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臨近!「剁手黨」速來認清這些網購「套路」

雙11臨近!“剁手黨”速來認清這些網購“套路”

隨著網購盛宴“”雙11”、“雙12”的臨近,不少“剁手黨”的購物車裡已經滿載心儀的商品,從青島往年的網購投訴數據分析,消費者的投訴集中在商品質量不過關、虛假優惠促銷無法兌現、商家不履行約定單方取消訂單、價格欺詐、快遞發送貨拖延、售後服務難保障等方面。因此,青島市消保委貼心提醒廣大消費者,要認清網購套路,搶購謹防失手。

一、弄清優惠活動規則

典型案例1:消費者陳女士在電商搞促銷活動期間,從平臺和商家領取了多種“紅包”和優惠券,但在使用時卻發現“紅包”和優惠券的使用暗藏門檻,要麼不滿足使用條件,要麼該商品不參與滿減。而且,在幾種符合滿減商品範圍內,由於後臺系統出錯,也未能按照規則進行滿減,投訴至客服但久拖不決。

典型案例2:消費者李先生從電商平臺某化妝品旗艦店購買面膜,網頁顯示:促銷價68元/盒,全年最低價,原價98元/盒。該產品的月成交記錄顯示,該款面膜促銷前二個月內,售價均為68元,並沒有所標價格98元的銷售記錄。李先生認為商家虛標原價,請求退貨退款並給予三倍賠償。

消保委溫馨提示:面對商家紛繁複雜的優惠套餐,消費者下單前,應仔細閱讀商品詳情、無理由退貨範圍、紅包、消費積分和優惠券使用規則、退貨退款方式及運費政策等,並提前向客服諮詢清楚是否存在使用門檻,避免出現滿減不減,優惠券不優惠等情況。同時要知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文規定消費者定作的、鮮活易腐的、部分數字化商品、報紙期刊以及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

二、知曉定金訂金區別

典型案例1:消費者趙女士被商家預售定金翻倍所吸引,購買某品牌羊絨衫,但在申請七日無理由退貨時,商家設置門檻告知消費者“定金不退”。

典型案例2:消費者董先生反映,其通過某平臺訂購AAROOM酒店房間,預交168元定金,但到達酒店後發現房間內環境衛生與宣傳不符,要求退定金遭拒。

消保委溫馨提示:“定金”與“訂金”是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依據《合同法》相關規定,通常情況下,一方違約時,雙方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如果無約定,銷售者違約時,“定金”雙倍返還給消費者;消費者違約時,“定金”不返還。而“訂金”的效力取決於雙方當事人的約定。消費者在支付“定金”前應仔細查看商品的預售介紹,跟客服溝通“定金是否可退、預售商品是否適用7日內無理由退貨”等問題,避免日後爭議。

三、辨別虛假廣告宣傳

典型案例1:消費者白先生通過某品牌微信公眾號購買鐵腰板治療儀,商家承諾7天無效退款,但經過7天試用後無效,要求辦理退款未果,產生糾紛。

典型案例2:消費者陳先生在某平臺旗艦店購買黑小麥全麥麵粉,價格是14.8元,購買時店鋪宣傳麵粉富含硒元素,但到貨後發現包裝袋上並沒有登記該元素,認為屬於虛假宣傳。

消保委溫馨提示:網購中的虛假宣傳問題較突出,比如虛構產地、商品成分、誇大功效等。按照《廣告法》相關規定,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保健食品廣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與藥品、其他保健食品進行比較;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等情形都是被禁止的。消費者在購買食品、保健品、醫療器械時,尤其要留心,面對誘人的宣傳擦亮眼睛,下單前可以通過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查詢商品批號,鑑別真偽。

四、努力提高維權意識

消費者務必選擇正規、有資質認證的電商平臺及信譽度較高的賣家。養成證據留存意識,儘量保存好交易記錄、聊天記錄、廣告宣傳網頁、產品介紹截圖,並索要銷售憑證,以免出現問題投訴時無據可舉。與商家產生糾紛後,可先通過電商平臺投訴維權,如不能協商解決,可以向經營者所在地、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或消協組織投訴舉報。

同時,我們也呼籲廣大的電商經營者,提高自律意識,誠信合法經營:確保產品的質與量;不做虛假或引入誤解的宣傳,不得以“先漲後降”、“高標低折”誘導消費;在制訂促銷規則時,應確保真實透明;不得發佈虛假廣告、實施有價無貨的欺詐行為;確保條款公平合理,不得以免責條款為由單方取消訂單,不履行合同義務;加強售後服務,切實落實“七日無理由退貨”、“三包義務”等規定,暢通客服熱線,及時解決消費者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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