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弒母少年被釋放有家難回校難歸,如果學校把他收進去,同校孩子的父母放心嗎?

南天白雲\n


這件事情是家庭教育的嚴重失敗,也與社會教育有關。任何人都從嬰兒期牙牙學語的時期,都對母親有著本性的依戀與本能,在成長過程中這種依賴也許會逐漸減少,但對母親的感恩的本性應該難移。然而問題中的少年由於受到家庭教育的過度溺愛與放縱,社會不良因素的誘惑,人的本性意識泯滅,最終犯下滔天罪惡。

一、從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來說,由於少年年齡沒有法定承擔法律責任的能力,但從人性本善的角度問題來看,屬於人性泯滅的行為,而且據爆料毫無悔改之心。當地教育局希望將少年轉學繼續完成學業,這是一方情願的想法,而且是教育局發聲,這樣的想法暫時操作起來具有一定的難度,只能等到事情稍微平息之後,有可能實施之時受到的干擾以及輿論壓力較少。“弒母”從道義上客觀的講違背天倫人性、泯滅人性,這更違背了學校教育的培養初衷,與國家教育方針背道而馳,與家庭教育中烏鴉反哺恰恰相反。無論怎麼樣,既然法律宣判釋放,社會應該多以“寬恕、寬宥”的目光看待問題,形成正確的輿論秩序,幫助這名少年健康成長。


二、如果讓“弒母”少年立刻入學就讀,這至少在當前甚至很長的一段時期內是不現實的,這種做法是不成熟的想法,很難被社會其他人所理解和接受,會從社會道義方面來進行排斥。即使到陌生的環境,“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在當前的網絡媒體信息傳播速度快速的網絡大環境下,“弒母”細節以及過程緣由都“真相大白”,少年的容貌已經被媒體曝光,而且近段時間網絡媒體各個平臺對此事進行大肆報道,社會反響很大;少年入學就讀後一旦被別人知道,肯定會引起學校軒然大波,學校為了自身穩定發展,也絕不會接納;班級其他學生也會孤立這名少年,而且家長都不會放心讓自己的孩子與一個“人性泯滅”的不良同學在一起學習,併為自己子女的安全時刻焦慮。所以這名少年入學就讀的想法應該暫緩,留有一定時間的緩衝期。

三、應該緩解一段時間,讓社會輿論隨著時間的推移選擇了暫時遺忘,讓新聞媒體報道止步選擇了平息之後,才可以有希望讓這名少年進入學校就讀。最為關鍵的是在這段時間內社會心理輔導機構對這名少年進行心理疏導與安撫,進行內心世界深處的溝通與關愛,讓其喚起對生活的美好希翼,建立正確的社會人性和諧發展與道德價值觀。



四、等一切事情完全平息之後,有學校願意接納這孩子,利用學校健全的心理輔導機構與良好的校園人文環境,對孩子進行必要的薰染與教育,學校並有專人對這名少年進行不斷的正面教育和單獨心理輔導,幫助孩子構建正確的人生觀、社會價值體系;並要幫助這名失足少年建立”寬敞”的人文環境,呼籲學校其他學生要對失足少年給予“寬容、寬仁、寬宥”的態度,要從人文關愛的方面看待問題,同時號召家長要教育子女不要對這名少年有排斥行為。


五、學校建立切實可行的對這名少年教育管理機制,比較這名失足少年屬於敏感話題,要從多角度多渠道多方面建立保障制度與管理,正確引導、合理疏導,讓這名少年能夠完全融入校園生活,能夠進行有效的溝通和正確的行為習慣,建立自信、培養愛好、特長、發展興趣;引導少年完全走出心理陰影,放鬆心情,以樂觀積極向上的姿態生活、學習,通過學校的各種教育教學活動培養少年的生活熱情,各種社會實踐活動提升這名少年的社會責任感;並且學校要具有與社會溝通和社會社會防範機制,要和其他學生進行溝通、解說,對以寬宥的態度看待問題,對學生家長的一些想法與擔憂進行必要的溝通,要與公安部門時刻做好協調工作,必要時需要公安部門配合對這名少年進行再教育管理,更要做好學校的安全防範工作,建立安全防範措施,防範於未然。

總之,學校接納這名少年入學,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建立合理的保障機制,以期保障這名少年能正常學習、生活,讓社會以“寬宥”的態度,幫助失足少年健康成長。


時光匆匆微微甜


你說的這個話題,我感覺讓人看起來非常的沉重,但這又是面臨著一個具體的問題,這個12歲的少年他把他的母親給殺了,然後還想回到學校去,然後還要回到正常的生活的中去,你想想可能嗎?

12歲的少年,他手段殘忍,竟然敢於殺人,而且殺的是他的母親,而且在殺了人以後沒有什麼後悔的表現,我們看到他在指認現場的時候,臉上露出了冷漠的微笑,甚至他問警察我還能夠回到學校裡去嗎?甚至他自己想學校裡能不要我嗎?我們可以認為這是少年的無知,但是我們也能夠感受到他內心的那種冷漠。

如果把他放在學校裡,誰當他的同桌,誰當他的同學,哪一個人願意當他的老師呢?要把她教育改造好,改造好,以後能抹去她心靈上的障礙嗎?能夠抹去這段血淋淋的歷史,不要說那些冠冕堂皇的話,如果你覺得他好,你收養他,你樂意嗎?

我們中國人講究一個知恩圖報。羊羔跪乳,烏鴉反哺。可是對於自己的親孃,對自己的親生母親,這個混賬畜生竟然舉起了刀,生生的給殺了。誰能夠原諒他,反正我不能,我永遠不會原諒的。

他之所以敢於如此猖狂,就在他覺得他年紀小還不夠承擔刑事責任的年紀。你說他懵懂無知嗎?但是他為什麼知道這一點呢?所以說對待這樣的人僅僅是姑息遷就是不夠的。殺了人以後沒事兒人一樣,還想回到正常的生活,還想和其他的孩子一樣,過正常人的生活。如果助長這種現象繼續存在和發生,那隻能是會讓這樣的事情再會出現。

想想就可怕。


平原春秋


我來講幾個觀點,我只談男孩的生長環境,不談他要不要回校教育的問題,可能和大家的觀點不太一樣,首先是關於男孩的成長環境,我前幾天看到一篇報道,說是男孩半歲父母就出去打工了,婆婆爺爺只有溺愛沒有教養,只有有教養的愛才是真正的愛,從這一點來講,爺爺奶奶只是安撫了孩子日常的生活訴求而已,然後七歲出車禍,頭部顱腦骨折腦震盪,過了兩年和同學玩時腦袋再次受傷,據說後來是出現了行為異常的,當時車禍時父母認為沒有生命危險就沒有回來看望和護理自己的兒子,這個孩子如果有適當的關心和及時的治療,是不會出現生理和心理的損害,所以應該結合外傷精神病學去評估他的行為。從這個角度來講,這個孩子是不幸的,缺愛,嚴重缺愛,而且父母在外打工非常辛苦,所為的不過是修更好的房子,甚至還生了二胎,有時我是對農村的傳統非常的痛恨的,只生不養,羊倌的孩子還是個羊倌,永遠都在複製粘貼,這種父母未必不是生兒養老。雖說孩子弒母是太大的罪,不可饒恕,但是這個母親不值得同情!


多多78996581


當然是一萬個不放心,當然是一萬個不同意!

設身處地的想一下:面對一個弒母后,仍可以逍遙法外的未成年,其他家長心中不由揣測,往後的學習生活中,自己的孩子,會不會不經意間激怒了這個殺人無需負責的未成年。

12歲,就因為母親的管教,殘忍的砍母親20多刀,母親的雙手被砍斷,頭皮被刮下……這是有什麼深仇大恨如此的殘暴?事後他還鎮定的換了衣服,鎖了房間門,回覆了母親的各種信息,用母親的口吻給老師請假……這些做法已經遠遠超過了一個12歲孩子應當有的心理素質和所作所為!

我們在為這個家庭惋惜圍著母親的被殺惋惜的時候,也希望這個未成年的孩子能夠受到應有的懲罰,哪怕是道德上或是思想上的勞教。然而這個未成年孩子的幼稚、魯莽、衝動、無知,做了傻事錯事而不自知,當然是不幸的,也是無可原諒的,做錯受到懲罰是必然的。然而,因為年齡問題,吳某不會受到任何懲罰。

法律的規定和執法部門對12歲的吳某處理結果足以讓人們的氣憤和譴責,然而更多的卻是無奈。

這個孩子畢竟是經歷過了重大的心理創傷和罪大惡極的殺人行為,還是建議他能夠去那種專門針對問題少年的學校能夠進行封閉式的教育,能夠徹底的對其進行改造和洗禮,希望他日後能夠明白“殺了母親不是錯了,而是罪大惡極”,能夠喚起他內心深處的親情感,能夠喚起他的感恩之心。


如意島會理財


12歲,是一個非常尷尬的年齡,他既夠不上進少管所的年齡條件,我們又不能把他完全當個不諳世事的孩子來對待,從他的弒母行為來看,他已經具備了攻擊性,我們難以保證他未來會不會再次發生極端事件,所以同校孩子父母們的擔心不是多餘的,我們站在他們的角度去想,如果自己的孩子和一個弒母的少年天天在一個班裡讀書,你會去如何想?你會坦然接受這種方式嗎?起碼我是做不到的,學校無法做到,那麼我會選擇轉學。

當地的教育部門希望親屬將他轉校,我認為這就是一種轉移矛盾的處理方式,這樣一個已經名滿天下的弒母少年,放眼全國轉到哪裡都是新聞人物,沒有哪一個學校或者班級願意收留這樣的孩子,到哪裡也會遭到同校家長的一致牴觸。

可是,我們既不能將他繩之以法,又不夠少管所的年齡條件,更不能掐死他,難道把他放到社會上放任自流?那危險性更大。那麼到底該怎麼辦呢?

從近年來發生的少年犯罪事件來看,低齡化趨勢越來越明顯,我們是否應該審視一下現在對於少年犯罪的糾錯機制呢?我認為這名12歲的弒母少年,不應該出現在學校當中了,少管所能否像幼兒園一樣,有一個年齡的梯次呢?對於不同年齡的少年採取不同的管教手段和措施,結合年齡的心智發育情況,有針對性的進行教育。如果這樣的問題少年一旦迴歸學校,他肯定會受到孤立和歧視,這樣對他的成長更加不利,他的心理可能會更扭曲。


元芳有看法


如同把自己家的孩子放在動物園老虎的籠子裡一樣,怎麼可能放心。我相信一旦家長們得知並確定了這樣的消息,是在自己孩子學校的話肯定會激起民憤的。人多力量大這樣應該就可以躲過一劫了。

感覺他沒有人的情感連自己的母親都敢殺。就像動物園裡的猛獸一樣,平日裡那些馴獸師給他東西吃,讓他練習表演節目,不太難或者心情好時沒事。一旦心情不好,馴獸師的要求對他來說太過。它就會反感然後攻擊你。甚至是把馴獸師咬死,踢死這樣。

這樣的同學放進學校是不應該被允許的,都是十來歲的孩子,有時候還不知道後果的嚴重性。萬一不小心讓他覺得自己受到了冷落,侮辱,踐踏,或者玩耍時撞到了他身上,他又發作了獸性怎麼辦。雖然他說過“我殺的是我媽媽,又不是別人。”但是誰敢保證呢。一旦出了問題後悔就晚了。

特殊人群就得接受特殊教育。不能把他放到還沒有保護自己能力的少年旁邊。防患於未然好過事後在後悔。

做錯了事就要為自己的錯誤買單,可能讓他失去自由接受特殊教育更適合大家的期望。


珍的似水年華


軾母少年迴歸社會,進而融入正常的社會生活真是個尖銳的社會問題,有學校接納他,同校的學生及家長肯定反應不小。畢竟這樣的孩子經歷過重大的感情挫折和人生經歷,心理的陰影不言而鬱,如果有學校能夠接納這樣的孩子,必須具強大的教育實力和社會溝通能力。首先學校必須具有完善的心理輔導機構和關心關愛組織,而且學校有良好的人文環境,能夠幫助失足少年開展後續的教育活動,幫助孩子正常進入社會及適應校園生活。其次學校有較強的溝通和防範能力。及時就家長和其他學生的擔心問題進行有效溝通與交流,及時有效地組織失足少年與其他學生開展正常交往,並建立正常的友情。當然學校也必須做好必要的防範措施,與警察部門及時聯絡,就有關問題進行彙報與交流,爭取必要的外部支持。當然最重要的是警、校及社會愛心人士要緊密關注失足少年的思想感情與心理發展動態,同時使這樣的少年在學業上儘快跟進,都是必要的條件。


2018春天故事


您說呢?

作為老師,我今兒還想:如果校長安排我教他。我將跟校長談談:他在班裡生事,我拉都拉不住,出了事怎麼辦?

但為飯碗起見,不會斷然拒絕校長要求。

但如果我有孩子跟他同班,我肯定讓孩子轉校。

記得2004年,村村都有小學。

不知什麼原因,校長安排一個臨時代課教四年級語文數學雙科。

正值撤點並校。

本校一老師首先讓他孫子轉校。於是呼呼啦啦,四年級垮了。然後三年級五年級垮了。

擋得住麼?

上級會特意規定:“不許為此事轉校”麼?


莘縣村民


這孩子肯定是不良少年,十二歲就抽菸,逃學,媽媽管教被殺還無罪釋放,想想都可怕。

這樣的人誰敢和他在一起說不上哪天不對他心思又被他殺死,在他心裡是我殺我家人沒事。去問問和他同齡的孩子能不能有這種想法?我覺得別說十二歲就是剛上學六七歲都不能這樣想。十二歲應該小學五六年級了,別說犯不犯法這事,那麼大了殺死自己媽媽那麼淡定,別說現在社會,就是放到什麼年代都天理難容不該放出來。這孩子不教育將來多可怕難道等他長大了再殺人才能管?這種孩子就不該放回應送管教所。


花好月圓30339986


難道12歲就可以隨便殺人,就可以不為奪取母親生命的行為受到懲戒,就可以隨便殺人不用付出任何代價嗎,這麼殘暴的殺人兇手,難道不會對學校老師的管教和其他同學的不如意再下毒手嗎,未成年人保護法不應該成為未成年人犯罪保護法。那些道貌岸然的偽君子和聖母婊們,那些口口聲聲高喊要給殺人兇手改過機會的人,可以啊,領回你家給你當乾兒子,你好好感化他,把他教育成人,為社會做貢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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