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經濟遇寒冬,是賺快錢、玩概念?還是創業難?

2018年,共享經濟正式進入寒冬。隨著共享單車不斷爆雷,ofo的退押金難、北京總部人去樓空、以及近日被爆的ofo至少遭九家公司起訴等事件,使整個共享經濟受到質疑!到底是因為社會環境對於初創型企業不友好,還是共享經濟公司賺快錢之後跑路?

共享經濟遇寒冬,是賺快錢、玩概念?還是創業難?

從2011年共享經濟誕生開始,越來越便利的生活成為了人們日常的主旋律!資源共享一時間成為了備受追捧的創新點,成本低,不浪費,回收利用等等好處,成為了共享經濟的最大亮點。最早的共享單車,便捷了人們的生活。之後共享汽車,共享短租,共享充電寶等等產品出現在市面上,使“共享”兩個字充斥了我們的生活。

但是實際上,這種共享模式在不斷地爆雷同時,也引起了人們的反思,共享經濟真的可以實現嗎?

“共享經濟”一詞,最早出現在美國德克薩斯州立大學社會學教授馬科斯·費爾遜(Marcus Felson)與伊利諾伊大學社會學教授瓊·斯潘思(Joe L. Spaeth)於1978年合作的一篇論文中,其中他們解釋了共享經濟的具體內涵:“將自己的閒置資源分享給有需求的人,在獲得報酬的同時還能產生額外的附加值”。

因此最早的出發點是個人本身的物品,因為閒置,可以與他人共享,從而實現價值。但是時至今日,卻發展成為了一種商業模式,某些機構通過創造閒置資源,以有償的方式將資源使用權暫時出賣給他人,從而獲取一定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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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這種理念本身並沒有錯,而且本身還存在很多優點,資源共享,既節約了成本,又使更多人參與進來,收穫了體驗感。近些年來,國內的共享經濟幾乎遍佈了各種場景。在資本瘋狂湧入的同時,共享經濟也在快速發展。

但是,即使名義上是“共享經濟”,我們卻很少實現了共性,我們很少看到現有存量的物品利用率的提高。比如共享單車,因為各種品牌的大量湧入,商家通過大批量生產新的自行車投放市場,從而佔據市場份額,其側重點在於增量而非存量。

這便直接導致了馬路上共享單車數量過剩,隨處可見,而且十個有九個都是壞的,商家還不回收的現象。據公開報道顯示,2017年初,摩拜和ofo在北京各自擁有大約15萬輛單車,而到了年底,二者的單車總量直逼200萬輛。

共享單車在城市街道上氾濫成災,不僅沒能提高社會閒置資源的利用效率,還造成了浪費,同時還給環衛工人等無形的增加了很多負擔,完全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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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目前我國的共享經濟,簡單點說,可以被稱為“租賃經濟”。共享充電寶,共享雨傘,共享汽車等等都是按照租賃經濟的路數和模式進行運作。也正是因為這樣,才更“方便”了很多商家跑路,一看創立的品牌,發展不久遠或者資金鍊出問題,那麼趕緊賺快錢跑路。

共享經濟本身並沒有問題,也是一種可持續發展的方式。但是在隨著資本注入,大量商家湧入,以及各大公司之間不斷競爭開始,這種經濟模式便發生了變化,形成了一種非健康的共享模式。

因此,共享經濟作為新型的經濟模式,還需要不斷地改進,有關部門也需要實時的進行監管。各方面都進步了,共享經濟才能長遠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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