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备案后就安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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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我国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可见,物权法对不动产买卖设立了预告登记,一经登记就具有了准物权效力。针对该条规定,从全国行政机关执行的情况来看,只有部分城市取消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直接进行预售登记(即预告登记),不少城市要先进行备案登记,再进行预售登记,有的城市甚至没有开展预售登记。

备案登记所依据的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申请的主体是开发商;而物权法没有规定备案登记。根据物权法定的原则,备案登记不具有准物权的效力,应当认定其为行政管理的范围。

在没有办理预告登记的地方如何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呢?首先,应正确认定备案登记的法律性质;其次,注重审查当事人的缔约目的,综合当事人是否存在恶意以及占有使用房屋的现状,然后根据公平合理等原则谨慎处理;最后,各地房屋管理部门应贯彻落实好我国物权法及关于不动产登记的登记管理制度,尽快开展预告(售)登记,对逾期不登记的予以处罚、警示等,以规范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减少类似纠纷的发生。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1、 严格审查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

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及履约能力是防止因合同陷阱受害的有效措施,审查内容主要包括:

(1)对方主体性质是否为房屋产权人;

(3)当事人使用的印鉴、证明等是否真实;

(4)房产证上的信息与当事人描述得是否相符。

2、在合同条款上注意防漏补缺

合同内容应力求完备,特别是用语需准确、清晰。若为买方,对货物交付时间、地点、方式等应力求清楚、准确;若为卖方,要特别注意交付标的物的时间、地点、买方付款的时间及方式、合同风险转移的条件等。

3、利用担保条款保障权益

利用合同担保保护自己的利益是当事人经常采用的手段,担保方式主要有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等,在涉外买卖合同中则更多采用备用信用证、保函方式。

另外,如果出售方用具有瑕疵的标的物来履行合同,本质上是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行为,故属于违约行为,出售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而且该种责任的承担可能比违约责任更趋严格。

4、求避免贪小便宜、急功近利等心理弱点

不要盲目从众或贪图价格优惠及其他诱惑,以免买到存在隐蔽瑕疵的房屋。如果你看到某房源信息上标有“急售”等类似的字眼,那就要小心了,因为这房子可能有问题,问清楚再决定是否购买。

以上是小编对于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就安全了吗问题做出的详细回答。可见,房屋买卖合同备案是一种行政管理的行为。房子登记备案之后并不具有准物权的效力。所以,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不一定安全,还存在着诸多风险。所以,小编在这里叮嘱大家,在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登记后,一定要及时申请房产证以及土地使用证。


土木系男孩


1.根据你的描述还是存在较大风险。

2.购房合同备案完成,证明该房子目前产权已经过户给你,只是很多手续没办,没法完成办证。

3.从土建手上买也好,开发商手上买也罢,一定要让卖方开具购房发票,保留税票等手续,这些是未来办证的前提条件。

4.既然是政府介入后的方案,想来你们项目日后在办理不动产证的时候也会有相应的绿色通道,建议联系方式解决此事的政府部门具体咨询。

望采纳,谢谢


物业高级顾问


1.避免被欺骗,首先缴纳房税,办理过户手续 领到房产证 .2.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3.解除該房子的抵押,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权。



心愿千千結真名范永红


只能说风险比较大吧,已完工的楼房和销售的商品房中间还有太多东西,大家平时可能都在骂开发商,但人家拿地建房售房再交楼这一过程中的角色不是随随便便能替代的,如果没交钱建议慎重考虑。


panpan622


一切按照政府的相关程序走,这样相对较安全。而且商品房备案是因为拿到预售证的关系,一般不会出什么问题。因为备案实在房管局系统上查出来的。就算有问题,也有人买单


僵君有料


只要购房手续齐全,不贪小便宜就不用怕


巨眼资产刘玉成


备案后基本上就安全了,政府承认了,只要你的房款付的没问题就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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