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40年產權商業公寓成了投資“香餑餑”,這是為什麼?

寓空間供應鏈


主要看怎麼衡量,任何事情有有利有弊。

公司名義買的問題:

1.17年3月出的政策是50年產權的房子只能用公司名義買,17年3月之前已經個人名義買完的,按照之前的政策。所以不管以後出什麼政策,都按照你現在買房子時候的政策走。

2.公司名義買有個好處,將來出售只需要變更法人就可以,花費5000塊左右。因為房本寫的是您公司的名字,公司的法人是您,所以房子就是您的。

還有個好處,現在公司的執照也在收緊,很多公司都不讓辦了。以後想要北京的執照,可能也要和車牌子一樣,花錢也不好辦了。無形中這也是投資。

以前個人名義買的,稅費非常高。

3.將來出售問題

北京有2000萬人口,50%有錢人,剩下50%沒錢的,在除去根本買不起房子50%,還剩下500萬人。這些人只能選擇咱們這種總價低的房子,也不用有壓力還月供。

現在3環以內是中央新區,所有人口和企業都在外遷,遷到什麼地方合適呢?肯定是通州的市中心和市中心周邊。咱們現在50年產權的房子,去機場不遠,去工作地方不遠,環境好,配套齊全,絕對好出手。

北京有個特點就是,什麼東西限制了,價格絕對一路飄紅。(可能誇張點)但是事實是,戶口限制了(聽說從幾萬塊錢到現在130萬都不一定能辦下來)車牌子限制了,聽說想要辦10萬左右了(以前還能免費呢)。70年房子限制了(從10年開始限制,到現在已經漲了2倍以上了)。現在這種50年的房子也限制了…………




喬振亮亮亮



首先我們要來看的是公寓的本質。40年產權的商業公寓和住宅最大的區別就是它的產權年限,也就是住宅普遍是70年的產權,而商業公寓是40年的產權。其他方面比如說像住宅,你在用的是民用水電,商業公寓用的是商用水電。其次,公寓還可以作為你的公司註冊地址而用來註冊公司。公寓一般面積不大,總價單價都沒有住宅那麼高,普遍在同地段同品質的住宅價格的1/2到1/3之間。還有一個最大的特點,就是你購買公寓是不需要開具購房證明的。


所以以下兩點就成為了大家購買公寓的最主要原因:


第一:公寓的投資門檻比較低。假設住宅可能需要兩百萬的資金,那麼你去購買一個同樣大小、地段的公寓,只需要總價一百萬,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很多資金不足的人就會選擇以公寓來過渡。


第二:公寓不需要開居住購房證明。因為很多政策的收緊,很多地區都出現了限購。那麼在限購政策的調整下,大家的房票都是很緊張的。那麼這個時候,你手裡的資金要到哪裡去呢?你既不能購買住宅,也不能投資P2P這種平臺。在這種情況下很多人都會選擇比較安全的投資,也就是投資公寓。靠它的租金回報以及以租還貸這樣的一些投資優勢,大家都會去選擇公寓。


孟祥遠


其實,商業公寓也不都會受到投資者熱捧,受投資者熱捧的,在我看來,主要有這樣一些方面:一是地點比較好的,特別是在商業發達、人流比較集中的地方,購買商業公寓的比較多。原因是,一些商業經營者,為了做生意方便,會選擇靠自己經營場所稍近的商業公寓。自然,這些地方的商業公寓就相對熱銷一些;二是能夠帶來現金流的商業公寓,也容易被投資者所追捧。因為,無論是一般商品房還是商業公寓,如果能夠帶來比較好的現金流,還是容易引起投資者關注和重視的。所謂現金流,主要是指出租方便,出租價格較高。如在商業區附近、大企業附近、大學附近的商業公寓,一般出租率都比較高,投資者也願意投資;三是未來投資預期的,也會對投資者產生吸引力。這主要要看規劃,看城市建設的整體佈局,看交通變化。譬如地鐵,如果公寓是建在未來地鐵的出口,這裡的公寓,就具有投資和收益預期,就容易被投資者所青睞。還有的則可能改造成商業區,也會帶來投資預期。

當然了,商業公寓在政策上相對寬鬆一點,也可能是投資者願意投資,能夠投資比較好的一個因素。否則,象商品房一樣嚴厲控制、嚴格管制,也是很難成為投資熱點的。


譚浩俊


商鋪具備投資價值,這是顯而易見的,在國家大力調控房地產政策的檔口,很多人開始觀望以此判斷房價是否下跌,但此刻也就成了很多投資者突然將目光放到商鋪和公寓上了,畢竟資金要有地方去才行,不管是投機還是買著等升值,公寓畢竟是小面積且價格相對更容易叫人接受。

更何況買這類小面積投資性質的商業住宅時,一般也是手頭稍有閒錢的人,也就說即使有什麼突發情況,對於這筆資金也基本用不上,所以也可以稱作是長期投資的性質,由於公寓大多數是40年產權,它的投資回報率至少也要在20年內回收成本才能是買商鋪的基本條件。

正常看,買公寓也基本不要買帶包租類型的,這類基本上是商家的一個噱頭或者是促銷手段,並且它還有抬價的嫌疑,除非確定是有商家的入駐或者已經簽約,還有就是儘可能的在繁華地段,有人氣的的商業體周圍購置,這在很大程度上會帶來租金上漲的潛在利好,以及也好出手變現。


長安小師爺


我是真心不建議小康家庭,貸款投資商住兩用的40年產權公寓,因為對於這些小康家庭並不是投資,而是習慣性跟風,這些人將會成為公寓的接盤俠。


我不是在危言聳聽,你且聽我分析:

1、公寓幾乎不存在二手交易,這一點可以理解吧,因為稅費極高!所以公寓的投資只能用於租賃!

2、公寓的首付在房產價值的50%以上,貸款期限最長十年,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上浮40%-60%。

3、公寓的面積大部分集中於50平米以下,水電費高於住宅水電費,單氣。居住環境並不十分舒適。

以上是公寓的三大特點,那如果我告訴你,將來房子越來越不好租,房產稅按房子數量徵收,40年土地到期後,房子會收走或者直接不屬於你,你還會買嗎?目前這還只是預測,但有很多人已經在採取措施了,畢竟我是銀行的,買房賣房的我都見的多,看的多,聽的多,想的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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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A銀行狗


我來說說我的情況。我13年在杭州買過一個商住兩用公寓,50平loft,買下來的時候才50萬出頭,當時只付一半,貸了一半,每個月只付銀行3000多。拿到房裝修上下隔層,使用起來快100平了,一點兒也不侷促。然後租給一小公司,租金比銀行貸款還高一點。同樓裡我溜達一圈,估計不到一半在自住,基本上還是辦公居多。從租出去到現在基本上沒空過。我還是覺得當初的選擇是正確的。


憂愁少少快樂多多


1.產品稀缺性,自“330新政”後,廣州新報建商服類房地產項目,最小分割單元不得低於300平方米。換句話說就是,目前市面上的小面積公寓屬稀缺產品,自然也會吃香點。

2.公寓的投資門檻比較低,較小的總面積、較低的總價,使其門檻相對住宅更低。

3.投資回報快,由於公寓在位置、戶型、物業等方面的優勢,使其出租率得以提高,投資回報率也相應得以提升。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廣州商服類物業,銷售對象必須是法人單位;法人單位購買的商服類物業不得作為居住使用,再次轉讓時,應當轉讓給法人單位。本通知施行之前,已購買的商服類物業可轉讓給法人單位、也可轉讓給個人;個人取得不動產證滿2年後方可再次轉讓。


樂居買房


只能說是有些產權商業公寓成了香餑餑,為什麼有商業公寓的出現,是開發商打了擦邊球,因為住宅好賣。這種商業公寓往往沒有煤氣管道,開發商有的會配備電磁爐,外跨陽臺往往也沒有,因此不適合長期居住。 商業公寓地塊往往在城市的核心區域,想想看是蓋成寫字樓好賣還是蓋成公寓好賣。不知道哪位天才創造出商業公寓的概念,幾十平米房型各種設施具備,高樓聳立,大堂豪華,保安物管服務周到,最關鍵是總價低,但是單價高,由於地處核心區域,總價又低,一部分手有餘錢的投資客就會把商業公寓當成香餑餑。不排除有的項目乾的非常好,但有的項目乾的的確爛,現在二手房基本沒人買。 總之商業公寓有很多類型,購買時要考慮開發商實力,不要盲目跟風造成損失。


深墨房地產


有一點,必須提醒:商住房是違背政府意願的(商業用地是商業用的,目的不是拿來住的),違背政府用途的,政府可以收回土地!! 看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經濟學上,對於商業用地這種貶值(到期回收)的商品,最好租用(對美女這種貶值的商品也一樣)。


這輩子我是不會


40年或50年產權的公寓大多數是購買慾不高的,目前如果說購買慾高應該是人口高度密集的中心城市吧,理由如下:

1⃣️公寓無法落戶,很多買家買房是為了給孩子落戶上學區,公寓無法滿足買家這點需求。

2⃣️有些公寓是商業用電用水,物業費較高,當然有些公寓也可能是民用水或者民用電,具體要看開發商了。

3⃣️公寓轉賣稅費很高,每次交易都需支付,跟滿不滿二年五年無關,而且首付最少要五成,無法公積金。

4⃣️公寓使用權到期需申請續期並繳納商業用地土地出讓金,而住宅是免申請自動續期。公寓到期具體繳納多少國家還沒制定出詳細方案,一切都是未知,現在市面上流傳的很多說法都是假的,不過國家認定你是投資屬性,應該不會便宜你的。

總的來說,有閒錢想投資公寓收租(斟酌下租售比)或者資金緊張買來自住的可以考慮。想轉賣公寓來收益的不建議,被套的太多,我也曾是其中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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