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判了!淄博市房管局原局長認罪不上訴!

「反腐」判了!淄博市房管局原局长认罪不上诉!

「反腐」判了!淄博市房管局原局长认罪不上诉!

近日,淄博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由淄博市檢察院交張店區檢察院辦理的淄博市房管局原局長楊繼明受賄一案,在張店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

法院對檢察機關指控楊繼明受賄129.1611萬元的事實全部予以認定,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對扣押在案的受賄犯罪所得和與本案相關的違法所得人民幣167.7111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對其他違法所得繼續追繳。楊繼明當庭表示認罪悔罪。近日案件依法公開宣判,楊繼明服判不上訴,該判決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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