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人說日本沒有小偷和人販子?這是真的嗎?

安徽螃蟹


作者米叔,資深媒體人,旅美學者,在美日歐生活多年,自媒體“這才是美國”“這才是日本”“這才是歐美”的創辦者


日本沒有小偷是真的嗎?答案是假的。

日本警察廳在2013年2月發表的2012年上半年犯罪情勢的報告中提到,這些犯罪中的以孩子為加害對象的犯罪7成為盜竊、盜竊摩托車、盜竊自行車和侵佔拾得物等。但是其被拘留的人數在過去的10年裡城減少的趨勢、尤其是盜竊比以往減少了25.2%。而日本當時的被倒球的金額達到了4500億日元,由此可見,日本還是有小偷的。我認為這是很正常的,並不需要深究其原因。


那麼日本沒有人販子是真麼的嗎?答案是也是假的。


首先我想從人販子的概念來對比一下,在我們的概念中,人販子是以施詐、誘拐、販賣人口為業的人。那麼在日本有沒有這樣的人呢,其實是有的。在他們的概念中,人販子被稱為“人買い”、“人身売買”。“人身売買”即人身買賣。是指以拐騙、欺詐等手段迫使受害者勞動、賣淫或器官移植的犯罪分子。日本於2004年開始,以“從亞洲、中南美州、東歐輸入兒童和女性為勞動力和賣淫的對象國家”被美國視為“監視對象國”,日本於2005年規定了人身販賣罪、並制定了相關政策。


在日本,人身販賣的主要目的被歸主要可以分為以下幾個方面。乞討錢財賺錢、從事體力勞動、成為強盜、盜竊等犯罪分子的手下、賣淫或用來當做兒童情色電影的工具、當做性奴隸或者是販賣其器官等等。


在日本,從古代開始到最近,以各種各樣的形式進行了販賣人口的交易。《魏書倭人傳》中以“生口”、《古事記》和《日本書紀》中以“奴”的字樣來表達古代的奴隸。在大化改新的律令文件中,有關於奴僕的制度的規定,當時還剩下了用1000束稻草賣了奴隸的記錄。另外,還發生了以人身為抵押來作為金錢的平衡,在無法償還債務的情況下,將人進行奴隸化。到了江戶時代,幕府雖然禁止販賣人口,但因承認年貢而上納女人,使得賣淫的女性的數量擴大了(遊女奉公)。

明治政府在1870年(明治3年)明令禁止將兒童賣給中國。在1872年制定了妓女釋放令等條例,幾次發佈了禁止販賣人口的禁令。但是,以販賣人口的妓女合同、裝扮成養子的販賣合同等形式依舊繼續了古老的慣例一方面,隨著制絲、紡織行業的發達,農村的年輕女子因欠債而被置於奴隸狀態,被剝削,每天勞動時間十幾個小時,被迫坐牢或者被強迫在宿舍裡生活,逃亡者也會得到殘虐的私刑。因嚴酷的勞動和生活條件,陸續出現了因結核等原因病死的女工。為了保護這種狀態的女、青年勞動者,明治政府在1911年(明治44)制定了工廠法,但其效果並不容易。到了昭和年代,在經濟不景氣的時期,在貧困的農村開始了人口販賣。


日本的人口販賣(可以說是人口販賣的合法)被全面廢除是在二戰後,民主化政策被推進,人權意識逐漸滲透到了他們的國民中。之後在2005年(平成17年)的刑法修改(平成17年法律第66號)中,新設了販賣人口罪。


最後來看一組與此有關的數據。根據日本警察廳公佈的2014年人身買賣交易事件的情況,2014年共查破案件32件,比前一年多7件,逮捕33人,解救受害人人數總共為24人,比前一年多7人。其中包括3名中學生和2名高中生在內的8名未成年人、20歲左右的有8人、30歲左右的有8人。主要的受害形態有:強制賣淫、強制婚姻等。


由此可以看出,日本不僅有小偷也是有人販子的。


最後,我們要堅決抵制販賣人口和拐賣兒童的行為!!希望大家以後看到有被拐賣的人能伸出你的援手,謝謝。


這才是美國


日本不可能沒有小偷和人販子的,只是現在比較少而已,不常見。對於題主的問題,要分開進行說明,首先我們先來看一下日本有沒有小偷!

日本有沒有小偷?

在日本,偷東西被叫做“萬引き”,小偷叫做“泥棒”。之前風靡一時的“內衣小偷”,就屬於小偷的一種。

上圖是日本警察廳發佈的最新數據,2017年日本被檢舉偷盜人數有66154人,其中青少年(14~19歲)有7552人, 老年人(65歲以上)有25106人,其餘為20~65歲之間的。

在日本被偷的東西範圍也是挺廣的,不僅僅是金錢、珠寶,還有一些電動工具、電池、螺絲、手機、化妝品等。當然,這些不僅僅僅限於商店,還有一些私人用品的被盜。

日本有沒有人販子

日本雖然是發達國家,有很多地方有法律監管,但是並不是代表這種現象已經根治。正所謂,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人為錢死,鳥為食亡。

上述推移圖也來自日本警察廳,在日本發生的人身販賣也有40多起,而據不完全的統計,在日本存在的人口販賣受害人可能有數萬。

根據現行的統計,人口販賣的主要目的有:單純的肉體勞動、乞討、讓其從事偷盜、賣春或者從事成人拍攝、臟器移植等。在日本國內的人口販賣的目的,也在其中,主要是女性為主。比如讓其從事風俗性工作、強制勞動換取金錢等。

結束語

任何一個國家都不是盡善盡美的,存在著各式各樣的問題。

部分文章介紹:

《孫正義放棄管理權也要爭奪的5G,到底會給未來帶來什麼樣的改變?》

《新晉中國勢力VS老牌汽車廠家,勝負難測!汽車界已硝煙四起!》

《日系8家車廠“江湖地位”最新排名,豐田傲視群雄依舊無敵!》


日本二三事


可以負責任的說,所謂“日本沒有小偷和人販子”的言論完全是在胡扯!誠然日本國內的治安狀況較好,並且國民的整體素質較高,但這並不意味著日本徹底消滅了盜竊與拐賣人口這兩種犯罪行為!

近年來,日本國內的盜竊案件總的發案率確實有所減少,2012年日本警視廳發表的2012年上半年犯罪情況報告中顯示,盜竊案的發案率與2011年同比減少了25.2%。但是就盜竊案件的涉案金額來看,僅2011年全年的涉案金額就高達4500億日元,被盜的損失總額位列全世界第二位。

之所以出現這種現象是與日本特殊的國情密不可分的,主要存在兩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是實施盜竊犯罪的法律成本不高。相比起國內法律對於盜竊犯罪最高可處無期徒刑的規定,日本對於盜竊罪的懲罰力度並不算大。日本《刑法》第235條規定:盜取他人財物者即構成盜竊罪,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0萬日元以下的罰金。

另一方面是盜竊成為釋放心理壓力的奇葩方式。據日本相關網站公開的數據顯示,日本國內的小偷中每4個人當中有3個人都是自己兜裡揣著錢而行竊的,他們偷東西並不是因為沒錢或者是買不起東西,而是通過偷東西釋放壓力,或者其他心理原因。

在日本國內不僅有小偷,而且小偷的數量還很多,不信我們來看一組數據。上圖是日本2014年盜竊犯罪率的統計表,從這張表中我們可以看出僅僅在2014年日本每10萬人中就有將近74人被盜。將這個數據比例對照日本的人口總數來換算一下,我們會發現僅有1億多人口的日本其國內盜竊案件的發案數量居然高達近10萬起,這個一個非常令人震驚的數字。

說完了盜竊,我們再來說說人販子這件事情。在日本,拐賣人口同樣屬於犯罪行為。日本《刑法》第226條規定

:1、拐賣人口的對於買方處以3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2、買未成年者,處以3月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3、以營利,猥褻,結婚為目的,或者對人生命及身體進行侵害的人口購買行為,處以1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4、買賣同罪。

相比起國內,日本國內的人販子確實的非常少,少到幾乎可以忽略不計的程度。我們再來看一組數據,上圖是2014年人本全國拐賣人口犯罪的數據統計表,從這張表中我們可以推算出2014年全年日本國內拐賣人口的案件僅有200多起。

發生在日本國內的拐賣人口案件中80.3%的受害者系未成年人,而12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又佔到其中的46.5%。由於日本比較注重對於孩子的安全防範教育,因此孩子整體的防範意識較強,這是日本國內拐賣人口案件的發案率不高的直接原因。

總的來說,日本國內的治安狀況雖然不錯,但也非完全太平!至少,在日本每年各種嚴重的刑事暴力犯罪案件也屢見不鮮,更不用說黑社會居然能夠合法存在這種荒唐的事情!



通城丹妹


拋開民族成見 事實的說 小日本還真是幾乎沒有小偷和人販子 當然不是絕對的

有也是鳳毛麟角的 至於原因嗎涉及很多方面 這和日本的國情 文化 教育 政治體制等等有很大關聯 不但是你提到的這兩點 其實日本有很多方面是很令人敬畏的:日本人是世界上最乾淨衛生的 日本的教育也是最先進的 沒有之一 在日本最受尊敬的是老師 教師乘坐公共交通是免費的 也是最難考的職業 並不是公務員 在日本從來沒有家長接送學生上下學一說 連幼兒園的小朋友也是如此

在日本交通發達 很少很少出現交通事故

酒駕也是很少的 在日本公共場合都是很安靜 沒有人大聲說話 想在日本買到假貨是絕對不可能 這都和日本的整體國民素質有關 根本的原因是日本的教育到位 小小的彈丸之地經濟竟然如此發達 國力不容小覷 單一的大和民族令世界敬畏


海闊天空194680577


扯淡、我就在日本北九州超市工作、超市經常丟東西、警察一個禮拜都來兩次、超市還專門僱便衣抓小偷、都是老頭老太太多、上天樓上奢飾品店還丟了一塊一百多萬日幣的手錶、那裡都有好人和壞人、別把日本說的那麼好、都是表面的、日本人最虛偽了、人販子是因為他們這是島國、偷了人家小孩往那裡賣啊、走海上都是自衛隊跑不了、誰也不會冒這麼大風險去幹不值得幹的事情、再說一個孩子能買多少錢、日本普通工資一個月都人民幣一萬多、孩子值一年的工資嗎!


網上過客87508471


沒去過,也沒聽說,可能日精們知道。



豆比豆


唉。看到題主的問題忍不住想打你一頓。

換一種來問。為什麼日本小偷和人販子比較少?這樣問才有價值。

沒去過日本,記得侵華戰爭,看過《菊與刀》,看的最多的是動漫和愛情片。恨日本,但是日本有些地方確實值得我們學習。

僅以為什麼日本人販子比較少為切入點?

殺人不過頭點地,人販子乾的事卻是比故意殺人更可惡的誅心事情。

為什麼日本的人販子比我們中國少。

一、立法角度考慮:

中國立法:

對於拐賣者:拐賣兒童,起刑期5年,最高死刑。《刑法》第二百四十條拐賣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對於收養者:《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些基於現實甚至可以不用處罰)

日本立法:

對於拐賣者:拐賣兒童,起刑期3個月,最高10年。(比中國輕很多)

對於收養者:收買兒童,處以7年有期徒刑以下。(拐收同刑,比中國重太多)

ps:對於收養者的處罰力度是最大的差別。

二、從社會角度考慮。

1、家庭和學校的普及。從幼兒園開始,學校就會定期組織預防演習。普及對陌生人的拒絕、逃跑、不靠近三原則。 你什麼時候看到我們中國學校有這些預防演習。

2、學校學區的設置。儘量在15-20分鐘能夠到家,很多都有校車接送。小朋友還有黃色小帽子,就是櫻桃小丸子帶的那個,又稱“通學帽”,既醒目減少交通事故,又能警示防止誘拐性犯罪發生。


3、預防設施和求救設施的普及。防範手錶,既有定位功能又能通話求救。易拉環報警器隨處可見。這些都設施的普及都能減少犯罪的發生。

外國的月亮沒比較圓,月還是故鄉明。但我們也不能對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置若罔聞。



行粥


沒有人販子是實,偷盜還是存在的,僅管日本犯罪率非常低。而偷盜分兩類,大盜與小偷,大盜主要以運鈔車為目標,一次得手數千萬或上億日元。小偷以分散小型商店、餐店、企業金庫為目標。一般人們日常的錢包與住宅,是不會染手的。故日本人一般直覺不到盜竊犯罪的危害。日本偷盜也與日本一樣,手段高度專業,幾乎無法破案。


高友峰1


我實話看實事,日本從政府到國民素質到產品就是好,大家還記的有一場中國運動員在日本得將嗎。當我們的國歌響起時。全場日本人全部退場。在中國你能做到嗎?什麼都別說了我們國家不重事民心?


寧靜而致遠518


小偷是有的,但是人販子好像沒有,因為日本沒有市場,你偷了小孩沒地方出手。小偷只是很少而已,日本對流浪的人每月都有補助,但是很少有人去領取,你想吧。日本的犯罪率在世界上是最低的,你一個旅行箱放在街角,一天都沒有人去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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