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育津贴应该在休完产假后多久发放?

业余段子手666


山东省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只要员工能够提供下面规定材料,即可由参保单位向社保申请生育津贴、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一)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医疗费用原始凭据;(二)正常生育的,提交《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医学证明;(三)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相关医学证明;(四)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委托代领的,应当提交申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上述申报材料,有些生育之前,员工手里就有或者去街道等申办;有些生产出院后,医院即可出具。所以,最快在出院后,员工即可向参保单位提供上述材料。最起码,在产假结束上班后,也应当向参保单位提供。社保则在受理材料后,15天即可报销医疗费用、支付生育津贴。

第三方代理机构的做法,完全没有道理。代理机构,拿着用人单位的代理费用,却不积极为用人单位、职工提供周到的社会保险待遇申领服务,很有问题。建议:第一,用人单位或者职工本人可以向社保机构咨询生育津贴支付时间,打听是否代理机构已经申领回生育津贴,而没有向用人单位职工支付。第二,用人单位以服务不到位等为由,终止代理合同、更换代理机构。


黄华社会保险实践者


具体情况要到你当地社保局咨询一下,各地方具体执行标准不同,要想维权也应该到当地社保局咨询下或者会有满意的答复!


用户556328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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