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在校大學生?在外務工人員?「特殊身份」能獲拆遷補償嗎?

拆遷對一些農民來說這是一條大喜訊,很多家庭因此“一夜暴富”。因此,只要有涉及到拆遷,總有人絞盡腦汁,想盡可能多的獲得補償。有的地方安置補助費是按人口來算的,因此,也就引發了一些因為“身份特殊”而引起的糾紛。

軍人?在校大學生?在外務工人員?“特殊身份”能獲拆遷補償嗎?

軍人

根據《兵役法》的相關規定,義務兵和不滿10年的志願兵戶籍遷出具有暫時性,並沒有脫離以土地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性質,在退役後原則上仍然要以土地耕種為生活的主要物質保障。因此在役農業戶口義務兵的資格認定問題上,應認定為其具有集體成員資格,在分配土地補償款時應當與其他村民一致。但已轉志願兵10年以後的和在部隊已經提幹,有固定收入,且轉業時國家將給予安置的情況下喪失徵地補償資格。

軍人?在校大學生?在外務工人員?“特殊身份”能獲拆遷補償嗎?

在校大學生

對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遷出戶籍的大中專學生,在集體土地徵收時是否能獲得徵地補償在實踐中往往有所爭議,其結果可能根據該集體經濟組織自治章程的不同而不同。但根據法律規定,因讀書暫時 遷出戶口的在校學生是否能獲得徵地補償呢?根據我國戶籍管理法和高等院校招生錄取的相關規定,大中專學生應當將其戶籍遷入就讀院校所在地;但這類戶籍遷人都是暫時的,根據《關於進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意見》第7條:對於畢業離校時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檔案管理機構保管其檔案免收服務費 用。學校可根據本人意願,將其戶口轉至入學前戶籍所在地或兩年內繼續保留在原就讀的高校,待落實工作單位後,將戶口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超過兩年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學校和檔案管理機構將其在校戶口及檔案遷回其入學前戶籍所在地。也就是說,一般 學生畢業之後戶籍就必須遷回原籍或者遷到工作所在地,學生在校期間沒有獨立的經濟收益,其經濟來源也主要依靠土地。因此,對在校學生特別是因讀書遷戶口的大學生,集體經濟組織一般將其視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農業戶口的大中專在校生在校期間至就業之前,應具有原戶籍所在地村組的成員資格,享有與本村村民同等的土地收益分配權利。就業後,如果戶口遷到就業單位的,則喪失徵地補償資格。實踐中也有相關的司法判決對此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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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務工人員

在外長期從事工商業的村民往往還保留有原村戶籍。而戶籍是證明一個公民自身情況的最直接、最基本依據,由它作為成員資格認定的標準之一無疑是非常必要的,也是首先應當考慮的。如果因為該村民長期不在本村組生活而否認其具有本村組集體成員資格,則過於武斷,有限公平。因此,如果該村民雖長期在外從事工商業,但其能夠在外期間堅持履行本村組其他成員相同義務的或該村民戶籍雖在本村組且長期在外村組從事工商業,但其在該外村組生活已滿10年並能在其生活期間積極履行該外村組其他村民相同義務,且該外村組並未拒絕其履行的,亦應當認定為其具有集體成員資格;而如果該村民的原始戶籍雖在本村組,但其在外期間經過5年且連年未履行本村組其他村民相同義務的應當認定其不具有本村組集體成員資格。

如果有被拆遷人正面臨拆遷侵權問題,或在拆遷維權過程中碰了壁,一定要及時向專業拆遷律師請教,修正自己的維權路線。法律場上,亂拳是很難打死老師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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