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上午,市民政局宣佈本市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採集,以及為烈屬、軍屬、退役軍人等家庭懸掛光榮牌這兩項工作已全面展開。採集對象可前往戶籍所在轄區的集中採集點申報。目前,全市各區共設立採集點1100多個,大部分區都把採集點設置在了街道、鄉鎮的政務服務大廳。
信息採集
據介紹,本市已成立了由黨政軍共14個相關部門和各區政府相關人員參加的協調工作小組。此次信息採集,旨在摸清底數,建立健全服務對象檔案和數據庫。
信息採集涵蓋的內容包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的個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對象類別、基本生活狀況等,涵蓋戶籍、救助、社保、醫療、住房、優撫待遇、服役及安置情況等多項基礎信息和相關照片。
要特別說明的是,本次信息採集的數據,不作為各類採集對象享受任何待遇的依據。各類對象所享受的待遇,仍以現有待遇體系中相應數據為準。日後如有新增享受有關待遇的情況,需按規定程序逐級審批,並在數據庫中同步更新。
此次採集以各區為基本單位,以個人主動申報為主,不作強制要求。
採取集中採集、主動申報、上門校核等方式進行採集。按照以戶籍地為主的原則,各區將統一設置集中採集點。
目前,全市各區共設立採集點1100多個,大部分區都把採集點設置在了街道、鄉鎮的政務服務大廳。
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要在規定時間內,主動前往個人戶籍所在地的採集點申報信息。
中央國家機關、中央在京企事業等單位隸屬的退役軍人,按照屬地管理,一併到個人戶籍所在地的採集點自主申報採集信息。
同時,各區將開展親情服務。對年老體弱、行動不便、集中居住等情況,只要有需要,可聯繫上門採集。
一、採集對象,主要包括以下12類人員:
1、軍隊轉業幹部;
2、退役士兵;
3、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和退休士官;
4、軍隊無軍籍離休退休退職職工;
5、復原軍人;
6、退伍紅軍老戰士,包括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
7、殘疾軍人;
8、享受國家撫卹的傷殘民兵民工;
9、烈士遺屬,包括烈士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0、因公犧牲軍人遺屬,包括因公犧牲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1、病故軍人遺屬,包括病故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2、現役軍人家屬,包括現役軍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此次信息採集的對象範圍,以截止至2018年10月1日前在籍在冊人員為準,2018年10月1日之後新增加或註銷的採集對象,後期會隨時採集更新。
二、所需申報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戶口本原件;
3、專業證、退伍證、離退休證等原件(軍隊轉業幹部、退役士兵、軍隊離退休幹部和退休士官、軍隊無軍籍離退休退職職工、復員軍人、退伍紅軍老戰士、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提供);
4、殘疾軍人證、傷殘民兵民工證、因戰因工傷殘人員證(殘疾軍人、傷殘民兵民工提供)原件;
5、烈士證明書、因公犧牲軍人證明書、病故軍人證明書等相關證件(烈士遺屬、因公犧牲、病故軍人遺屬提供)的原件;
6、立功受獎證件原件;
7、其他所需材料或證明的原件。
三、採集時間
此次信息採集分兩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基本信息情況在2018年12月25日前完成;
第二階段:採集數據比對核實,在2019年5月1日前完成。
懸掛光榮牌
懸掛光榮牌工作將結合信息採集同步進行。
一、懸掛對象
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以下統稱“三屬”)家庭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以下簡稱現役軍人)家庭、退役軍人家庭。
對於持證的“三屬”家庭和現役軍人家庭、退役軍人家庭,有關部門主動為其懸掛光榮牌;
對於非持證的烈屬、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和子女家庭,依申請懸掛光榮牌。同時具備兩個以上懸掛光榮牌條件的家庭,只懸掛一個。
二、光榮牌式樣和懸掛方式
光榮牌稱號統一為“光榮之家”,統一製作發放。一般將懸掛在大門適當位置,或因建築因素,在客廳醒目位置擺放。
三、懸掛時間和形式
懸掛、更換光榮牌原則上在每年建軍節或春節前進行。集中懸掛或更換光榮牌時,村居委會或社區舉行懸掛儀式。
懸掛光榮牌工作列入全國和市級雙擁模範城創建考評內容。
監製: 陳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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