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知!這些交通事故責任如何認定

相信很多車主都遇見過

在正常行駛時突然被其他車撞上

人都還沒有反應過來就被對方叫囂著賠錢

人在車中坐,鍋從天上來???

必知!這些交通事故責任如何認定

雖然全責在肇事一方

但還是得經過一番理直氣壯的爭(che)辯(pi)

才能獲得相應的賠償

這年頭,不懂一些交通事故定責都沒法維護正當權益了

那如果遇到交通事故,責任是怎麼判定的呢?

1

遇到車輛追尾

我們需要掌握以下知識:

車輛追尾事故

①後車追尾

車輛處於正常的行駛或停止的情況

後車因精力不集中或超速行駛與前車追尾

當然是後車全責

畢竟是後車先動的“手”

必知!這些交通事故責任如何認定

②倒車追尾

處於正常行駛狀態的車輛

前車倒車導致的追尾

責任當然是在前車身上了

因為這回是前車先動的“手”

必知!這些交通事故責任如何認定

③多車追尾

這種情況在擁堵路段時有發生

因車與車的距離都比較近

控制不好就會導致多車相撞

這種涉及多輛車的事故就需要交警

進行現場勘驗之後再進行責任劃分

必知!這些交通事故責任如何認定

2


除了追尾,因超車導致的其他事故發生率也不低

錯誤的估計路況或是與別的車主較勁

都是事故發生的常見原因

遭遇超車事故又是怎樣確定責任的呢?

超車發生事故

①右側超車

我國駕駛位設置在左方

因此右側大部分區域對於駕駛員是視線盲區

正常情況下右側超車都是不允許的

所以從右側超車發生事故,超車方需負全責

必知!這些交通事故責任如何認定

②彎道超車

彎道一般較窄

持續彎道更易使車輛偏離車道

這時強行超車不僅違法,且極易發生事故

一旦發生事故,超車方負全責

必知!這些交通事故責任如何認定

③窄橋超車

窄橋行駛因空間有限易發事故

法規明文規定禁止超車,若強行超車

最終事故責任方肯定是在強行超車的一方

必知!這些交通事故責任如何認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下列情形不得超車:鐵路道口、交叉路口、

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道、市區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不能超車。


④雙向單行道超車

雙向單行道上超車勢必會借用到對向車道

需注意是否與對向車輛會車,做好避讓

若因超車與對向車輛會車

導致事故發生,超車方全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