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培勇:以降成本為目標的減稅降費 要以縮減政府支出為支撐

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高培勇週二在“中國企業競爭力年會”上表示,以降成本為目標的減稅降費是實質性的減稅降費,這種減稅降費不應通過增加赤字的方式來進行,而是應該以縮減政府開支為主。

高培勇說,傳統意義的減稅降費是作為積極財政政策的一個實施工具來對待的,但是在今天的歷史條件下,減稅降費的考察維度已經發生了變化。

“一個最突出的標誌,在國際金融危機之後,特別是中國的經濟出現了轉折性變化之後,有幾個關鍵詞相繼進入我們的視野。比如,高質量發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他指出,在今天的中國討論減稅降費問題的時候必須從兩個維度,而不僅僅是一個維度來考慮實施路線。

為什麼要減稅降費?高培勇指出,在當前的中國,我們面臨的政策目標有兩個:一是擴需求,二是降成本。在以擴需求為減稅降費的政策目標條件下,我們所注重的是總量調節,而且主要基點是放在需求側,基本路線圖是不論是給企業減稅降費,還是給個人減稅降費,都是為了增加企業和個人的可支配收入。

但是,換一個角度,如果以降成本作為目標來減稅降費,第一層次著眼的是結構問題和供給側的問題,也就是聚焦點是放在了結構和供給側。按照這樣的一個聚焦點,它的基本行動路線首先減的是企業產品價格構成要素當中的稅費,這裡面的稅費主要是生產環節的稅費。因此,通過減稅降費可以使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本下降,進而改善它的供給結構和質量水平。

拿什麼去支撐減稅降費?高培勇說,在過去所有的政策目標條件下,我們的減稅降費往往是以增列赤字作為來源。如果不是增列赤字,而是降低政府支出,通過減稅降費實現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和需求的擴大,又會被政府支出的削減所抵消。

但是,換一個角度,降成本為目標的減稅降費,這時候發現為了真正意義的給企業減稅降費,我們必須節約政府的支出來幫助或補貼企業和居民,所以這時候減稅降費就必須要求以縮減政府支出為基本前提。

“以降成本為目標的減稅降費是實質性的減稅降費。因為它會改變資源的配置邏輯,而且對企業而言,當下和未來的成本都會下降。”高培勇說,“這是一種長遠性的、戰略性的減稅降費,即便形勢發生變化,這種減稅降費的效應也是要持續加強。”

以下為演講實錄:

女士們、先生們,大家早上好!

在當前的中國,減稅降費無疑是一個高頻次的詞語,說到企業家們的期待,我想減稅降費即使不是排在第一位,也會排在前列。討論到企業競爭力問題的時候,恐怕也離不開減稅降費這樣一箇中心的話題。但是,我們討論減稅降費不能僅僅停留在原則性的提法,抽象性的概念,而要深入到具體的實施路線。

所以,我想今天提這樣的話題,我們可以選擇什麼樣的減稅降費?要讓減稅降費落到實處,如下的五個方面的問題是繞不開的。第一,為什麼要減稅降費?第二,給誰減稅降費?第三,減降什麼樣的稅費?第四,拿什麼支撐減稅降費?第五,以什麼途徑減稅降費?

這五個方面的話題要是放在過去,我們立刻就可以給出,因為在以往的宏觀經濟環境和宏觀經濟政策的背景條件下,減稅降費無疑是由積極財政政策所覆蓋的,在積極財政政策近乎等於擴張性財政政策的語境當中,減稅降費無疑是實施財政擴張的一個重要的工具。

所以,在那個時候,傳統意義的減稅降費是作為積極財政政策的一個實施工具來對待的,但是在今天的歷史條件下,我們發現減稅降費的考察維度已經發生了變化,一個最突出的標誌,在國際金融危機之後,特別是中國的經濟出現了轉折性變化之後,有幾個關鍵詞相繼進入我們的視野。

比如,高質量發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比如根本途徑在於改革,“改革行動+政策性的安排”。對比以往的提法,高速增長、需求管理政策主要是宏觀經濟政策層面的安排來實施宏觀調控。我們發現,在今天的中國討論減稅降費問題的時候必須從兩個維度,而不僅僅是一個維度來考慮實施路線。

不妨我們按照兩個維度做一下比較。請大家注意,我用的是一種天秤的擺放辦法,一頭沉一頭輕,但是是兩個方面的比較。

第一個問題,為什麼要減稅降費?在當前的中國,我們面臨的政策目標有兩個:1.擴需求。2.降成本。在以擴需求為減稅降費的政策目標條件下,我們所注重的是總量調節,而且注重的主要的基點是放在需求側,它的基本路線圖是不論是給企業減稅降費,還是給個人減稅降費,都是為了增加企業和個人的可支配收入。個人和企業的可支配收入增加了,那麼所帶來的結果,或者是消費增加,或者是投資增加,最終是社會總需求的增加。如果沿著這樣的路線走下來,擴需求為目標的減稅降費的戰略意圖就是這樣。

但是,換一個角度,如果以降成本作為目標來減稅降費我們發現,它第一層次著眼的是結構問題和供給側的問題。也就是它的聚焦點是放在了結構和供給側的。按照這樣的一個聚焦點,它的基本行動路線首先減的是企業產品價格構成要素當中的稅費。任何一個產品假如是三部分構成,成本、稅費、利潤。但是,請大家注意,這裡面的稅費主要是生產環節的稅費。因此,通過減稅降費可以使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本下降,進而改善它的供給結構和質量的水平。這是第一個問題,我們看到它是不一樣的政策目標條件下掩蓋了不一樣的行動路線。

第二,給誰減稅降費?在過去所有的條件下,我們所說的減稅降費往往不分企業和個人。一句給納稅人減稅降費就可以涵蓋了。因此在那樣一種擴需求為政策目標的前提之下,我們所提的減稅降費往往是總量型的減稅降費,總量型的減稅降費可以達到我們剛才所闡述的那樣一個基本的行動目標,那就是通過給納稅人實施總量性的減稅降費,可以擴大納稅人的可支配收入,進而增加消費投資,再進而擴大社會總需求。

換一個角度,在降成本的目標條件下實施減稅降費,這時候就要問你要降誰的成本,誰會發生成本?顯然這裡指的不是個人的消費成本,而是企業的經營成本。因此,這個時候的減稅降費所瞄準的是涉及企業的稅費,不涉及企業的稅費,往往不在降成本目標的減稅降費的覆蓋範圍之內。所以,這時候減稅降費必須是結構性的“減”和“降”而不是總量性的“減”和“降”。它的總體條件就是通過結構性的減稅降費,使得企業,特別是實體經濟的生產經營成本得以下降,再進而改善供給結構和供給質量。

第三,在明確了政策目標和給誰減稅降費條件之下,第三個問題那就是減降什麼樣的稅費。因為稅費是一個統稱,一定要落到具體項目上,我們國家現有的稅減掉營業稅之後還有17個,這17個要明確,究竟減哪一個稅種的稅。我們目前的收費據不完全統計有29個,這29個收費項目當中,也要明確減哪一個項目的稅費。

按照剛才的思維邏輯,如果把目標定在擴需求上,並且把目標鎖定在一般意義的納稅人身上,這時候減稅降費既可以減所得性的稅費,也可以減間接性的稅費,可以不加區分的去減。但是,在現實生活當中,往往是以減所得性的稅費為主。我們在過去宏觀經濟政策當中,一旦討論到減稅的時候瞄準的是直接需求,按照這樣一個邏輯,它也可以是增加可支配收入,增加消費投資,增加總需求這樣一個行動路線。但是,換一個新的角度,降成本,以降成本為政策目標,它瞄準的是給企業減稅降費,減的是社企稅費,這個時候要減什麼稅就不會不那麼考究了,既然是企業的稅,就得是企業繳納給政府的稅,在企業繳納給政府的稅當中,如果瞄準的是降成本,還要減企業在生產過程當中所繳納的政府的稅費。所以,按照這樣的邏輯,在目前的中國,我們看到要減流轉性的稅費,通過減流轉性的稅費,可以使企業的經營成本減少,並且提升供給質量,改善供給結構。

第四,拿什麼去支撐減稅降費?我們知道稅收從來都是供應政府支出的,減了稅收之後,降了收費之後,由此而造成的財政收入的規模拿什麼去填補?請大家注意,在過去所有的政策目標條件下,我們的減稅降費往往是以增列赤字作為來源,如果不是增列赤字,而是降低政府支出,通過減稅降費實現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和需求的擴大,又會被政府支出的削減所抵消,因此不是我們的目標,所以在擴需求的目標條件下,減稅降費無疑要以擴大赤字為支撐。但是,換一個角度,降成本為目標的減稅降費,這時候發現為了真正意義的給企業減稅降費,我們必須走節用裕民的道路,節約政府的支出來幫助或補貼企業和居民。所以這時候減稅降費就必須要求以縮減政府支出為基本前提。

最後,以什麼途徑實施減稅降費,是以制度變革的方式,還是以政策調整的方式也是有不同的考究。大家發現在以擴需求為目標的減稅降費背景條件下,我們走的往往是稅費政策調整的路子,通過暫時性的、臨時性的稅費政策調整來實現減稅降費的目標。時過境遷,這樣一種減稅降費的政策就會停止,或轉型其他的政策。但是,如果以降成本作為目標,我們發現這時候減稅降費就不能不鎖定於稅費的制度改革,它是一種長遠性的、戰略性的這樣一種減稅降費,即便形勢發生變化,這種減稅降費的效應也是要持續加強。

所以,在今天的背景條件下,當我們用兩個維度分別考察減稅降費的行動路線,並且以是否有利於降成本為標尺來考察它,我們會發現以降成本為目標的減稅降費是實質性的減稅降費。為什麼?因為第一,它會改變資源的配置邏輯。通過把政府佔有的資源還給企業,從而調整資源配置格局。第二,當下和未來對企業而言,成本都會下降。第三,他是立足於長期發展的一種減稅降費。

換一個角度,擴需求。你會發現它可能是一種形式上的減稅降費,為什麼?三個理由:第一,資源配置邏輯是不變的,只不過是以稅收形式拿來的錢轉換成以借債形式、赤字形式拿來的錢。第二,未來成本是會上升的,今天的減稅降費所替換的舉借國債將會給未來的國債還本付息支出,成本的疊加而帶來未來稅費成本的上升。第三,它追求的是一種短期的平衡,而不是著眼於長期的發展。

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講,我想立足於當下中國經濟所呈現的外部衝擊與國內結構性矛盾相互交織的這樣一個特殊的背景,該選擇什麼樣的減稅降費?我想在座的各位嘉賓和企業家心中自有公論,我就說這些,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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