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車主都遇見過
在正常行駛時突然被其他車撞上
人都還沒有反應過來就被對方叫囂著賠錢
人在車中坐,鍋從天上來???
雖然全責在肇事一方
但還是得經過一番理直氣壯的爭(che)辯(pi)
才能獲得相應的賠償
這年頭,不懂一些交通事故定責都沒法維護正當權益了
那如果遇到交通事故,責任是怎麼判定的呢?
1
遇到車輛追尾
我們需要掌握以下知識:
車輛追尾事故
①後車追尾
車輛處於正常的行駛或停止的情況
後車因精力不集中或超速行駛與前車追尾
當然是後車全責
畢竟是後車先動的“手”
②倒車追尾
處於正常行駛狀態的車輛
前車倒車導致的追尾
責任當然是在前車身上了
因為這回是前車先動的“手”
③多車追尾
這種情況在擁堵路段時有發生
因車與車的距離都比較近
控制不好就會導致多車相撞
這種涉及多輛車的事故就需要交警
進行現場勘驗之後再進行責任劃分
2
除了追尾,因超車導致的其他事故發生率也不低
錯誤的估計路況或是與別的車主較勁
都是事故發生的常見原因
遭遇超車事故又是怎樣確定責任的呢?
超車發生事故
①右側超車
我國駕駛位設置在左方
因此右側大部分區域對於駕駛員是視線盲區
正常情況下右側超車都是不允許的
所以從右側超車發生事故,超車方需負全責
②彎道超車
彎道一般較窄
持續彎道更易使車輛偏離車道
這時強行超車不僅違法,且極易發生事故
一旦發生事故,超車方負全責
③窄橋超車
窄橋行駛因空間有限易發事故
法規明文規定禁止超車,若強行超車
最終事故責任方肯定是在強行超車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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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下列情形不得超車:鐵路道口、交叉路口、
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道、市區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不能超車。④雙向單行道超車
雙向單行道上超車勢必會借用到對向車道
需注意是否與對向車輛會車,做好避讓
若因超車與對向車輛會車
導致事故發生,超車方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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