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6期>「扫黑除恶专栏」池州市首例涉黑案件开庭审理

<第336期>「扫黑除恶专栏」池州市首例涉黑案件开庭审理

2018年11月29日上午,池州市首例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因涉及未成年人及隐私,在贵池区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贵池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唐健、检察官助理孙文倩出庭支持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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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起诉书指控,自2017年以来,徐某某纠集十余名犯罪分子在池州市贵池区以提供食宿、集中安排住宿、为成员出面平事等方式,逐渐形成了以徐某某为组织领导,以胡某某等四人为骨干,以吴某某等六人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了维系、巩固组织的强势地位,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徐某某安排组织成员购买了钢管、甩棍等械具,先后实施了聚众斗殴、强迫卖淫、赌博、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本地的正常生活秩序和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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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起,市、区两级检察院就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全市督办案件,多次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参与公安机关案件情况分析、讨论案情;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以来,贵池区检察院抽调骨干力量承办案件,在确保充分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快审快结。

庭审中,公诉人向法庭提交了大量证据,以证明所指控的各项犯罪事实,并当庭讯问了各被告人,并就事实、罪名的认定等发表辩论意见。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第336期>「扫黑除恶专栏」池州市首例涉黑案件开庭审理

审核:邹国平

文字:汤 骏

摄影:汤 骏

池州市检察院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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