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蘭和蘇格蘭是什麼關係?

悅雨育兒


我們都知道,英國的全稱是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其主體是由大不列顛島與愛爾蘭島東北部的北愛爾蘭地區所組成,而大不列顛島上有三個政治實體:分別是位於不列顛島北部的蘇格蘭、位於不列顛島西南部威爾士以及位於不列顛島東南部的英格蘭。

在歷史上,蘇格蘭王國與英格蘭王國是兩個獨立的王國。蘇格蘭王國最早建立是在公元9世紀中期,英格蘭王國的建立沒有確切的日期。

蘇格蘭王國與英格蘭王國正式合併是在1707年,而其能夠實現合併,需要提到兩個人:分別是英格蘭與愛爾蘭的女王伊麗莎白一世與蘇格蘭女王瑪麗一世。

如果按照血緣關係來說,瑪麗一世與伊麗莎白一世是表親關係。因而瑪麗一世一直對外宣稱其是英格蘭王位的合法繼承人。1587年,伊麗莎白一世為了除去瑪麗一世對其地位的威脅,在將其長期囚禁之後,以謀反的罪名將其處死。

歷史上的伊麗莎白一世終生未婚,在其去世之前,指定了瑪麗一世的獨子--蘇格蘭國王詹姆斯六世作為英格蘭王國的繼承人。此後,雖然蘇格蘭王國與英格蘭王國仍然是兩個獨立的王國,但是其國王卻是同一個人。

1707年,在光榮革命爆發之後,蘇格蘭與英格蘭兩個王國的議會分別通過國會法案,共同簽署了《聯合條約》。從此之後,兩個王國形成了共主聯邦--大不列顛王國。


環球網


從國家地理概念上來說,英格蘭、蘇格蘭、威爾士、北愛爾蘭四個相對獨立的行政區,同屬於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也就是英國。

但是在國際足聯的會員中,英格蘭和蘇格蘭是兩個獨立註冊的足協,同理,威爾士和北愛爾蘭也都是國際足聯中獨立存在的FIFA成員。這些當然都是有歷史原因的,1863年英國人在倫敦成立了英格蘭足協,隨後,各國陸續成立了足球協會。當然了,由於歷史政治原因(英國的歷史對於英格蘭來說是光榮的,對於蘇格蘭、威爾士和北愛爾蘭來說,則是被入侵和征服的過程),蘇格蘭(1873年)、威爾士(1876年)和北愛爾蘭(1880年)相繼成立了獨立的足協,並不與英格蘭足協有什麼關係。這四個足球協會,也是世界上最早的四個足協。

1904年,國際足聯在法國巴黎正式成立。開始的時候,FIFA只有七個成員。而英蘭格人認為自己是現代足球的鼻祖,也不願意加入到這個國際足聯組織中來。直到1905年,英格蘭足協終於宣佈承認並表示願意加入國際足聯。隨後,蘇格蘭足協、威爾士足協、北愛爾蘭足協也分別以獨立足協的身份加入國際足聯。

還有一個有意思的現象就是,除了倫敦奧運會,在近50年的奧運會歷史上已經沒有見過英國足球隊了,因為英國奧委會是做為一個整體加入了國際奧委會,而各個足協又不願意他們的球員和其他足協組隊參加奧運會。2012年的倫敦奧運會那是沒辦法,東道主必須參加,可即使是2012年的那支英國國奧隊,包含有13名英格蘭球員、5名威爾士球員的身影,但是沒有蘇格蘭和北愛爾蘭球員的身影……

事實上,蘇格蘭和北愛爾蘭足總從一開始就對於聯合組隊參加奧運會的計劃很不感冒。


體育圈全能王


1、愛爾蘭是一擁有獨立主權的國家,並且是一個島國

2、北愛爾蘭、蘇格蘭、威爾士、英格蘭屬於英國的四個不同地區,都是英國的領土。

3、英國在國際上的全稱是:大不列顛和北愛爾蘭聯合王國。

4、蘇格蘭、威爾士、英格蘭屬於不列顛島,北愛爾蘭、愛爾蘭屬於愛爾蘭島。

至於為什麼是這樣的一個政治格局,那可得從千把年前說起,估計題主也沒空看,建議去看看梅爾吉布森《勇敢的心》,你會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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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有點熱


首先兩地方都操英語但是口音不同,蘇格蘭英語也有一些自己的用法。另外蘇格蘭有自己的兩種語言:低地蘇格蘭語和蘇格蘭蓋爾語。前者和英語很像很像通行於低地,後者是高地人得語言。

民族方面,其實蘇格蘭低地人和英格蘭人其實是一樣的血統(雖然他們不願意承認,其實他們自己都知道),都是所謂的盎格魯撒克遜混血。蘇格蘭原來有皮科特人、有凱爾特人。現在蘇格蘭高地都是凱爾特人。另外蘇格蘭和英格蘭的教會不一樣,英格蘭主要是聖公會,蘇格蘭低地是長老派,高地是天主教。當然蘇格蘭穿裙子這個是人都知道。蘇格蘭人極端的不喜歡英格蘭人。

他們關係很差,他們擁有不一樣的歷史。歷史上英格蘭曾經打過蘇格蘭,而且佔領了很久,後來又獨立,然後又聯合。蘇格蘭人很少很少,全蘇格蘭所有人加在一起不過全英國8%,所以始終打不過英格蘭。當然蘇格蘭人什麼都喜歡和英格蘭比,稍微有點比得過英格蘭,媒體就到處宣傳“我們把英格蘭佬打敗了“。所以一定要把蘇格蘭、英格蘭看做獨立國家,聯合王國人只是護照一樣而已。


字裡故事


現在我們漢語日常中所說的“英國”,全稱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其實是由英格蘭、蘇格蘭、威爾士和北愛爾蘭四個政治實體構成的一個國家,四者並列存在,但英格蘭是聯合王國的主體。

英格蘭和蘇格蘭屬於不同的民族,有著不同的語言和文化,歷史上最初也是各自獨立的國家,後來逐步聯合,但確切地說是英格蘭統治蘇格蘭。

古羅馬時代,歐洲大陸西部生活著兩大民族集團—日耳曼人和凱爾特人。凱爾特人先進入不列顛群島(大不列顛島和愛爾蘭島以及周邊小島),日耳曼人中的分支盎格魯人和薩克森人後來者居上,把凱爾特人驅趕到大不列顛島的北部和西部以及愛爾蘭島,同時可能也同化了部分凱爾特人,形成盎格魯-薩克森人,他們成立了七個小國,最後統一為英格蘭王國,他們所講的語言也就是英語。凱爾特人也逐步建立了蘇格蘭、威爾士和愛爾蘭這三個王國。蘇格蘭人的語言叫做蓋爾語,“蓋爾”無非就是凱爾特的另一個音譯,和英語是不一樣的。

英格蘭和蘇格蘭的第一次交集是在1603年。英格蘭都鐸王朝的末代女王伊麗莎白一世去世,時任蘇格蘭國王詹姆斯六世繼承英格蘭王位,開創斯圖亞特王朝,在英格蘭叫詹姆斯一世,一君治兩國。但兩國各自還是分立的,有各自的議會,只是形成一個共主邦聯而已。正式合併是在1707年

,安妮女王批准《1707年聯合法案》,廢止雙方王國和議會,取代為“大不列顛聯合王國”和“大不列顛議會”,但兩地原有的制度習俗依然維持、法律仍舊分開、貨幣各自發行、蘇格蘭教會與英格蘭教會也同時保留。

現在的蘇格蘭,在位於倫敦的聯合王國議會中有代表權。聯合王國中央政府負責蘇格蘭的國防、外交及其它領域,蘇格蘭地方政府則負責蘇格蘭地方性事務。

1998年,蘇格蘭也設立了自己的議會,取代了聯合王國中蘇格蘭事務大臣的部分職能並對地方政務、司法、衛生、教育、經濟等方面有一定的立法權和行政權。但蘇格蘭議會不是主權機構,位於倫敦的聯合王國議會對蘇格蘭議會擁有否決權甚至可以解散蘇格蘭議會

另外蘇格蘭的法律體系和教育體制和英格蘭是不同的。


噴子言論像野狗吠叫


蘇格蘭王國最早出現在公元843年左右,接下來的時間裡,它與英格蘭一直糾紛不斷。1284年,野心勃勃的英格蘭國王愛德華一世完成了對威爾士的征服,從那時起,英王嗣君開始循例敕封為威爾士親王。1292年,約翰·巴里奧繼承蘇格蘭王位,是為約翰一世。約翰一世軟弱無能,讓蘇格蘭的獨立面臨著嚴重威脅,於是蘇格蘭國內的貴族們架空約翰一世的權力,同時積極向外尋找盟友。


此後不久,英格蘭出兵蘇格蘭,兩國之間的戰爭全面爆發。英軍節節勝利蘇格蘭幾乎成為英格蘭王國領土的一部分。1603年,終身未嫁的伊麗莎白一世去世,瑪麗女王的兒子詹姆士因血緣關係繼承王位,成為英格蘭國王。自這時起,蘇格蘭和英格蘭表面上共有一個國王,而實際上蘇格蘭完全是一個獨立的王國,從議會到教會都自成體系,不受英格蘭的左右。

18世紀初,安妮女王的子女都先後夭折。這意味著一旦安妮女王駕崩,斯圖亞特王朝就會滅絕,以往把英格蘭和蘇格蘭聯繫在一起的紐帶就會消失。在各種利益的驅動下,兩國貴族們開始積極行動,希望促成兩國合併。蘇格蘭民眾當然是強烈反對。

為了制伏“不服管束”的蘇格蘭人,英格蘭議會在1705年決議通過了《外國人法案》(Alien Act),該法案規定,英國女王指派委員和蘇格蘭商討聯盟事宜,如果蘇格蘭不同意派代表進行聯盟談判,那麼英格蘭將會對其進行一系列的貿易懲罰,包括禁止進口蘇格蘭產的牛和其他牲口、煤和亞麻布等產品。蘇格蘭原本就千瘡百孔的經濟,根本經不起這種折騰。所以,儘管《外國人法案》在蘇格蘭民間引起了非常強烈的不滿,但是迫於經濟利益的需要,蘇格蘭人最後不得不接受加入英聯邦的建議。1707年,蘇格蘭正式“被合併”了,兩個地區的國旗合為“米字旗”,稱為“大不列顛聯合王國”。


國家人文歷史


兩個國家,分別名叫英格蘭王國和蘇格蘭王國。

兩國以前是一對冤家,經常打仗,也經常聯姻。

1603年,英格蘭國王伊麗莎白一世病逝,死後無嗣,血緣最近的繼承人是她的外甥蘇格蘭王國國王詹姆士六世。同年,英格蘭王國議會從蘇格蘭迎來詹姆士六世繼承王位,英格蘭王國稱之為詹姆士一世。

從此,兩個王國出現共用一個國王的局面,這種情形歷史上稱之為二元君主國。後來,因為國王為治理兩個國家得兩邊跑,很不方便,於是兩國在光榮革命之後簽訂條約,組成了一個聯合王國,就是今天的大不列顛和北愛爾蘭聯合王國,簡稱英國。

但在法律上,這兩個王國還是獨立的,只不過將主權授予了聯合王國行使而已。蘇格蘭王國有自己的首都、議會,參加很多國際比賽也是以蘇格蘭的名義參加。

因為兩個王國仍然有獨立性,所以還經常為了法律上的小事發生爭執,比如現在的女王伊麗莎白二世,因為英格蘭王國曆史上有伊麗莎白一世,而蘇格蘭王國曆史上並沒有叫伊麗莎白的女王,因此女王即位的時候英格蘭稱之為伊麗莎白二世,蘇格蘭稱之為伊麗莎白一世,為了女王怎麼稱呼的問題大家差點打起來,後來英國議會專門立了個法,全聯合王國統一稱呼女王為伊麗莎白二世。


三隻腳的大大烏鴉


英倫四島最早的住民凱爾特人,也就是今天的愛爾蘭,蘇格蘭,威爾士人,後來羅馬帝國強大了,入侵了不列顛,把凱爾特人趕到了北方,為此凱爾特人和羅馬人進行了不屈不撓的民族抗爭,亞瑟王就是凱兒特人的典型代表,後來羅馬帝國解體了,羅馬人撤出了不列顛,盎格魯.撒克遜人,古日耳曼人的一支又來了,又把凱兒特人趕到了北方,至此經過了民族的融合和抗爭,形成了今天的英國,中間愛爾蘭分離出去了,留了一部分還在英國,就是北愛,所以說所謂的盎格魯撒克遜人其實是英格蘭人,而如威爾士,蘇格蘭,愛爾蘭都不是,所以他們的文化語言都有區別,合併是高層貴族妥協的結果!


朱朗欲


蘇格蘭和英格蘭的歷史複雜而糾結。蘇格蘭原本是一個和英格蘭一樣,處於不列顛島但完全獨立的王國。兩國的領土爭端、民族衝突,從來都沒有停止過,卻也有聯姻、聯盟,有各種分分合合。那時,無論是英格蘭還是蘇格蘭,想完全滅掉對方,力量均不夠。英格蘭和蘇格蘭的戰爭,總是英格蘭贏得多。被稱為蘇格蘭民族英雄的華萊士,就曾經大規模打敗英軍,在蘇英邊境蠶食英格蘭的領土多年。但最後,華萊士被英格蘭人抓住,五馬分屍後,將頭顱懸掛在倫敦橋頭,將身體送往四面八方,以震懾試圖與英格蘭為敵的蘇格蘭人。蘇格蘭人的英勇善戰,英格蘭人對蘇格蘭人的忌憚,也是由此可見。

歐洲大陸國家,如法國、西班牙、意大利、德國,也總在這兩個國家之間插上一腳,聯合這個打那個,或者聯合那個打這個,這使得不列顛島上的情況,更為複雜。直到1603年,因為兩國的聯姻和繼位法,出現了蘇格蘭和英格蘭兩國共一君的情況,這為以後的徹底聯合打下了基礎。1707年,兩個國家正式合併,成為大不列顛王國。但是,以後多年裡,除了外交和國防事務。蘇格蘭仍然有各自獨立的議會,有獨立的部司法體系、銀行體系、教育體系。

比如,蘇格蘭和英格蘭的婚姻法,就大不相同。古時英格蘭和威爾士男女的法定婚齡是21歲,而且婚禮只能在教堂舉行,雙方父母必須在場,由神父或者牧師充當證婚人。所以古代英格蘭人的婚姻記錄都在教堂裡,而不在什麼市政機構。

而蘇格蘭於1754年頒佈的婚姻法,則要寬鬆得多。男子年滿16歲,女子年滿14歲,無論父母是否在場,只要雙方當著兩個以上的證人宣誓願意娶對方或嫁對方,這婚姻就算有效。因此,蘇格蘭的任意兩個人,都可以見證別人的婚姻,都可以向別人開出結婚證明。蘇格蘭這一婚姻法的基礎,來自凱爾特人的習俗,而非宗教教規。這一社會習俗,極大地有助於私奔結婚。所以當時不少得不到家庭支持的英格蘭或威爾士年輕人,都私奔到蘇格蘭結婚。簡·奧斯汀的《傲慢與偏見》中,就有這一幕。

1939年,蘇格蘭頒佈了新的婚姻法。新婚姻法廢除了倆人見證即算結婚的規定,法定婚齡雖男女同為16歲,但只有專門的婚姻登記機構簽發的結婚證書,才有法律效力。

而同時,英格蘭也修訂了婚姻法,規定只要男女年滿21歲即可申請結婚,而不必非得父母同意和在場。但由於蘇格蘭婚姻法的法定婚齡,仍然比英格蘭的法定婚齡,要早得多,因此還是有許多急於結婚的英格蘭年輕人,專門跑到蘇格蘭去結婚。


世界真的很大


英國劃分為四個部分:英格蘭、蘇格蘭、威爾斯和北愛爾蘭
英格蘭被劃分為9個行政區:東北英格蘭、西北英格蘭、

約克郡

和恆伯、東密德蘭、西密德蘭、東英格蘭、大倫敦、東南英格蘭、西南英格蘭。除了大

倫敦地區

下設32個自治市(Borough Council)之外,各個區域下設郡或特別管轄區。

蘇格蘭包括了32個自治市。威爾斯有22個自治市、北愛爾蘭有24個自治市、2個市以及6個郡。

英國還擁有幾個不同性質的殖民地:

英國領地
英國直轄殖民地(Crown Colony)
英國的君主同時還是其他15個國家的象徵性國家元首,雖然英國對這些國家的政治影響力十分有限

1,愛爾蘭是一個獨立的國家
2,北愛爾蘭、蘇格蘭、威爾士、英格蘭屬於英國的四個不同地區,都是英國的領土。
3,我們平時所說的英國全稱是:大不列顛和北愛爾蘭聯合王國。

4,蘇格蘭、威爾士、英格蘭屬於不列顛島,北愛爾蘭、愛爾蘭屬於

愛爾蘭島


5,至於北愛爾蘭和愛爾蘭為何分開,請參考下面資料:
公元前3000年歐洲

大陸移民

開始定居

愛爾蘭島

。公元432年,聖帕特里克到此傳播基督教及羅馬文化。12世紀進入封建社會。1169年遭英國入侵。1171年英王亨利二世確立對愛的統治權。1541年起英王成為

愛爾蘭國

王。1800年簽訂愛英同盟條約,成立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被英國完全吞併。1916年都柏林爆發抗英的“復活節起義”。隨著愛爾蘭民族獨立運動的高漲,英國政府同愛爾蘭於1921年12月簽訂了英愛條約,允許愛南部26個郡成立“自由邦”,享有自治權。北部6郡(現北愛爾蘭)仍歸英國。1937年,愛爾蘭憲法宣佈“自由邦”為共和國,但仍留在英聯邦內。1948年12月21日,愛爾蘭議會通過法律,宣佈脫離英聯邦。1949年4月18日,英承認愛獨立,但拒絕歸還北部6郡。愛爾蘭獨立後,愛爾蘭歷屆政府均把實現南北愛爾蘭統一作為既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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