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銀行失誤而多給顧客的錢需要返還嗎?

于濤


銀行失誤多給客戶打款是需要返還的,從法律角度去分析這屬於不當得利,這樣的款項沒有合法的根據,像這樣的得利需要返還,客戶針對這筆款項沒有權利去支配和使用,雖說銀行有相應規定取款時當面點清,離開櫃檯概不負責,但是這針對的是銀行對客戶,而不是客戶對銀行,無論是銀行給客戶打款出現錯誤,還是取款時出現多給款項,都需要返還,如果因為錢的誘惑力太大,不予返還,銀行會向客戶提起民事訴訟,這樣不光要把錢還回銀行,還有可能承擔訴訟的費用。如果數額過大還會涉及到刑事訴訟,相關《刑法》規定,不當得利拒不歸還,數額較大的,處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如數額巨大,情節嚴重的,處以2-5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所以,無論是銀行取錢還是打款,都在櫃檯當面點清,少了讓銀行補,多了退還銀行,不屬於自己的錢不要想著往自己口袋內裝,是自己的不會少,不屬於自己的也不要貪財,天上沒有掉餡餅,就算掉了你也不一定能接得住,餡餅後面還有法律,做一切事情都需要先考慮是不是違法。


墨爸大城小事


從法律上來說,顧客多收到的這部分錢屬於不當得利,應當退還銀行。

但是,從情感上來說,我們在銀行櫃檯辦理手續時,時常可見“錢款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的提示語,銀行少給了錢我們要自認倒黴,怎麼角色互換後這句話就不管用了呢,好像有點不對等啊,妥妥的雙標!!!

其實,這種提示語屬於銀行單方制定的逃避法定義務、減免自身責任的不平等格式聲明、店堂告示,其內容在法律上是無效的,也就是說銀行少給了顧客欠款也要補足的!

對於這類糾紛,不論是銀行少給了錢還是多給了錢,法律上都應該補足或退還,但是由於業務發生場所在銀行內部,顧客往往無法提供證據證明銀行少給了錢,導致實際上對簿公堂時銀行更佔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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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返還

原因簡單,不當得利,拒絕返還是要吃官司的,當然也有例外,那就是如果銀行無法證明多給的錢是到你那裡了,那就另說,銀行對於辦事兒窗口都是有攝像機對著實時拍攝的,從證件的傳遞,到錢款的交接都能看見,如果從監控視頻中無法體現錢給了你,那法院也不會支持銀行


年不再少的坤少


開門見山絕不繞彎!因為銀行失誤多給了客戶錢當然要還。這對客戶是不當得利,對銀行是工作失誤造成損失。如不還顯失公平。


鷹擊長空2348


必須得還,法律層面上說,屬於不當得利,追究起來,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joe21733


必須歸還,否則就上升到法律層次了


q航海王p


如果銀行有證據來證明是失誤導致對給客戶錢的話,那必需得還給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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