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稅務籌劃解析「關注稅務」

國有企業稅務籌劃解析「關注稅務」

——國有企業稅務籌劃探討——

一、稅務籌劃的特點 ——

稅務籌劃是納稅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在國家稅收政策、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充分利用稅法提供的一切優惠條件,通過企業經營活動的安排和籌劃,在諸多可選的方案中擇其最優,以減輕稅負,達到稅後利潤最大化的一種經營管理活動。這裡所指的稅務籌劃是節稅(TaxSaving),即節稅雖著眼於稅法,但不侷限於稅法,節稅應與籌資決策、投資決策、營運決策和收益分配決策結合起來,實現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結合,從而謀求納稅人最大的經濟利益。節稅與避稅、逃稅、欠稅相比,具有本質的不同。

歸納起來,稅務籌劃(節稅)的主要特點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超前性

在企業的稅務活動中,經營行為的發生是企業納稅義務產生的前提,納稅義務通常具有滯後性。而稅務籌劃不是在納稅義務發生之後想辦法減輕稅負,而是在應稅行為發生之前通過納稅人充分了解現行稅法知識和財務知識,結合企業全方位的經濟活動進行有計劃的規劃、設計、安排來尋求未來稅負相對最輕,經營效益相對最好的決策行為,是一種合理合法的預先籌劃,具有超前性特點。

(二)合法性

稅收體現了國家與納稅人之間的經濟利益分配關係,稅法則體現了國家與納稅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稅務籌劃是在遵守稅法的前提下進行籌劃,稅法本身賦予了納稅人實施稅務籌劃的權利。國家稅收部門如果認為企業當期留利過多,應該通過修訂稅法來達到財政增收的目的。

(三)全面性

稅務籌劃貫穿於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過程,任何一個可能產生稅金的環節,均應進行稅務籌劃。不僅企業生產經營規模的確定、會計方法的選擇、購銷活動的安排需要進行稅務籌劃,而且在企業設立之前、生產經營活動產生之前、新產品開發設計階段,都應當進行稅務籌劃,選擇具有節稅效應的註冊地點、組織類型、產品類型。從空間上看,稅務籌劃活動不僅限於本企業,還應同其他企業聯合,共同尋求節稅的途徑。比如:兼併虧損企業可抵減應稅利潤;集團內公司間的資產重組,即可實現資源的最優配置,又可使利潤與虧損相抵;與稅務機關配合,加強聯繫與業務諮詢,避免不必要的稅務處罰和辦稅成本,以實現相對節稅目的。可見,稅務籌劃是全方位統籌納稅人的總體利益,兼顧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短期利益與長期利益。

(四)時效性

國家稅收政策是隨著政治、經濟形勢的不斷變化而變化的。因此,納稅人在進行稅務籌劃時,必須隨時關注稅收政策的變化,適時地做出相應的變化,注重稅收政策的時效性,切不可“以不變應萬變”。

國有企業稅務籌劃解析「關注稅務」

二、國有企業開展稅務籌劃的必要性與可能性

(一)國有企業開展稅務籌劃的必要性 ——

1.國有企業(以下簡稱企業)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的必然選擇。

就納稅人而言,無論納稅多麼公平合理,都會影響納稅人的經濟利益。當收入、費用一定的情況下,稅後利潤與應納稅額此消彼長。稅款繳納愈多,稅後利潤愈少;反之,稅款繳納愈少,稅後利潤愈多。這就導致納稅人自覺不自覺地尋求一種辦法,即在不違反稅法的前提下,儘可能縮小稅基或減少應稅行為,以達到降低稅負的目的。可見,稅務籌劃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經營行為自主化和利益獨立化後,企業追求自身經濟利益最大化的必然選擇。

2.實現國家利益與企業利益雙贏。

企業雖然通過稅務籌劃後按較低稅率納稅,從短期看應納稅額是減少了,但隨著企業收入和利潤等稅基的不斷擴大,從長期看國家稅收收入總量不但不會減少,反而會有所增加。因此,國家稅收部門不僅應當允許企業開展稅務籌劃,而且應當鼓勵。

3.優化產業結構和投資方向。

具體而言,稅務籌劃是利用稅基與稅率的差別來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而稅基與稅率的差別也正是國家利用稅收槓桿引導企業投資行為,調整國民經濟結構與生產力佈局的政策導向。儘管企業稅務籌劃的主觀願望是為了減輕稅負,客觀上卻促進企業在國家稅收槓桿引導下,走優化產業結構的道路。

4.強化企業法律意識,促進稅法建設。

稅務籌劃的前提條件是遵守稅法和擁護稅法,是在對稅法的深刻認識和透徹理解的基礎上進行的,有助於企業強化法律意識;同時,稅務籌劃理論與實踐的發展,也有助於促進稅法的不斷完善,從而抑制偷稅、漏稅的不法行為。

5.提升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會計管理水平。

眾所周知,企業經營管理和會計管理的三要素是資金、成本及利潤。稅務籌劃,也正是為了實現資金、成本和利潤的最佳效果。從這一點上來說,稅務籌劃理論是企業經營管理理論及會計管理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外一些知名企業在選聘高級財務會計主管人員時,總是將應聘人員的稅務籌劃知識與能力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可見,稅務籌劃理論與實踐的發展程度,是衡量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會計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標準。

(二)國有企業開展稅務籌劃的可能性 ——

由上可知,企業開展稅務籌劃是必要的。但是能否開展起來,還需要一定的經濟環境和配套措施。應該說,我國的國有企業進行稅務籌劃是完全可能的。

1.稅收作為國家宏觀經濟調控的手段,調控作用愈來愈明顯,為企業稅務籌劃提供了施展的空間。

國家對什麼課稅,課徵多少,如何課徵,是通過設置稅種、確立課徵對象、納稅環節、稅目、稅率、減免稅等來實施的,所有這些,均應貫徹國家宏觀調控的意圖。按稅法的規定,納稅人對某一稅種的稅負,通常可以測算出在不同情況下的不同結果,這就為企業進行稅務籌劃提供了施展的空間。

2.稅收政策客觀存在的差異性,為企業稅務籌劃提供了選擇的機會。

無論一個國家的稅收制度多麼完善,稅收負擔總會在不同納稅人、不同納稅期、不同行業、不同地區和不同企業之間存在差別,這種差別的客觀存在,為企業選擇最佳納稅方案提供了機會。並且存在的差別愈大,可供選擇的餘地也就愈大。

3.國際稅收存在的差異性,同樣也為企業稅務籌劃提供了選擇的機會。

毋庸置疑,各國稅收制度存在較大差異。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發展,各國稅收政策也在不斷進行協調,以此縮小稅收政策差異。但是差異總是客觀存在的,這必然為企業進行稅務籌劃提供了更多的選擇機會。

國有企業稅務籌劃解析「關注稅務」

三、國有企業稅務籌劃的現狀簡析 ——

可以說,自從有了稅收,人們就產生了躲避稅收、減少稅負的慾望和行動。作為維護企業自身權益的合法手段,稅務籌劃的西方國家已有近百年曆史,其大型企業都聘有稅務顧問、稅務律師等高級專門人才從事稅務籌劃活動,在企業財務決策活動中稅務籌劃先行,以節約稅金支出,同時在實踐過程中也形成了很多成熟的理論和操作方法。

與西方國家稅務籌劃呈現欣欣向榮的情況相比,長期以來,我國企業的稅務籌劃意識淡薄,尤其是國有企業更是如此。只要談到稅收問題,便認為是財務人員的事情,與企業領導人及其他部門不相關,這樣使得國有企業在重大改革和經營決策等問題上往往不考慮稅收問題,沒有很好地研究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特別是有些國有企業為了完成經營責任制而忽略稅務籌劃,導致事後工作的被動,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過多設置子公司,增加納稅主體

國有企業為了搞活經濟,扶持多種經營,成立很多子公司,將主營業務分拆到多個子公司,有的甚至多個子公司從事的是相同的業務。由於納稅主體增加,相應也會增加各項流轉稅和所得稅,特別是各子公司盈虧不能互抵增加的所得稅支出對企業影響較大。從表面上看企業規模擴大了,但實際上由於子公司相互之間提供勞務以及此盈彼虧而增加的各項稅負給母公司帶來的壓力也更大了。

(二)業務鏈條拖長,增加納稅環節

國有企業在經營決策和業務調整過程中,出於管理需要將輔助生產部門或後勤服務部門的業務獨立出來,這樣做也許便於企業進行成本分析和績效考核,但無形之中增加了納稅環節。比如:母公司在業務調整中要求屬下建設單位將建設材料採購業務交由另一子公司完成,則該子公司因在材料供應過程中有增值需要繳納增值稅,有利潤要繳納企業所得稅。這在原本的純消費行為之前增加了一層購銷行為,對該母公司來說,真正的效益不但沒有增加,反而人為地增加了固定資產原值和今後折舊的壓力,也增加了稅收負擔。

(三)資源整合不利,增加納稅行為

國有企業的子公司同業經營十分普遍,既會導致同業競爭產生許多內耗,還會因為資源沒有得到有效整合而增加許多納稅行為。比如:子公司之間互相租用場地、資產以及資質等,一方產生成本,一方實現收入,同時產生納稅義務。假如母公司對同業子公司的資產及資源進行有效整合,充分發揮資源優勢,儘量少發生企業間的內部交易,可以為企業節約稅收支出。

(四)企業發生混合銷售行為,適用高稅率,承擔較高稅負

與前面提到的將一個業務流程分拆到兩個子公司相反,有的企業存在混合銷售行為,即企業的同一銷售行為同時涉及貨物和非增值稅應稅勞務,按照有關規定需要統一繳納增值稅。由於現實中此類非增值稅勞務可抵扣進項稅很少,客觀上造成該項業務承擔了較高稅負。假如企業能根據涉稅的不同而分別設置子公司,減少混合銷售行為,合法地為各項業務選擇最有利的稅率,同樣可以達到節稅的目的。

(五)提前確認收入和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預先繳稅

國有企業目前實行績效考核制度,考核的結果直接影響經營者的薪酬。當企業經營不善不能完成經營目標時,有的經營者受利益驅使,授意財務人員採取提前確認收入等辦法人為增大財務成果。隨著這類收入和利潤的增加,企業的各項稅收也要相應增加,會給企業帶來較大負擔和壓力。特別是當這些已確認的收入因實際情況發生變化而根本無法實現時,企業將要承擔包括稅金在內的多項損失,不利於企業進行自身積累和發展。 由此可見,稅務籌劃對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影響很大,尤其是大型企業集團更有必要在稅務籌劃方面努力探索,在企業改革重組和整合資源過程中,事先考慮稅務問題,利用國家的各種稅收優惠政策和合適的會計處理方法,選用合適的組織形式和投資方式,積極進行稅務籌劃,合理節稅,以實現企業經濟利益最大化。

國有企業稅務籌劃解析「關注稅務」

四、提高稅務籌劃水平的建議 ——

企業是稅務籌劃活動的操作者,企業自身的籌劃意識和籌劃技能是成功開展稅務籌劃、節約稅金支出的關鍵。

外部環境再好,沒有內部動機和能力,國家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對於企業無異於紙上談兵。從企業內部來看,主要應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企業領導和財務人員要樹立稅務籌劃意識

在市場經濟下如何應用稅務籌劃方法減輕企業的稅負是一個複雜的問題,沒有通行的法則。相比之下,企業樹立籌劃意識並把它融入到企業經營決策的始終,要比機械地學習,運用幾個具體方法更為重要,畢竟意識是行為的先導,沒有稅務籌劃意識,也就不可能有稅務籌劃行為。 長時期的計劃經濟使我國企業領導習慣於在對外關係上聽命於人,對稅務活動也是如此。由於其對財務、稅收知識欠缺瞭解,加上社會上偷逃稅款成風,因此涉及到企業稅務時,腦子裡想到的就是找政府、找稅務局長、找熟人,動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人情關係網,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根本就不具備自身進行稅務籌劃的意識。對從事財務工作的人員來講,限於稅法知識的瞭解,往往以為領導在稅務問題上神通廣大,不僅在財務決策之前難以想到節稅籌劃,而且碰到稅務事務就找領導,不能為企業財務管理發揮決策籌劃作用。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逐步到位,依法治稅各項政策措施的出臺,企業必須徹底摒棄這些在計劃經濟下無關痛癢的做法。作為領導不僅要做到自身稅收政策法規的學習,樹立依法納稅、合法節稅的理財觀,而且要積極關注企業稅務籌劃,從組織、人員以及經費上為企業開展稅務籌劃提供支持。作為財務人員不僅要消除自身核算員的定位思維,向管理決策者角色轉變,而且應加緊稅法知識的學習,培養籌劃節稅的意識,並將其內化於企業各項財務活動中,通過為企業開展稅務籌劃,為財務人員贏得更高的職業地位和領導的重視。

(二)規範稅務籌劃的基礎工作

設立完整、規範的會計賬目和編制真實的財務會計報告既是國家有關《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也是企業依法納稅、滿足稅務管理部門要求的基本需要,同時又構成了企業稅務籌劃的微觀技術基礎。完整、規範的會計資料便於企業對稅務籌劃進行量化分析,為提高籌劃效率提供依據。針對我國大多數企業會計賬目不全,假賬、亂賬不斷的現象,有關監管部門除要加大對企業財務會計活動的監督管理外,作為企業的領導和財務會計人員更要嚴格按照《會計法》的要求,依法建立會計賬簿,規範企業會計核算,為企業的稅務籌劃提供良好的基礎條件。 企業還應對其各個業務流程和收費項目進行細分,根據財務數據認真分析各項業務和項目的獨立性和依賴性,除考慮發展機遇和管理要求外,還應綜合考慮各項稅負的影響,為企業的改革重組做好稅負基礎分析工作,儘量減少整個企業的稅負。

(三)遵循成本效益原則

企業進行稅務籌劃雖然可以帶來節稅效應,但任何一項籌劃方案都有兩面性,納稅人在取得稅收利益的同時,也要為籌劃方案的實施付出相關的成本和額外的費用,如僱用相關人才、技術支持、支付服務費等,而且還會發生因選擇該方案而放棄其他方案帶來的機會成本。因而企業進行稅務籌劃和其他財務決策一樣,必須遵循成本效益原則,以最小的籌劃成本獲得最大的稅收利益。只有在預期收益大於其成本時,籌劃方案才可付諸實施。企業進行稅務籌劃過程中,一定要遵循此原則,切不可為籌劃而籌劃,而應計算稅務籌劃的經濟利益,合則為之。

(四)加快培訓企業稅務籌劃人員

稅務籌劃是一項高層次的理財活動,成功的稅收籌劃不僅要求籌劃主體以正確的理論作為指導,更要籌劃主體具備法律、稅收、財務會計、統計、金融、數學、管理等方面的專業知識,還要具備嚴密的邏輯思維、統籌謀劃的能力,否則,即使有迫切的稅務籌劃願望也難有具體的籌劃作為。如果盲目地開展稅務籌劃,其結果可能是得不償失。因此,從事稅務籌劃的人員應當精通多門學科,具備相當的專業素質。儘管企業可以聘請常年稅務顧問或僱用稅務代理人員來為企業進行稅務籌劃,但稅務籌劃涉及到企業的方方面面,沒有內部有關人員的配合和介入是絕對不可行的。企業要想降低納稅籌劃的風險,提高納稅籌劃的成功率,重視企業內部稅務籌劃人才的培養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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