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簽訂土地承包合同要搞清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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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簽訂土地承包合同要搞清這些問題!

土地一直都是農民的根,也是國家強盛的根本保證。國家針對土地提出了“三權分置”的口號,進一步確立了土地的性質和概念。今年土地確權工作將會結束,在進行土地承包的過程中,簽訂承包合同是至關重要的!那麼,土地承包合同怎麼寫?訂立合同的時候需要遵循平等的原則來簽訂合同?

土地承包的程序

警惕!簽訂土地承包合同要搞清這些問題!

為了保證農民的土地權益不受侵害,根據《土地承包法》第19條規定,農村土地承包應依照以下程序進行;農民要注意查看,不要疏忽每一個步驟,以免權益受損;

1.通過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選舉產生承包工作小組;

2.承包工作小組依照規定擬定公佈承包方案;

3.召開村民狐疑,討論是否通過承包方案;

4.公開實施承包方案,並簽訂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的方式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農村土地承包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等土地,可以採取招標、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

我國法律規定的家庭承包是集體經濟組織內部人人都有份的承包,在進行承包的過程中,要注意:應當以農戶家庭為單位進行承包,不得以聯戶、專業隊或者個人為單位進行承包;在確定每戶的承包地數量時,應當採取人口平均分配的方法。

土地承包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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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期關係到農民是否可以得到長期的且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我國法律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30年,草地的承包期為30~50年,林地的承包期為30~70年;其中,特殊林地的承包期,可以通過申請得到延長。

簽訂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1.違約責任;

2.承包土地的用途;

3.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4.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5.承包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

6.發包方、承包方的名稱,發包方負責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簽訂土地承包合同的時,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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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與身份證一致;

2.“承包期限”起始日期為簽訂合同的現時日期;

3.“承包方簽章”如無私章的,應由承包方簽名並按手印確認;

4.“承包土地人口”為農戶現有人口;

5.“承包地附著物情況”要實事求是,不能漏填錯填;

6.“地塊地類”只分水田、旱地兩類;

7.“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與“承包方代表關係”要明確;

8.“承包土地地塊情況”長、寬可以不填,面積一定要填,地塊“田界”必須準確具體,臺賬登記不準確具體的應予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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