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生能在內地考公務員上班嗎?你怎麼看?

你吃飯沒得


2016年,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舉行記者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副部長鬍曉義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香港《文匯報》記者:“請問部長,香港人何時能報考內地公務員?”部長聞聲駐足,重新坐下,面向記者席,回應稱,“香港人可以參加公務員考試。事實上,我們已經招收了香港的公務員。”微笑應答後,部長信步走出會場。

但是具體的香港人怎麼才能考上大陸的公務員,一直沒有相關政策出臺。我們唯一知道的就是,尹部長已經明確表示目前已經有香港居民在大陸考上公務員。

事實上有香港朋友嘗試登陸網站報名參加公務員考試,但是第一關就敗下陣來。因為需要錄入18位的身份證號碼,而港人沒有內地的身份證。

2018年9月1日,報考內地公務員最後一個障礙也被掃出了。公安部頒佈《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港澳臺居民可以辦理內地居住證了。居住證將按內地身份證18位數的標準制作,香港居民居住證以810000開頭,澳門則以820000開頭,居住證使得香港與內地居民待遇同等化。

8月3日,國務院宣佈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其中就包括取消臺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許可事項

香港人報名參加內地的公務員考試的障礙全部掃除。香港人也可以成為內地的人民公僕了。

以下是報考公務員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為18週歲以上、
35週歲以下(1969年10月15日至1987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備擬任職位所需資格條件。其中,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

8、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2005年中央、國家機關招考過程中被公務員主管機關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香港的朋友報名前,需要有心理準備:內地的公務員收入遠遠比不上香港的公務員待遇,一定要抱著“為人民服務”的心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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