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柴火當成倒垃圾,鎮政府罰1萬元,紀委介入調查

將樹枝拉到涇陽縣安吳鎮李家莊的朋友家當柴火,剛卸下,鎮政府來人稱亂倒垃圾,將其車輛扣押9天,並罰款1萬元。日前,鎮政府回應稱,傾倒物中除了樹枝還有建築、生活垃圾,1萬元是保證金,並非罰款。

對於鎮上是否有權收取“保證金”,該鎮政府並無回應。目前,涇陽縣紀委已介入調查。

運柴火當成倒垃圾,鎮政府罰1萬元,紀委介入調查

運柴火當成倒垃圾,鎮政府罰1萬元,紀委介入調查

被鎮政府收取1萬元後,為了證明自己倒的並非建築垃圾,司機田師傅專門找到修剪樹枝的小區開具證明。但鎮政府並不認同。

回應:並未用於購買垃圾桶 工作人員不瞭解情況

11月13日,涇陽縣安吳鎮政府對此事回覆稱,事發當天經現場查看,傾倒物主要是建築垃圾、生活垃圾和部分修剪的綠植枝葉(附照片為證),車輛屬西安市範圍內運營,將垃圾未運往指定垃圾場,而是異地傾倒。因此,鎮上工作人員對相關車輛進行暫扣處理(由於一輛渣土車出現故障,故只扣押了一輛渣土車)。經與當事人協商,最終於9月30日達成繳納1萬元保證金,保證以後不在安吳鎮境內傾倒垃圾(保證金是根據近期處理外地垃圾車在轄區內任何地方傾倒垃圾,環保站處理垃圾所需成本費用進行界定)。由於工作人員未能對當事人解釋清楚引起誤解。

此前,該鎮負責衛生治理的創建辦主任魏雄在採訪中稱,收取的一萬元已被鎮上購買33個垃圾桶,並向記者出示了相關票據。對此,鎮政府回應稱,保證金一直在鎮財政賬上,與垃圾箱購買資金無關,工作人員在不知情情況下以為是用保證金購買的。

11月9日該鎮政府曾回應稱,創建辦主任魏雄收取司機一萬元屬實,但不是罰款,只是對田鵬拉運修剪樹枝的一個制約手段、一個承諾保證金。如田鵬再無亂倒垃圾行為,該鎮將會返還該保證金。對於何時返還,回應中並未明確註明。對於為何收條上寫的罰款,回應稱系“誤寫”。

運柴火當成倒垃圾,鎮政府罰1萬元,紀委介入調查

此前,鎮政府開具的收條上,寫著田師傅因亂倒垃圾處罰1萬元。

司機:“此前從未說過是保證金,也未提過會退還”

據瞭解,9月18日當天,田師傅車上裝載的樹枝來自西安一家名叫楓橋名邸的小區,系物業裁剪小區綠化樹木的廢棄物。11月12日,記者聯繫該小區物業辦,一名工作人員稱田師傅拉的確是樹枝,並無建築、生活垃圾,並向記者展示了此前向田先生開具的證明材料。記者從安吳鎮政府發來的6張照片上,也並未看到除樹枝外的建築、生活垃圾。對此,該鎮一工作人員稱,當時天黑未拍到,第二天當事人將傾倒物進行了清理,所以沒拍到。

“被扣車後,我在鎮上住了好幾天,天天求著鎮上放車,就差跪下了。但鎮上的人從未說過這是保證金,更沒提過會退還,為什麼媒體關注後他們就改口了?”11月13日,田師傅告訴記者,自己車上裝有GPS定位,第一次來安吳鎮,“我這種小渣土車跑到涇陽縣,來回一百公里,如果是為了惡意倒渣土,連成本都包不住。”

據相關法律規定,罰款屬於行政處罰,渣土車亂倒垃圾行為鎮政府並沒有行政執法權,因此無權作出罰款決定。那麼鎮政府是否有權收取“保證金”?此前是否曾要求其他司機也繳納“保證金”?記者聯繫該鎮黨委書記賈曉妮,對方稱正在陪領導檢查,讓聯繫鎮長。記者撥打該鎮鎮長陳建電話,但始終無人接聽。

11月13日下午,田師傅致電該鎮創建辦主任魏雄,詢問何時退還保證金,對方回覆“說不好”後掛斷電話。目前,涇陽縣紀委已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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