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收藏!老会计倾心整理的小微企业税务实务大全,太实用了!

一、小微企业与小型微利企业企业

1.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合称。

小微企业的“小”和“微”是就其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数等而言的,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为方便统计、管理和研究,2011年7月4日,工信部等四部门(工信部、统计局、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布《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具体如下:

1)工业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商业批发企业,从业人员5人(含)以上、2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8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建议收藏!老会计倾心整理的小微企业税务实务大全,太实用了!

2.小型微利企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和工信部等四部门规定的小微企业有一定差别,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它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小微企业各业务(事项)所涉及的税费

1.小微企业筹建

①企业设置会计账簿,需缴纳印花税。在设置账簿环节,每件会计账簿按“印花税-营业账簿”税目贴5元的印花税票。

根据财税2018年50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②企业设置会计账簿,记载股东投入的实收资本及资本公积,其“记载资金的账簿”需按“印花税-营业账簿”税目,用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数乘以0.05%计算缴纳印花税。

根据财税2018年50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

③小微企业购置车辆,需缴纳车辆购置税。在购车环节,按车辆价款(不含增值税)的10%计算缴纳车辆购置税。购车环节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经认证后可以申报抵扣。

④小微企业取得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等,应缴纳印花税,在取得权利许可证照环节,每件权利许可证照按“印花税-权利许可证照”税目贴5元的印花税票。

2.人事用工

①小微企业在计发员工工资薪金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税目,适用“综合所得”的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②企业临时使用个人提供的劳务,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应按“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税目,适用“综合所得”的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3.签署合同

小微企业与其他单位和个人签署合同,部分合同应计算缴纳印花税,具体如下:

建议收藏!老会计倾心整理的小微企业税务实务大全,太实用了!

4.采购商品、劳务、无形资产及不动产

①小微企业采购商品、劳务、无形资产及不动产,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进项税额,经认证后可申报抵扣。

②小微企业购置车辆,应缴纳车辆购置税;

③小微企业购置房产、土地,应缴纳契税,按购置房产、土地的价款,适用3%的比率税率。

④小微企业进口货物,在进口环节应缴纳增值税、关税,消费税应税商品还应缴纳消费税。

⑤小微企业购进劳务、无形资产,如销售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小微企业应代扣代缴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

5.销售货物、劳务、无形资产及不动产

小微企业销售货物、劳务、无形资产及不动产,应计算缴纳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计税依据及税率(征收率)如下表所示:

建议收藏!老会计倾心整理的小微企业税务实务大全,太实用了!

6.持有自住或持有出租房产

小微企业持有自住或持有出租房产,应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其计税方法、计税依据及税率如下表所示:

建议收藏!老会计倾心整理的小微企业税务实务大全,太实用了!

7.使用车船

小微企业使用车船,应根据车船税税率表,选择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车船税。车船税按年度缴纳,实务中在具有纳税义务年度的开始即申报缴纳。

8.生产应税消费品

小微企业生产应税消费品,应在销售环节或移送使用环节计算缴纳消费税,并随其它税费按期(按季度或月度)进行纳税申报。

三、小微企业税务登记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税务登记事项有下列四个类型: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其他登记事项。

1.开业登记

开业登记,也叫设立登记。根据征管法的规定,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后,应在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在“五证合一”之后,开业登记事项包括的内容为:

①企业报到,向税务局提交相关纸质资料,一般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复印件、公示章程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股东身份证(机构股东登记证)复印件、企业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等;

②签订代扣税三方协议。所谓的“三方协议”,是指由企业、税务局和银行三方共同签署的协议,约定在发生纳税缴款义务的情况下,纳税人在申报系统中提交缴款申请后,银行根据缴款申请直接向税务机关支付税款,无需纳税人再次进行付款确认;

③税务机关为企业进行税种核定,办理相关人员的实名认证,并开通网络申报、发放申报密码。

2.变更登记

①根据征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办理变更登记。所谓的登记事项有企业名称、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营业期限、住所、经营范围、股东。

②企业在发生上述“登记事项”的变更之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下列纸质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以及与变更事项对应的证照资料的复印件。其中,变更登记如涉及企业名称变更的,应重新签署“三方协议”。

③税务变更登记涉及股权变更的,在办理税务变更登记之前,应填制、提交“税源监控表”,对股权变更过程中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进行汇算、清缴,之后才能继续办理税务变更登记。税源监控表如下图所示,需要填写相关股权变更的原值、转让价款等数据。其中,个人所得税按转让价款减除股权原值的差额,乘以个人所得税股息红利所得的税率(20%)计算;印花税按股权转让协议的转让价款,乘以印花税产权转移数据税目的税率(0.5‰)计算,购销双方均应计算缴纳。

另外,发生股权变更的情况下,税务机关一般会执行查账程序,也就是说,要先查账,完了之后才能办理变更登记。

④税务变更登记如涉及跨主管税务机关变更,则应在原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新税务机关办理开业登记。跨主管税务机关,一般是指跨区、县一级的主管税务机关;区县以下的分局、税收管理员的变动,不属于跨主管税务机关的变更。

建议收藏!老会计倾心整理的小微企业税务实务大全,太实用了!

3.注销登记

①需要办理税务注销登记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企业注销,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之前,应办理税务注销登记;另一种如前面所述,企业在办理跨区县迁址变更的时候,需要在原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到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开业登记。两种情况的注销登记方法和流程是一样的。

②税务注销,在过去比较复杂,原因是税务分国税、地税,需要两头分别注销;另外,国税、地税都需要分别执行查账程序、加上一些人为的因素,整个注销流程下来,少则1个月,多则3-5个月,令不少企业头疼不已。现在,随着国地税的合并,再加上税总发〔2018〕149号文件的颁布执行,从2018年10月1日起,税务注销的流程将大为简化、所需时日将大为缩短。

税务注销的流程是这样的:

1)向税务专管员提出口头申请,了解注销流程,领取注销表格;

2)向税务局发票管理部门缴销发票及发票领购簿;

3)执行查账流程。这个过程一般比较漫长,需要多次往返,向税务专管员递交各种资料、表格;

4)查账完毕,填写、报送查账表格、纳税申报表格,补申报各种税款,同时申报最后一期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申报表;

5)填写并递交注销申请表,等待专管员、分局长以及税务局审批

6)审批完成,领取清税证明、税务注销通知书,完成注销流程。

4.其他登记事项

①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其实,企业在办理开业登记、变更登记的时候,已经一并提交了银行账户的相关信息,无需另外单独办理“报告银行账户”事项;但是,当企业新开立银行账户、不涉及变更登记的情况下,需要单独向税务机关报告银行账户。

②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根据此规定,扣缴税款登记只适用于“代扣代缴”税款。实际上,一般企业在办理开业登记之后,税务机关默认为其办理“扣缴税款登记”。因为,任何企业都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的义务。

③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四、小微企业纳税申报事项

1.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也称报税,是指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申报应纳税事项的行为。小微企业需要就其应纳税事项,按期(按月或按季度)进行纳税申报;同时,还应就其负有代扣代缴、代征代缴义务的应纳税事项,进行纳税申报。

2.纳税申报的期限,如下表所示:

建议收藏!老会计倾心整理的小微企业税务实务大全,太实用了!

3.纳税义务、纳税申报和扣缴税款:没有纳税义务,不一定就不需要办理纳税申报,比如按期进行的纳税申报,在没有纳税义务的情况下,仍然需要办理;有纳税义务,一定要进行纳税申报;纳税申报不等于扣缴税款,扣缴税款是一个单独的操作,企业办理纳税申报后,如有税款,要执行扣缴税款操作。

4.纳税申报的方式

征管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在信息化高度发达的今天,我相信全国范围内都已经普及了网络申报这种方式。本课程只介绍网络申报一种纳税申报方式。

网络申报,以云南省为例,目前一共有4个申报平台、6个申报入口,随着国、地税合并的深入进行,未来估计将整合为1个申报平台、4个申报入口,具体归纳如下:

建议收藏!老会计倾心整理的小微企业税务实务大全,太实用了!

五、小微企业涉税业务的会计处理

涉税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分四种情况,一种是计入“税金及附加”,一种是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一种是计入“所得税”,还有一种不计入任何资产成本或费用科目。具体如下表所示:

建议收藏!老会计倾心整理的小微企业税务实务大全,太实用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