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門:達到報廢條件且連續三年不年檢的“殭屍車”將被清理

交警部門:達到報廢條件且連續三年不年檢的“殭屍車”將被清理

交警部門:達到報廢條件且連續三年不年檢的“殭屍車”將被清理

交警部門:達到報廢條件且連續三年不年檢的“殭屍車”將被清理

交警部門:達到報廢條件且連續三年不年檢的“殭屍車”將被清理

11月21日,家住酒泉城區金地小區的趙先生反映,由於小區停車位有限,他每天下班後只好將車停靠在小區門口的晉城路上,但今年下半年以來,他發現這條路上的“殭屍車”越來越多,嚴重影響了路邊停車位的有效使用。

現象: 市民反映不足1公里的馬路上停靠了10多輛“殭屍車”

接到趙先生的電話後,記者來到晉城路看到,月亮灣小區至紫荊花園不足1公里的馬路兩側停靠了10多輛積滿了厚厚灰塵的車輛,看不到車內的物品,其中部分車輛落有樹葉,顯然停靠在這裡已經很久了。

一位正準備在公共停車位上停車的司機告訴記者,他是晉城路開店的商戶,這些車已經在這裡停放了一段時間,一直沒見過車主。

“這些車的車主長期佔用公共停車位的做法很不合適,畢竟有時候車位不夠用,附近又沒有停車場,讓他人無處停車不說,也浪費了公共資源。”司機王先生說。

走訪中,記者發現晉城路的現象並非個例,在酒泉城區北環西路、園林路等路段也有類似“殭屍車”現象,這些“殭屍車”車型不一,有面包車,也有普通轎車。其中有本地牌照車輛,也有外地牌照車輛,有些破舊不堪,有些輪胎已經沒了氣,還有些貼上了“此車出售”的小廣告。

交警部門: 達到報廢條件且連續三年不年檢的車輛將被清理

市公安局肅州分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蔡振虎告訴記者,達到強制報廢年限但未申請報廢、連續三年不年檢或者不掛牌照停在某處長時間未曾使用的車輛,才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殭屍車”。它們或長期佔用公共停車泊位,或長時間違法停車佔道,嚴重影響了城市交通秩序。這些車輛由於車身破舊,且長時間不清洗,嚴重影響了市容市貌。

蔡振虎說,目前,停靠在路邊時間較久的車輛分為三種,第一種是車主外出辦事或出差,長時間沒有回來,將車停靠在公共停車位;第二種是進入冬季後,一些車主受天氣因素的影響,開始選擇其他方式出行,導致車輛在公共停車位停靠時間較長;第三種是即將達到報廢期,或已經達到報廢期以及連續三年沒有年檢的車輛,也就是我們所說的“殭屍車”。

形成“殭屍車”的原因有多種,其中無法報廢、嫌麻煩或出售是重要原因。業內人士稱,這些“殭屍車”的售價都不會太高,車齡10年左右的只能賣1萬元左右,有些甚至還賣不到1萬元,車齡再長的就很難賣掉。但不管是賣還是報廢,車牌和行駛證等缺一不可,且均需補齊之前的違章罰款。

記者瞭解到,交警部門是從2017年4月開始整治清理“殭屍車”,至目前共拖走23輛“殭屍車”,主要來自酒泉城區金泉路、酒金路、園林路等路段。現在交警在日常巡邏中,也發現了不少“殭屍車”,一般會記錄車輛的牌照及發動機號等信息,然後在車輛信息平臺上查詢,達到報廢期或連續三年未年檢的車輛,交警便會依法拖走。

“一般交警從城區拖一輛車到交警涉案財物停車場的費用是300元,這裡麵包括了拖車費、燃油費和人工費。如果車主接到我們的通知後,還需車主再從這個停車場將車拖到位於酒火路的車輛回收公司,這樣一來車主的拖車費又會增加,因此車輛即將達到報廢期或已經到了報廢期,車主應儘快與車輛回收公司聯繫,等回收公司對車輛進行拆檢後,便可去車管所辦理註銷手續。”蔡振虎說,近期我市出臺了《酒泉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試行)》,辦法對酒泉城區機動車道路停放進行了分類和區域劃分,實行政府定價收費,相信隨著辦法的實施,“殭屍車”長時間佔用公共車位的現象將會得到有效治理。

(殷小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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