款人的銀行賬戶上

同時一定保留好轉賬票據、憑證、流水清單

防止因款項用途不明確或模糊不清

造成不必要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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