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虛作假、不作為……遵義6名幹部被通報

12月7日,遵義市紀委監委網站發佈兩則要聞,通報一批典型問題。

1.鳳岡縣綏陽鎮黨委委員、副鎮長、大石戰區指揮長賈胤,大石村委會副主任安烈在扶貧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長期未解決低保貧困戶住房不保障問題。2017年11月初,經鳳岡縣綏陽鎮大石戰區指揮部研究,決定給大石村平陽組低保貧困戶苟某某(智力殘疾人)新建安全住房,以解決其住房不安全問題,明確由安烈負責落實。直至2018年3月5日縣脫貧攻堅總指揮部對該村進行整村剖析時,擬給苟某某戶新建的住房仍未動工,住房不安全的問題仍未得到解決。賈胤作為大石戰區總指揮長,對苟某某戶急需解決安全住房問題重視不夠,督促不力,安烈作為負責落實苟某某新建住房的責任人,未認真落實戰區決定和未及時解決群眾急需解決住房保障的問題,導致苟某某住房不安全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2018年4月,賈胤、安烈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鳳岡縣蜂巖鎮龍井社區居委會主任餘光明在脫貧攻堅工作中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的問題。2017年7月,蜂巖鎮對龍井社區貧困戶院壩硬化工程進行驗收。龍井社區黃坪組貧困戶餘某某戶全家外出,餘光明將餘某某戶2012年自行硬化老房子院壩圖片作為新房子院壩硬化佐證資料進行上報,以欺騙組織完成任務。2017年7月,安某某戶院壩硬化驗收後,同年9月鎮財政所將補助款撥付到村級賬戶,餘光明多次以未報帳為由搪塞群眾,不予兌現補助款,直至2017年11月組織介入調查時才予兌現。2018年2月,餘光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鳳岡縣龍泉鎮龍潭湖社區居委會主任朱敏在脫貧攻堅工作中走過場,私自評審城市低保對象名單問題。2017年4月,龍潭湖社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年度評審中,入戶核查小組向朱敏如實彙報原享受對象朱某某戶有商品房、子女在國外留學、家庭收入已超過城市居民最低收入保障線的情況下,朱敏仍將朱某某戶繼續納入城市低保對象上報獲得審批,導致朱某某違規領取城市低保金4345元,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4月,朱敏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湄潭縣財政局原局長羅德勇不作為慢作為問題。2015年2月,羅德勇時任縣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未按《貴州省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執行,違反財政資金管理制度,對黔財農[2015]1號下達的2015年第一批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等5筆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共計3476.1萬元撥付不及時,延遲撥付扶貧資金長達254日,資金滯留時間長。2018年9月29日,羅德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湄潭縣馬山鎮聚合村黨支部副書記陳帥履職不力導致群眾未能報銷醫療費問題。2017年11月18日,陳帥在收取馬山鎮聚合村2018年新農合資金工作中,收取聚合村一組王興權戶5人共600元。2017年12月,在繳入鎮合醫辦時,陳帥由於工作失職,漏繳王興權之孫王子怡1人,致使2018年3月4日,王子怡因病住院後無法報銷治療費,為解決王子怡的報銷問題,陳帥又將聚合村二組已死亡戶陳章貴的名字換成王子怡,報銷了住院費用。2018年9月13日,陳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