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鄉市:集中宣判3起涉惡案件

湘潭在線11月6日訊(湘潭日報社全媒體記者何興安 通訊員 陸義)近日,湘鄉市人民法院對陳某冬惡勢力犯罪團伙案等3起案件集中宣判。據悉,這是該院今年第二次舉行涉惡案件集中宣判大會。

2015年5月至2017年11月期間,陳某冬為了在益婁高速工程項目中獲取非法利益,在湘鄉市壺天鎮糾集朱某國、劉某、李某南、胡某軍等人,採取毆打、恐嚇、阻工的方式強攬工程,曾於2015年5月和2017年7月,先後實施兩次尋釁滋事,並向對方索要“管理費”和“協調費”; 2017年8月,實施一次故意傷害,造成對方輕傷二級。

湘鄉市人民法院審理認為,陳某冬等人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在一定區域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形成了惡勢力團伙。最終依法判決被告人陳某冬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合併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其他被告人也分別被判處一年到兩年八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同天,湘鄉市人民法院還對陳某聚眾鬥毆案和謝某達等人聚眾鬥毆案公開宣判。

據介紹,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湘鄉市人民法院共受理涉惡案件19起,已開庭審理17起,宣判16起,其中惡勢力犯罪團伙案2起,涉案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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