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人“養卡”,結果自己的錢反被騙了

幫人“養卡”,結果自己的錢反被騙了

■通訊員 李武岐 張亦萍

想通過幫人還信用卡欠款賺點手續費,卻被騙了,可見“養卡”也是有風險的。11月7日,海寧市公安局鹽倉派出所接到李某的報警,稱被人騙走6000元。

李某是某銀行業務員,私下裡還通過幫人代還信用卡欠款,從中賺取手續費,主要是保證持卡人信用額度不降低,俗稱“養卡”。

11月7日下午2時左右,李某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佔某龍。經過協商,李某收取佔某龍手續費300元后,通過手機轉賬為佔某龍還了信用卡欠的6000元。按照協商,還款後佔某龍要從自己的卡里取出6000元還給李某,但他稱有事要離開一會兒,自己的信用卡就放在李某這裡做抵押。左等右等不見佔某龍回來,李某起了疑心,打電話也無法接通。這時,李某意識到被騙,打電話報警。

民警通過偵查發現佔某龍在寧波餘姚,11月9日將其抓獲。

審訊時,佔某龍矢口否認,表示根本不知道這些事,是被冤枉了。細心的民警發現佔某龍的銀行卡里的餘額正好是6000元。經過核實發現,這筆錢就是從那個被“養”的信用卡套現的。最終,佔某龍交代了詐騙事實。

原來,對李某進行詐騙的不是佔某龍,而是同夥佔某。佔某利用佔某龍的身份信息和銀行卡,專門找“養卡人”進行詐騙。按照正常操作,當佔某交了手續費後,“養卡人”就會幫他把信用卡的欠款還上,然後佔某再取出錢來還給“養卡人”。但實際操作中,當冒用佔某龍身份的佔某讓“養卡人”將錢還進信用卡後,遠在寧波的佔某龍第一時間通過刷二維碼消費把還進去的錢刷掉,事後兩人將錢平分,他們把這種方式稱為“吃錢”。

11月12日,民警在海寧許巷將佔某抓獲。

經過審訊,兩人交代自2018年以來,在杭州臨平、長安、鹽倉等地多次結夥作案,騙得2萬元。目前,兩人已被刑拘。

警方提醒:信用卡套現危害大

辦案民警指出,“養卡人”不僅在法律上存在犯罪風險,還極有可能被“黑吃黑”。而持卡人在找人幫忙“養卡”時,需要向對方提供信用卡及個人相關信息,很有可能被對方通過複製卡片及其他方式盜刷信用卡。

警方提醒廣大持卡人,增強依法用卡意識和自我防範意識,遠離“養卡”、惡意透支、套現等不法行為,抵制信用卡違法犯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