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自治》選讀:是否可以公示欠費業主名單?

《業主自治》選讀:是否可以公示欠費業主名單?

是否可以公示欠費業主名單?

是否公示涉嫌欠費(準確地說應該是“涉嫌欠費”,只有法院判決的欠費者才能被確定是欠費)業主名單,法律不禁止。物業服務費的權利人即公示的權利人("包乾制”下是物業服務企業, "酬金制”下是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可以決定是否公示和採用什麼方式公示涉嫌欠費的業主的名單,但同時承擔公示的後果-如果公示內容與事實不符,公示者可能要承擔對方的名譽權被侵害的賠償責任(這就是要用“涉嫌”或其他限定性文字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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